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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2017-05-16 09:09:12来源:重庆党史网

 

南川区党史与地方志办公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南川县经济体制改革按照中央改革开放政策,首先在农村全面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快了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与此同时,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地、县总体部署和改革的具体要求,以加快城市经济发展为中心,以搞活企业为重点,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转换经营机制为目的,努力改善内外部环境,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市场体系,配套进行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扩大对外开放,较好地处理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推动了新体制的建立和县域经济的持续发展。

一、南川工业企业改革

企业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境,南川企业改革大致经过了四个阶段:1978-1985年,为企业整顿,建立各项规章制度阶段;1986-1991年,为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全面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阶段;1992-1996年,为转换经营机制,试行股份制阶段;1996年至今,为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现代企业制度阶段。

(一)进行企业整顿,建立经济责任制

在改革企业管理体制方面,南川县主要抓了经济责任制的落实。1980年,县级国营商业企业普遍执行“定、包、奖”的办法。各企业除统一执行“定、包、奖、惩”办法外,按照国家规定,同时实行节约钢材、木材、油料、燃料、电力等的单项节约奖。企业承包人完不成任务的同本企业工人一样,扣其基本工资。同时改干部任命制为聘请制,改工人录用制为合同制,企业按劳动计划指标招收职工,在规定的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允许辞退。在以税代利、自负盈亏的试点企业中,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屡教不改的,经职代会讨论,企业有权除名。改固定工资为浮动工资制,扩大了企业的自主权,从根本上打破了“铁饭碗”和“大锅饭”,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扩大企业自主权后,企业之间围绕质量、品种、价格和服务条件开展竞争。县“五小”工业由于多数企业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技术薄弱、管理不善而面临严重困难。1981年,县委、政府开展企业整顿工作,推行和完善企业内部经营责任制。企业在坚持自愿、互利、平等的原则上,开始走联合之路的改组。通过联合,企业的方向逐步转到为人民生活、农业生产服务方面来。1982年,在对企业全面整顿取得明显效果后,全县普遍推行国家对企业的经营承包责任制,逐步完善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积极发展“以小补大”的企业。

(二)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扩大企业自主权

1984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比较系统地提出和阐明了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它是一部全面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献。南川县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从县的情况出发,采取果断措施,主攻工业,调整农业结构,突破多经,发展乡镇企业,搞活流通,实行对外开放,扩大技术交流,逐步实现了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

1983年到1992年,南川县主要实行了以承包经营为主的厂长负责管理体制。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计划经济时期管理企业的部分权利逐步下放给了企业,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实行“放水养鱼”,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实施指导和服务。

1.企业承包经营

1982年起,南川县普遍推行国家对企业的经营承包责任制,逐步完善企业内部的经济责任制,把职工收入的高低同企业经营的好坏和个人贡献大小紧密联系起来,打破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各主管部门与企业完善明确了包括厂长、经营者的任务、职权、奖惩内容的经营责任制合同,认真执行企业经济效益和工资奖金总额挂钩。

1983年,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经委《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试点工作情况和今后意见的报告》的精神,对县国营工交企业在进一步完善“定包奖励”办法的基础上,实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十条办法。通过扩大企业的自主权,调动了企业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

1984年,全县大力推广“一包三改”。即一包经济责任制,合理确定基数,做到定额包干、联产计酬或利润包干、全奖全赔,奖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承包人的待遇高于企业中其他人的工资,完不成任务的,同本企业工人一样倒扣基本工资;“三改”,改干部任命制为聘用制,改工人录用制为合同制,改固定工资为浮动工资。“一包三改”从根本上打破了“铁饭碗”和“大锅饭”。

1986年,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工业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南川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营企业厂长(经理)负责制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行厂长负责制,落实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县委、县政府把政策和应给企业的自主权落实到了基层,抓了厂长(经理)负责制和以承包为主要形式的内部管理责任制,给企业创造了一个宽松的环境。

1987824日,为了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推进经济全面发展,南川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意见》。要求以“两权”(所有权、经营权)分离为核心,改善企业经营机制为目的,有领导有步骤地全面推行各种承包经营责任制,给经营者以充分的自主权。至1987年底,南川县大部分国营企业实行了多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8413日,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企业依法取得法人资格,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属厂长,企业职工的权利受法律保护,企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管理,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在《企业法》的范围内活动。是年,国务院发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租赁经营暂行条例》。南川县在工业企业中普遍推行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管理,采取公开招标、公开答辩、公正竞争、综合考评的方法,选聘厂长(经理),再由厂长(经理)与主管局签订承包责任书,负责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承包期五年。全县工业企业均实行了厂长(经理)承包经营的管理体制。

