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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2017-05-16 09:01:42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江北区委党史研究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江北区委领导和团结全区人民,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努力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扩大开放、招商引资,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使江北区国民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企业改革

江北区是重庆市老工业基地之一,经历上百年历史,区域工业、区属工业共同发展。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前,1985年,全区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252户,形成21个大类,实现总产值114578.3万元。此后,全区工业企业经过调整、整顿、管理体制改革、扩大企业自主权及产权制度改革,使工业企业走上发展壮大之路,至2005年底,江北区工业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工业企业发展到744户,形成26个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03.82亿元。

()企业整顿与扩大自主权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江北区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1980年江北区对工业企业进行调整,把专业相近的弱小企业进行合并,区属64户集体工业企业中,11户长期任务不足,能源消耗高,无定型产品,生产技术落后,亏损严重。区工业局采取合并、分厂、转厂等办法,将64户工业企业调整为53户。在53户工业企业中,30%处于亏损状态,区政府根据区属工业的现状,采取让利于企业的办法,扩大税后利润留成比例,支持企业发展。合作工厂留成70%,合作社留成80%,街道和街道工办合计留成90%,并以1979年税后利润为基数,一定三年不变,对超基数利润部分实现双减半。使企业由统负盈亏变成自负盈亏,改变了企业之间“吃大锅饭”的局面。198212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国营企业全面整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江北区政府发出[1982]29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中发[1982]2号文件对企业进行整顿的意见》,对企业整顿的内容、步骤,作法作出安排。同时扩大企业自主权,建立企业内部责、权、利相统一的经营机制。主管部门向企业放权,使企业在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劳动人事和机构设置等方面有一定自主权。

(二)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4年一季度,江北区学习宜宾、自贡两市企业层层承包的经验后,二季度召开三次会议,由工业局、街道、工厂领导共同研究承包方案,6月份11户街道企业与所在地区的街道工业办公室(以下简称街工办),签订承包合同,5个街工办与工业局签订承包合同,工业局与区计经委签订承包责任状,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11户企业,有9户企业超额完成各项指标,占承包企业的81.82%。其中振华铸钢厂采取分组核算,定额承包、联产联利计酬计奖分配方案,扭转连续3年亏损局面,实现利润2.1万元,产值比1983年增长70.17%,销售收入增长78.51%,税金增长78.02%,职工人平均收入增长25.47%

1987,按照所有制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区属工交企业142户,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130户,承包面达91.5%1988年新增承包企业8个,承包面达97%

1990年开始第二轮承包,突出集团承包、全员承包、合理规定经营者收入,强化职工民主管理,考核指标由3项提升到10项,以经济技术指标为主要内容,体现两个文明一起抓的精神,逐步形成相互配套的企业承包综合考核体系,把工业总产值、销售收入、利润总额、自有资产增殖、主要产品质量、新产品开发、劳动安全、职工收入、职工福利、企业管理升级、民主管理均纳入考核范围,有利于克服经营者短期行为。

1991年区属集体工业企业有95%实行第二轮承包,而且由企业承包升华到车间、班组承包,开始实行全方位的劳动力和管理人员组合优化制,进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双辞”试点,即:企业可以辞退职工,职工可以辞职。竞争选聘企业内部管理人员,层层选聘,层层负责,试行适合企业情况的工资形式和奖金形式如:计件工资、定额工资、结构工资、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双联利计酬等。1985年开始用工制度的重大改革,对新招职工实行合同制。19911126日区政府颁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劳动用工制度、分配制度改革的意见》,1992年全区全面推行全员合同制。

(三)“五自主”“四放开”改革

199234日和36日,选择在重庆华新非标容器厂、重庆东方钟表厂实施生产经营、产品定价、劳动用工、内部分配和技术改造方面“五自主”试点改革方案。接着又在重庆头塘页岩砖厂、重庆江北工农化工厂、重庆塔山皮革厂、重庆永光电镀厂实行“五自主”改革。414日,“五自主”改革开始在国有工业企业重庆江北饮料厂和重庆琦珠粮油食品厂进行试点。84日区体改委对实施“五自主”改革的8户企业进行调查,199216月实现产值1451万元,实现销售收入1418万元,实现利润164.3万元,上交税金158.7万元,分别比1991年同期增长25.4%30.95%81.5%28.5%,实现速度和效益同步增长。特别是重庆华新非标容器厂、重庆东方钟表厂、重庆永光电镀厂部分指标创造历史最好水平。

江北区1991年、19912月,区政府决定在江北区百货公司、五交化公司实施经营放开、价格放开、分配放开、用工放开“四放开”试点。区百货商场增加了副食专柜、医药专柜。跨行业组建塑料手套工厂、装饰建筑公司、运输公司。江北区五金公司增加建筑材料,装饰、测绘材料等经营。物价管理更为灵活,各公司根据不同情况向各经营部、门市、柜组下放定价、削价,有问题商品处理权,加快对市场的反应。观音桥餐旅业总公司(原观音桥饮食服务公司)设江北宾馆,商业分公司,合资经营唐朝大酒店,扩建大石坝冷食品厂等。各公司还在劳动,分配制度上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打破“铁饭碗”,激发职工积极性。

(四)产权制度改革

199312月江北区被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集体经济综合试验区”,工业企业开始全方位、大面积的产权制度改革,充分体现试验区的突破性,探索性和超前性。1995年区委30号文件确定20项重点改革项目,把改革纳入目标考核,用责任制分解落实改革任务。1997年坚持因企施策,分类指导,坚持企业改革与改组、改造相结合,坚持扶优扶强,整体推进,防止公有资产流失,坚持让利于企业,让利于职工的五项原则,提出改革的配套措施,为规范和推动全区企业改革起了重要作用,使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19974月区委对市属下放企业确定了“一接受、二稳定、三改革、四发展”的思路,做到加强领导,摸清情况,平稳过渡,寻求出路,积极推动下放企业闯过改革关。1998年改革进入攻坚阶段,由于市属下放企业资不抵债率达49%以上,1万名下岗职工,1万名退休工人成为改革的难点,江北区采取战略性调整,即“有进有退,以退为主”,通过破产、兼并、联合出售等多种形式,使国有资产逐步从企业中退出,从根本上解决国有资产、集体产权主体虚位的问题。对一些产品无市场,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实施破产;对于部分严重资不抵债,破产成本与变现价值差太大,已基本停产多年,破产安置困难的国有小型企业采取“先举债安排职工,后破产变现偿还”;对资债相当或资大于债、产品有市场的国有企业,采取承担债权债务和变现相结合,将国有资产全部转让给非国有法人或自然人,重新组建成产权主体多元化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对于资不抵债,无法改制的企业,经主要债权人同意,鼓励将有效利用的土地、设备、技术、设施、产品、品牌等存量资产或带一定比例的负债剥离组成新的法人实体,实施资产重组。19852006年,江北区改革共实施9种改革方式,取得较好成效。

(五)国防工业企业改革

江北区域内国防工业发展历史悠久。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政府兵工署第二十一兵工厂(长安机器制造厂前身,以下简称长安厂)、第十兵工厂(江陵机器制造厂前身,以下简称江陵厂)、第五十厂(望江机器制造厂前身,以下简称望江厂),先后迁入江北区,1962年后的“三线建设”时期,迁入和扩建了一批为军事工企业配套的机械、化工、仪器仪表企业,19661月重庆前卫仪表厂(以下简称前卫厂)从江陵厂的仪表车间分离出来,此时区域内军工企业有4户,1995年初,长安厂与江陵厂强强联合,组建“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此后,兵工企业在区域内由4户变为3户,汽车零部件制造业成为区域经济的龙头产业,1957年和1979年中央军委和中共中央分别提出“军民结合”方针,使军工企业由单纯的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产品结构由单一的军品型向军民结合型转变,军工技术由单纯军用向军民兼用转变。在“军民结合”的过程中,兵工企业进行了体制改革,使兵工企业走出困境,出现生机蓬勃的局面。

兵工企业的改革,经历了以“军民结合”到改制、重组的过程,实践证明是正确的,在体制改革中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引进新技术、新工艺、以名牌产品为龙头,走规模化经营之路,形成系列产品,路子越走越宽,企业出现质的飞跃。

二、流通体制改革

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始,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商业流通体制由封闭式、多环节向开放式、少环节改变。以多种经济成份、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少环节(简称三多一少)为指导,放开搞活商品市场,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促进商品市场发展,活跃市场,繁荣经济,满足消费,逐渐形成大流通,大市场,大商业的现代商业格局。

1985年生猪由二类商品改为三类商品(简称二改三),生猪市场放开,个体开始经营。1992年以前对本地生猪收购实行奖售和补贴政策,调动生猪饲养户的积极性,保证市场供应。至1987年零售市场已是个体经营占主要地位,但因生猪货源时紧时松,市场价格波动大,上升快。区国营食品公司实行议购议销,平价议价“双轨”制,实行限价凭票供应、控价供应几种办法,平抑市场价格。1992年取消肉票完全敞开供应,食品公司仍负有“稳定市场,平抑物价”的责任,节假日,食品公司都将按政府要求采取措施保证市场供应,起好的主渠道作用。1996年后,财政对食品公司补贴完全取消,肉食品供应市场化,渠道多元化。

1987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粮食购销实行“双轨制”(对死的一块[平价]稳住,逐步缩小;活的一块[议价]放开搞活)。19941110日,城镇居民口粮改定量供应为凭票、凭证限量供应。粮食部门仍有收购任务。19967月粮价放开,粮食定量供应消失,财政补贴取消。19985月开始粮食经营实行顺价销售。1997年定购粮食购销价格倒挂,国有粮食销售量大幅下降,国有库存大增。但国有粮食部门仍按国务院要求,加强对定购粮食的收购,并保证随到随收,不向农民打白条。2001年国家为保护农民利益和农民生产粮食的积极性,实行定购价和保护价同一收购价。同年小麦、玉米退出收购保护价。200211日全市取消粮食定购任务,取消粮食定购价和保护价,放开粮食收购价,放开粮食批发市场,国有粮食企业长年敞开挂牌收购农民余粮,但粮食收购量逐年减少。20042月国务院决定取消粮食收购证,彻底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直接补贴粮农,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计划经济体制下派生的粮食统购统销,走过四十多个年头,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

1989年,经江北区人民政府批准,江北区粮食公司通过两块牌子(粮食公司、粮食局)一套班子实施政企分开的过渡,国有粮食企业重组一个主营企业—江北区粮食收储公司,一个经营企业—江北区粮油总公司。1998510日,国务院下达《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改革原则是“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保护价收购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加快粮食企业自身改革),“四分开一完善”(即实行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帐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20001月江北区粮食系统实行“政、企”彻底分开,江北区粮食局与江北区粮油总公司在人、财、物方面彻底脱钩。截止20004月完成全局工业企业(琦珠粮油食品厂、玉带粮油食品厂)的产权制度改革;完成收储企业与附营企业的分离;确保了“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和“四分开、一完善”政策顺利实施。

19927月,江北区供销社开始对寸滩供销社、唐家沱供销社和干果公司的37个“边、小、微、亏”门点试行“双保”责任制。“双保”即保国家税收、企业利润。承包者应按规定分别向企业缴纳一定数额或一定比例的经营风险抵押金和库存商品风险抵押金。承包者自负盈亏,自主经营,并实行“四定”。即:定人员、定资金、定经营目标、定经营范围。实行“双保”责任制的企业或门点,所有制性质、隶属关系和职工身份不变,实行“国家(集体)所有,集体(个人)承包经营。对完成“双保”责任制的企业经税务部门批准可享受减免营业税和其他政策的优惠。通过一年的实践,3家企业当年实现销售685万元,比上年增长3.3%;亏损13.9万元,比上年减亏17.7万元;上交国家税收4.7万元,比上年增长104%,同时职工个人收入有所提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2002年系统改制后,江北区供销社以重塑供销社新形象为目标,开展了“二次创业”工作。围绕“观念创新、机制创新、发展领域创新、营销手段创新、经营项目创新”开始打造全新供销社。一是在主城中心地段盘活存量土地,建设占地18亩的地标性大厦。二是盘活城区空地8.8亩与周边地块联合开发房地产。三是在工业园区新征地15亩,建设再生资源加工利用基地。四是建设农资配送中心。五是新购置营业用房900多平方米,发展干副食品批发市场。六是投资33万元,参与市供销总社组建的联佳百货连锁经营。

三、宏观调控及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为了保证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逐步建立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宏观经济调节体系,1987年,区政府在江北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工作效率。”以后又根据国务院有关政策,在政府职能的转变、计划、财政、税收、金融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1992年以后,江北区的经济建设经历了一个稳步发展、快速增长、全面提高的过程。邓小平南方谈话、党的十四大特别是1993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为江北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正确的指导思想和理论依据,为改革开放深入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

江北区的计划管理体制随着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从1949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计划管理作为社会主义主义制度的重要手段,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调控。1978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开展,计划管理开始战略性转变,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在计划体制上,改变国家主要依靠指令性计划控制企业的方式,缩小指令性计划范围,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范围和比重。从而使高度集中的单一计划体制变成了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并存的多重体制。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党的十四大以来,中国进入加快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步伐的新阶段。计划和投资体制改革迈出重大步伐,计划功能、方法、实现重大转变。现行计划体系中,中长期计划突出战略性,宏观性和政策性,年度计划重点围绕提出和实现宏观调控重要目标。在每一年度期内的计划管理重点围绕年度目标制定发展战略,发展政策,保证年度目标实施,管理基本建设项目,进行计划管理改革,通报计划实施情况。

在计划管理中,依据在计划组织过程中对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全面把握,对年度执行情况进行预测。计划的编制工作按照国家及全市经济发展总体要求,对江北区年度发展速度及时进行分析和预测后,提出指标体系和发展速度。广泛征求街、镇各主管局意见后,进行调整。形成计划草案报送江北区委、江北区政府审定后提交人大审议下达实施。计划的实施是保证年度计划目标实现的重要环节,主要保证发展思路、发展战略、发展重点及重大经济政策和决策的落实和适时调控。

(二)财政体制改革

解放以来,江北区财政管理体制几经变革,到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即“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改革措施的出台,使国家和企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分配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 1985年市财政局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发布对区县级财政实行“划分税种,定收定支,一定三年不变”的财政体制。1988年,根据市财政局通知进一步改进市区财政分配体制, 19881990年三年间在现行财政体制的基础上采取“收入递增包干、增收多分”的办法。1992年,中央对重庆实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后,市对区也相应实行了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市政府决定,从1992年至1995年期间,对全市21个区县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

1984年,江北区在石马河、观音桥、寸滩、唐家沱四个乡建立乡财政所。1985年,区对乡实行“核定收支指标,收入上缴,支出下拨,比例分成,超支不补,支出结余留用,超收另计分成比例”的财政体制。乡财政所的建立和新财政体制的实行,调动了乡政府发展生产和当家理财的积极性。1988年初又在全区11个街道建立财政所。1989年,为进一步调动街、乡财政所的积极性,发挥其职能作用,并兼顾区财政的承受能力,重新核定街、乡、镇财政体制,实行“核定收支基数,收支挂钩,收入按区的增长比例逐年递增,计划内收入按比例分成,超计划核定超收分成比例,一定两年”的财政体制。从1989年开始对街、镇、乡实行财政包干的两年来,街、镇、乡的经济有了不同程度的发展

根据市财政对江北区实行分税制的总原则,结合区内街镇的实际情况,从1993年开始区对街镇实行分税制包干财政体制。

2004年,根据《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区对街镇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江北区街镇分为四类:经济发达地区包括观音桥街道、华新街街道、五里店街道;较发达地区包括石马河街道、大石坝街道;发展中地区包括寸滩街道、唐家沱街道、江北城街道;欠发达地区包括郭家沱街道、鱼嘴镇、复盛镇、五宝镇。对街道与区收入分成比例调整如下:经济发达地区分成比例为12%,较发达地区为24%,发展中地区为50%,经济欠发达地区为100%

(三)金融体制改革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重庆即开始了重构金融体系的改革。在相继恢复了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后,1984年又实现了人民银行和工商银行分家,建立起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分工协作的专业银行体系。1986年,重庆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为全国金融体制改革试点城市,进入了由计划金融体制向市场金融体制过渡的重要时期。1985年起,先后组建了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城市信用社等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完善。继1984年首次推行存款准备金制度之后,1985年,又实行了“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管理体制,推动金融宏观调控逐步向间接调控过渡;突破旧的纵向金融管理的束缚,逐步建立起同业拆借市场、票据市场、证券市场和国债回购市场等多层次的筹资、融资网络。通过一系列的改革,重庆金融系统的融资功能不断增强,对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支撑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江北区的金融体系和全市同步,积极适应市场变化,推动了银行业的长足发展。1985年江北区有银行三家,网点48个,从业人员682人。80年代后期,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相继入驻江北区。进入21世纪江北区金融业快速发展,至2005年,银行发展到15家,经营网点112个,从业人员1400余人。1986年末,全区存款余额3.2亿元,2005年达281.5亿元。1986年,全区年末贷款余额5.5亿元,到2005年上升为177.3亿元。

但是在江北区金融市场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出现了农村“三金”(农村合作基金、乡镇企业投资公司、供销合作社社员股金服务部统称为农村“三金”)和城市“三乱”(城市乱批金融机构、乱从事金融业务、乱集资即为城市金融“三乱”)等金融违规行为,为保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央的统一布署江北区于19993月开展“三金”“三乱”的清理工作。江北区有农村合作基金会13个,加区供销社社员股金、区乡镇企业投资公司共15户清理对象。江北区城市“三乱”清理对象共7户,成立于19951996年。其中国有1户,重庆市江北区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集体1户,重庆北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5户,重庆源流科技开发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南亚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新威项目投资公司,重庆外联投资有限公司,重庆两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江北区财政在2000 2001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农村“三金”、城市“三乱”的决定,组织各种资金、资产为清理整顿垫支清退资金和提供抵押担保。截至2001年底,区财政用于清理整顿全区农村“三金”、城市“三乱”的资金已达2.9亿元。2002年以后为了继续进行城市金融“三乱”兑付工作,区“三金”、“三乱”追债小组仍积极做好追债变现工作,确保兑付资金足额到位。农村“三金”和城市“三乱”等金融违规行为扰乱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秩序,造成了金融市场的混乱和资金的巨大风险,这种金融市场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提醒政府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应该处理好局部和全局的利益关系,管理好金融市场。

(四)价格体制改革

198410月前,有计划地调整价格结构为主要改革方式,以大幅度提高农产品价格为重点,同时下放部分价格管理权限,逐步放开小商品和部分农产品价格,部分机电产品实行浮动价格。198410月以后,江北区在价格改革上的措施是继续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逐步开放生产生产资料贸易市场,实行市场调节;对企业超额完成计划任务的加价自销,对生产资料价格实行“双轨制”。

19889月以后,以建立、完善价格间接调控系统为改革重点,增强对价格的宏观调控能力和综合管理能力,同时不失时机地对价格结构进行重大调整。进一步放开产品的零售价格,分别实行国家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主要是提高粮棉定购价格,提高粮油的统销价格,提高煤炭、石油、电力、钢铁、运输、邮电等基础工业品价格。

19911992年两次提高粮油统销价格,并在购价提高的基础上调整统销价格,实行购销同价,粮食统购价改为按议价收购,取消粮食统销制度,改按市场价格销售。国有粮食企业实行政策性和经营性分离。放开54种轻工产品及彩色电视机、酒、卷烟零售价,浴室、照像理发、家电维修、歌舞厅、录像放映、电影、文艺演出、体育表演等价格,同时放开重工业产品和交通运输企业价格。至此轻工业消费品价格基本放开,重工业产品中央管理的价格由682种减为89种,下放给地方物价部门管理的22种,放给企业定价的571种,至2003年,国家定价的只有61种,国家指导价的只有14种。

1992年重庆市进一步放开管理的商品和劳务价格,共放开909种,占93%,其中产品170余种,工业消费品116种,生产资料609种,交通运输4种,劳务收费10种。由企业自主定价,定价权受法律保护。绝大多数商品和劳务价格放开后,国家只管理垄断性强,需要保护资源的产品价格,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公益事业的商品的劳务收费。国家管理价格的品种范围进一步缩小,国家定价43种,国家指导价25种,共68种占7%。国家(包括中央、省、市、区)管理价格的比重:农副产品收购总额占19.4%,其中国家直接定价占7.9%;生产资料销售总额占21.9%,其中国家直接定价占15.1%;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占10.8%,其中国家定价占6.3%

(五)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个体私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对个体私营经营者的登记和监督管理,依法确认个体私营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规范其经营行为,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

1986年区工商局贯彻“国营、集体、个体一齐上”的方针,重点抓饮食业、服装业、修理业、加工销售业和其它服务性个体工商户的发展、整顿。全区已有个体工商户2495户,从业人员达4301人。

19883月江北区工商局提出了“关于发展我区个体经济的意见”,逐步落实发展个体经济有关政策,各方逐渐正视个体工商户的作用,积极协同千方百计地开辟场地,安排个体工商户,到年底全区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3285户,从业人员已达4638人。

1989年,江北区工商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和五中全会精神,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江北区个体经济得以稳步、健康地发展。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指出:“以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199310月,市委市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决定》,把发展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纳入了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后又相继放宽申办资格,申办条件,经营范围,经营期限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鼓励和扶持政策措施。这样,在江北区的经济发展中,非公有制经济的比重逐年提高,为江北区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1993年,江北区工商局坚持一发展,二扶持,三监督原则。按《江北区企业法人直接登记制试行办法》办理私营企业登记注册手续,使之在经营范围、企业名称等注册事项的核定上与国有、集体企业处于平等地位,为其参与市场公平竟争创造更加有利的外部环境。将个体工商户的发照权下放到各工商所,最大限度地减少登记审批环节,极大地方便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办理。是年8月江北区出台“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在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方针,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也促进了个体私营经济的迅速发展。1994年,江北区工商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方针,把个体、私营经济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个体工商户条例》、《重庆市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条例》的同时,特别制发了《关于大力发展我区个体、私营经济的措施》一共14个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扶持措施,收到很好的效果,是年全区城乡个体工商户已达7892户,私营企业671户,其发展速度名列全市各区榜首,其中尤以私营企业大户的发展突出,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者达4户,100万元以上的69户。

1995年江北区个体工商户达10882户,比1994年净增38%,私营企业895户,比1994年净增33%。在科技、饮食娱乐业形成了一批领头羊排头兵。重庆小天鹅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年产值达1500万元,年上缴税金101万元,在市内外开分支大酒店11家,火锅底料厂1个,且已有向境外发展外向型分支的意向。其“小天鹅火锅”1991年获意大利博览会金奖,1992年获“成都名火锅”、“重庆风味小吃”、“重庆涉外旅游定点餐厅”荣誉称号,1993年被重庆市人民政府授予“十佳私营企业”称号。重庆天成日化有限公司,研制和生产的化纤油剂,填补了西南地区空白,成为西南地区同类进口产品的替代品,1993年人均创产值5万元,人均利税5千元。

1996年区体改委先后提出《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巩固企业股份合作制的意见》和《关于加快全区企业改革实施意见》。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放活集体企业搞好扭亏增盈工作的决定》,《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优惠政策》、《关于扩大开放鼓励引进的优惠办法》,为各种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更广泛的服务,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截止199611月,全区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分别达到11 540户和1086户,成为全市个体工商户突破万户,私营企业突破千户的两个区县、()之一。

重庆直辖前,在多种经济成分的商业贸易中,国营商业虽然占据着主导地位,特别是在关系国计民生的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供应上,仍起着主渠道作用,但个体、私营经济的蓬勃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长达几十年的国营商业一统天下、独家包揽市场的局面。对于保证市场供应、足人民生活的需要、评抑物价和稳定社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又给整个商业注入了新的活力,提高了竞争力,搞活了市场,增强了互补性,起到了很好的补充和促进作用。

重庆直辖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1997年,江泽民同志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指出“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是年江北区抓住直辖机遇,认真贯彻执行市、区关于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和精神,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的观点,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引导、扶持。从注册登记到生产经营,一律放开搞活。发挥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的示范与带动作用,扶优扶强,以大带小,促进全区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是年37日“江北区发展个体私营经济领导小组”宣告成立,江北区个体私营经济工作走上了有组织有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的轨道。是年江北区新发展个体工商户1963户,私营企业519户,办理各类变更登记126户,是年底江北区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14283户,比1996年增长36.18%,私营企业已发展到1401户,比1996年增长45.3%。在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中,江北区工商分局积极开展再就业工程工作,先后疏导安置下岗职工2187人,解决摊位250个,减免登记费、公告费、行政管理费、会费等约100万元。1998年江北区工商分局扶优扶强,促进个体私营经济上规模、上档次,建立了与私营企业大户的联系制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上门认真听取、询问和解决他们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困难、问题及其发展打算,向其宣传国家大力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有关优惠政策,以增强私营企业主的信心,并积极支持鼓励他们投入更多的资金扩大再生产,不断壮大其实力,向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的跨地区、跨行业的私营企业大户16户(其中今年新培育私营大户6家),已有12户私营企业分别组建了集团公司,江北区有8家私营企业大户分别被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命名为97年度重庆市“百户重点私营企业”和“私营企业五十强”,区里也评选出前十五强“重点私营企业”和十户“双文明个体工商户”。

经过改革1997年,私营企业已发展到1401户,个体工商户达到14283户,非公有制企业已经成为江北区经济发展的日益强劲的增长点。19982001年,江北区促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决定》,紧紧围绕“改善江北区个私经济发展环境”这一主题,狠抓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工作。帮助私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积极主动为外地来区投资者服务,引导外地资金发展本区企业。4年间发展个体工商户7990户、私营企业1674户,安置下岗工3000余人。2005年创新登记制度,加强服务窗口建设,全面实行“一审一核当场办结制”,支持、服务、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截止是年底止,江北区私营企业已达5326户,从业人员59869人,投资者人数15509人,注册资本(金)539197万元。个体工商户已达18135户,从业人员42849人,注册资历本(金)18349.39万元。

四、城市建设、管理和交通、通讯

江北区是重庆市主城区之一,位于重庆市城区中部腹地,嘉陵江、长江交汇处北岸。江北区地势平坦,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方便。为重庆市规划的行政中心、经济中心、金融中心、商贸中心、文化中心、信息中心、科技中心、交通枢纽。1986年以后,为使江北区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城市现代化水平提大幅提高。区委区府在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城市建设、管理交通、通讯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一)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91年,区国土局将市外贸大厦右侧地块面积257平方米土地,以230/平方米,协议出让给市经贸基建指挥部,使用期50年。这是江北区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由单一的行政划拨,向有偿、有期限出让转变的初次尝试。1992 1011日,由市国土房管局首次以拍卖形式出让原华新街体育场地块面积2.24公顷(33.538亩),通过14家开发商竞争投标,重庆房屋开发公司以比协议价格高1倍的3000/平方米价格中标,出让金6691.8万元,引起社会强烈反响。1994年扩大土地使用权有偿有期使用范围,除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办公、住宅用地、国有企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用地外,所有商业、金融、旅游、服务业、商品房建设用地,均实行有偿有期出让。199410月,江北区招商引资洽谈会推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地块55宗,成交10宗,面积4.54公顷。

20008月,江北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的实施意见》,加强对土地出让的管理。20015月市政府要求所有经营性用地,如住宅、别墅、商业、金融、娱乐等用地必须以招拍挂方式出让,并要求达到90%以上。2002年,江北区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同时建立江北区地产市场供应公示制度和土地使用权交易挂牌制度。20038月,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通知》下达后,市政府对协议出让行为作了规范,尽量减少协议出让的范围,凡是经营性土地进行“招、拍、挂”出让,个别的协议出让必须集体会审,上级批准方可实施。挂牌出让率从200345%,提高到2005年的100%。土地效益大为提高。19912005年,江北区共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97宗,面积863.52万平方米,收取出让金22.32亿元。

(二)房制改革

住房制度改革是推动房地产业发展的重大举措。1985年,根据邓小平同志关于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设想,国务院将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综合试点由烟台、蚌埠、唐山等中等城市扩大到北京、上海、广州、成都、太原和重庆等大城市。在重庆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江北区设立了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启动了住房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江北区住房制度改革经历逐渐深化发展的三个阶段: 1986 1991年,在部分单位和个人中进行调整租金、集资建房、公房出售的单项试点,同时商品房开发逐步推开。19921998年,先后按照国务院和重庆市的统一部署,从调整、理顺、提高租金,收取住房保证金、归集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基金、集资合作解危、建房到优惠出售自住公房等方面,全面实施住房制度改革。1999年以后,在加大提高租金、归集公积金、完善出租公房等力度的同时,停止福利分房,实施货币分房,建立安居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供应体系和个人购房信贷体系,鼓励房改房、二手房、非成套房上市交易的政策,开始走上住房商品化的发展阶段。

区政府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保护全民、集体、个人的房地产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正常流通,堵塞隐形交易渠道。19938月,经区政府批准成立“重庆市江北区房地产交易市场”,2000823日,经市国土房管局批准成立“重庆北部土地储备、拍卖中心”,2003529日成立了重庆江北地产集团有限公司2004818日,经重庆市政府批准成立“重庆北部地产交易市场”。

(三)通讯管理体制改革

信息产业是社会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标志。上世纪80年代中期,江北区信息产业除电子制造业相对比较发达,拥有重庆无线电三厂等7户企业,“红岩”牌系列黑白、彩色电视机等产品外,其它信息业,通信业薄弱单一,无线电话、软件业、信息技术应用业处于空白。

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产业结构的优化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江北区信息产业步入了持续快速发展期。到2005年,通信业进入了新时代。电子制造业结构优化,规模扩大;软件业实现了从无到强的跨越;信息技术应用在社会各领域基本普及。信息产业已成为江北区基础性重要的支柱产业。

(四)交通建设

江北区境内有现代公路之始为19391月修建的汉(陕西汉中)渝(重庆)公路、穿越江北区境路段3.6公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历了连接重点码头的公路建设(1952年至1963年)和江北区公路建设内连外通的大发展时期(1966年至1985年)江北区境内,有国省道过境段6.86公里,县道35.74公里,乡村道和厂企专用公路70.91公里,截止1985年江北区公路通车里程为113.51公里。公路密度为1.39公里/平方公里,3.96公里/万人。1986年至2005年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公路建设大大加速。

2005年末,江北区公路主线形成三横六纵。还有1985年前建成之后陆续拓宽改造的新东、南、西、北路。这些具有城市交通功能道路为五里店片区,观音桥片区,石马河片区制造了商机,繁荣了江北区经济。寸滩、唐家沱片区,鱼、复、五三镇近二十年随着乡村道路修建,路面硬化处理,亦带动了江北区农村经济发展。

2005年末,江北区有跨嘉陵江、长江大桥8座。江北区有其他公路桥梁53座,人行天桥36座。已建公路立交桥13座,在建立交桥(箭沱湾)1座,公路隧道 6条。江北区的公路和公路桥梁大部为近20年所建。江北区与主城各区的交通更加便捷。

2005年末,江北区境内有3条高速公路境内段长47.65公里;县道4条,33.23公里;乡道15条,82.95公里;村道171条,263.88公里;专用道(工厂企事业单位自建道路)102条,99.59公里;城市道路(主次支干道)90条,87.24公里。城市便道53条,13.27公里(未列入通车里程)。9个街道的街巷道路共313条,未统计里程。公路通车总里程为614.54公里,公路密度为2.78公里/平方公里,12.8公里/万人。市高速公路、主骨架道路与江北区地方公路相结合,形成江北区交通公路网络。

五、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

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江北区以开放促改革,改革促发展,逐渐建立起一支国有、民营、集体和个体一起上的内外兼营的新型外贸队伍。198412月和19851月,重庆无线电三厂引进日本佳丽彩电生产线、江北区饮料食品公司引进日本软包装饮料自动生产线相继试产成功,是这个时期江北区对外开放的主要成果。1990年后,着力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倡敞开区门、跨出国门、参与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坚持以外资为“龙头”、外贸为“突破口”,以外贸出口创汇为主。

(一)实施“开放牵动战略”,着力以大开放促大发展

为贯彻小平同志南巡讲话,江北区委、区政府于1992821日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并于1993年组建外经委,此后江北区的对外开放日益扩大。集体经济试验区及其各项优惠政策,为江北区的对外开放迎来了新的机遇。区里不失时机地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实行外资、外经、外贸、外事、外宣“五外联动”.把1994年定为“招商引资年”,不仅在区里就举办了“招商引资贸易洽谈会”,而且于1995年把招商引资洽谈会开到了上海和香港,这三次招商活动共签定项目244项,协议引进资金156亿元。为了把招商引资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区里建立了招商馆和项目库,促进对外开放不断取得新突破。19959月制定了《江北区对外开放工作“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规划》,确定了引进外资及外贸、外经、外事等方面的战略目标和战略措施。仅1995年和1996年两年.引进资金达13亿元,其中投产项目达35个。两年审批三资企业31家,总注册资金达9751万美元。

江北区按照区委、区府对外来投资者采取“亲商、安商、富商”的要求,坚持严格管理与热情服务相结合,坚持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强化服务领域,营造良好的投资兴业环境。

1997年直辖后,江北区大力改善投资软硬环境,建立了外商投资服务体系和项目协调等一系列制度,深化完善“一站式”、“一厅式”、“一票式”等服务,广泛开展“人人都是江北形象,人人都是招商引资者”活动。强化招商基础性工作,健全完善招商专案库,建立招商专案代理制度。同时,狠抓了签约项目的追踪和落实,提高了招商引资的实效。1997年新批“三资企业”34家,比上年增长143%;协议外资6323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25%;实际利用外资94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514%;出口创汇533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0%。1998年,区委继续把对外开放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战略性措施,以大开放促大发展。坚持以外资为龙头,外贸为突破口,外经、外事、外宣“五外“联动,着力优化投资环境,强化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先后组织了唐家沱地区招商引资项目洽谈会,参加了重庆市北部城区招商引资会,吸引了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来江北区投资落户。进一步加强与东部沿海地区、沿江开放城市和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促成了山东鲁能集团对溉澜溪片区30亿元的投资项目。1998年在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对外开放仍保持良好的势头,1月一6月实际利用外资84204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275%。

20002005年,区委顺应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努力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加强对WTO知识和规则的宣传学习,着力在指导思想、工作思路、体制政策、工作方法等方面适应入世要求,加快制定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优惠政策;努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大局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实际利用外资逐年增加,利用外资水平不断提高,仅2005年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利用内资13亿元,居全市前列。

(二)外贸出口

江北区对外贸易是以商品出口为主。1978年改革开放前,江北区既没有外贸企业,也没有外贸自主经营权,只有少数外贸产品。江北区外贸出口方式为调供出口,如猪鬃、肠衣和少数农产品,由四川省重庆市外贸土特产公司统一调供,加工、外销;服装业的衬衫、刺锈是由重庆市外贸公司、规定款式、数量,分配到江北区长江衬衫厂等厂家依样制作,再由市外贸公司统一检查,验收。19781993年,外贸出口方式仍是调供出口。1993年,区内有5家企业5类产品委托出口,出口金额为31.7万美元。这段时间的出口情况缺乏文字记载。1994年,区属“三资”企业自营出口迈出了第一步,创汇202.21万美元。为上年的6.37倍。1995年,累计出口创汇599万美元,其中区属“三资”企业出口创汇375万美元(自营出口302.6万美元);区外贸延伸公司出口创汇122.04万美元;驻区其他企业供货出口102.2万美元。同比增长为196%159%212%

1997年直辖后,江北区累计出口创汇达527.3万美元,其中,企业供货和自营出口346.61万美元,“三资”企业自营和供货出口93.87万美元,外贸延伸公司出口86.83万美元。1997年出口创汇总金额比1993年增长约16.6倍。19982005年,江北区外贸出口由低增加值产品出口向较高增加值产品出口发展,外贸出口迈上一个新台阶。2003年,年出口总额为3188.3万美元,位居重庆市各区()县榜首。区域内出口总额为3.19亿美元,同比增长47.302004年,全区域外贸出口43298万美元,同比增长35.8%,完成年度目标约123.7%,在全市排列第一。2005年,全区域外贸出口额为47399万美元,同比增长9.8%,又居全市第一位。其中,国家外贸企业完成11060万美元,国有生产企业完成4760万美元,民营、集体及其他企业完成29340万美元,“三资”企业完成2233万美元。

(三)扩大外资利用

江北区直接利用外资始于1992年,是年协议外资41万美元。到2005年实际利用外资4498万美元(内资:12亿人民币)。“三资”企业从零开始,至2005年已有200多家。约为1994年的8.79,增长了879%19982005年,外向型经济综合指标连续8年在市的评比中排名前茅,位居重庆市40个区、县(市)第一位。劳务输出、对外工程承包营业额等,在全市排名第一。

1997年,重庆市直辖并确立北部新区,江北区加大对外开放力度;改革招商引资工作,改善投资软环境,是年新审批“三资”企业34家,比上年增长143%;协议外资金额6323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94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34.62%。利用外资质量明显提高,新批项目中,国家鼓励投资项目增多,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成为投资热点,出现外商收购、兼并企业增多,外商投资控股方式增多,外商自带项目投资增多的现象。这既增强了外商的责任感,又减轻了区内资金短缺的困难。香港威采集团公司,投资1.8亿美元,兴建五星级饭店,投资300万美元投股某化工厂,投资2500万美元,建一条稀土生产线。美国旅美科协投资2.3亿元人民币,修建五里店至唐家沱的二级水泥公路;投资12亿元人民币修江北滨江路;投资1.5亿人民币修华新分流路等项目。

19982002年,5年共新办“三资”企业153家,比“八五”增长25%;实际利用外资累计比“八五”增长520%,高于全市和全国平均水平。

1998年,有22个国际国内大财团、大公司到江北区考察、洽谈投资。投资额上亿美元的项目5个,投资额2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14个,美国融通投资(集团)公司投资2000万美元修建华新分流路,投资3500万美元在江北区建安居工程住宅区。美国花城(集团)公司与香港徐展堂联手,投资1.25亿美元,整体开发鸿恩寺公园。比利时易迈克(集团)公司,投资120万美元,建一条巧克力生产线。1999年,江北区大力改善投资环境,对外经贸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年新审批“三资”企业36家,比上年增长38%,协议外资6526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525万美元,比上年增长65.41%2000年始,吸引外资方式有新发展:重点吸引国际国内大公司、大财团来江北区落户。2000年总投资1000万美元的企业有2个;500万美元的企业有8个;200万美元的有5个。2001年全年,区外经委利用入世和西部大开发的机遇,努力做好各项工作,全年外经贸综合指标评比排列重庆市第一名。新审批“三资”企业15个,合同利用外资3150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金额1710万美元,完成年计划的103.23%。比上年增长了16.6%。这年是进入新世纪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 2002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1821万美元,比上年增长6.49%,完成计划的103.5%。引进世界500强企业7个。引进区外境内资金16.8亿人民币,同上年相比增长3.8倍。

2003年,不断优化投资环境,新增“三资”企业26个,合同利用外资5338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249万美元,比上年增长23.50%;占重庆市计划的106.8%。引进世纪金源、北京金融街、建玛特、重庆协信黄金海岸、龙湖北城天街等境外区外较大项目20多个。

2004年,配合区“六件大事”招商,推出招商引资项目118个,合同利用资金超过140亿元;引进内外资项目注册企业86个,注册资金总额12.8亿元,投资总额57.4亿元,实际利用市外境内资14.1亿元,实际利用外资为5203万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1%2005年,实际外资为4998万美元,比上年增长77.8%。招商引进青岛海尔集团、深圳中集集团、香港新世界百货、武汉武钢剪切配送中心等各类内、外资项目92个,合同利用资金超过77.6亿元,实际利用市外境内资金17.16亿元,居全重庆市第二名。19932005年,共批办外资企业360家中,2005年尚存约230家。

江北区的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从1984年开始至今已经20余年,这20余年是江北区社会生产力发展最快、经济实力增加最多、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最显著、城乡面貌变化最深刻的20余年。特别是九届区委以来,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真抓实干,敢为人先,开拓创新,使全区的综合经济实力显著提升,工业经济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商贸经济突破性发展,城市建设成效明显,改革开放有序推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人民生活持续改善。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跨入了都市发达经济圈前三名。经济总量和增幅均在全市前列。总的来说,江北区的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促进了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 晏玉惠 )

注:以上资料均来源于区委档案和地方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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