2.政府放权让利

在实行厂长(经理)承包经营管理期间,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由厂长(经理)全面负责。政府及其部门为了搞活企业,实行放权、让利,开展指导、服务,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放权。1986年,针对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中存在的问题,南川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营企业厂长(经理)负责制的通知》,对企业干部任免、实行厂长任期目标责任制等作了具体规定。尤其是规定厂长(经理)任期5年,这对稳定厂长(经理)负责制,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同时,县政府逐步把部分计划管理权、生产经营权、劳动人事权、工资奖金权下放给企业,进一步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

让利。县政府及其部门为了搞活企业,进一步放宽政策,实行“放水养鱼”,让利于企业。1986年,县政府制定了《关于增强企业活力的规定》和《开展经济技术协作的优惠政策条件》,允许企业增加资金筹措渠道、落实减免税收政策、改善效益分配方式、简化项目审批手续以及乡镇企业利润分配、减轻企业负担等,解决了较长时间企业渴望解决的问题。针对一些企业资金不足、税费过重等问题,县政府还区别情况,采取一厂一策,减税让利,放水养鱼,从而盘活了一批企业。

(三)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把企业推向市场

1992年,国务院颁发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为了把《条例》落到实处,南川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成立了南川县转换企业经营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于县经委。并举办了乡镇、部局领导和企业厂长(经理)培训班,开展了《条例》和《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月”活动。

各企业首先从干部、工资、分配三项制度入手,开展企业内部改革,从此推开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序幕。接着,开展企业资产重组,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逐步发展到经营者持大股,把企业的责、权、利有机结合。县政府及其部门在这一阶段主要是转换职能,对企业实行宏观管理、微观预备,把企业的生产经营权还权于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主体和法人实体。

职工转制。1992年国务院颁发《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后,19937月,南川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通知》,落实了企业的14项经营自主权,使企业真正成为独立经营的法人和市场竞争主体。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南川县以开展用工、分配、人事三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在工交企业中开展了以“砸三铁”为主要内容的内部改革。三项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工作实绩决定干部的去留和升降,打破“铁交椅”;以企业的效益决定职工的收入,打破“铁工资”;以职工的技能工效决定岗位,打破“铁饭碗”。为了指导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县政府决定由县经委牵头,劳动、工会、主管局等部门抽人,在南川机械厂开展试点。在经过实践、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再向全县企业推开。

在进行三项制度改革时,不搞一刀切。对企业坚持从实际出发,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分步到位。对于亏损企业、危急企业,采取一户一议、一企一策的办法,逐户进行,逐步实施。进行三项制度改革后,企业不分干部工人,一律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企业干部职工均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5年或3年以上,合同期满后可根据企业需要,按职工自愿的原则,继续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从此,国家固定职工全部转为合同制工人,企业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实现了历史性转变。

企业改制。在企业开展三项制度改革,对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管理的基础上,全县企业认真贯彻《公司法》,通过清理企业资产,摸清家底后,开展资产重组,全面开展改制工作。对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即把现有企业改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以及出售、转让、租赁、兼并、破产与解体等多种形式并存。

19937月,南川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分别在南川茶机厂和南川印刷厂开展企业股份制改造试点工作。然后在全县企业中逐步推开。开展试点的企业先对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把企业现有资产分成股份,以国家占大股和企业职工参股的形式,将企业逐步组建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按股份制管理。当年1118日,南川茶机厂改制为南川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南川印刷厂改制为南川印刷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年12月,县政府决定扩大企业股份制改造试点。至1994年底,全市共有41家工交企业进行了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的生产经营按照股份制企业逐步规范运行。

国有企业改组成股份制企业后,一是理顺了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分开,使企业的自主权真正得到落实;二是明确了产权关系,有利于企业的横向联合,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三是有利于集聚资金,进行企业的改造和发展;四是股份制企业能实现存量资产的重新组合,优化投资方向,调整产业结构。

1994年,南川市在飞奔实业公司、南川天马建材有限公司开展了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划小核算单位,推行“分厂制”,分层签订劳动上岗合同,实行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双向选择,实施岗位技能工资制等多种形式的内部改革,逐步按照《公司法》要求规范运作。

1995年,全市按照“抓大、放小”的思路,继续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组建了酒类、饲料等5个企业集团。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进行多种形式的企业改革。盘活存量资产,以拳头产品和骨干企业为依托,新组建了煤炭、电力、鞋业、林产品、食品、矿产品等6个集团公司。

1997年底,南川市累计建立股份制企业153户,实行企业兼并联合达到25户,依法破产企业5户,竞价拍卖企业7户。全市企业改革以转换企业管理机制为着力点,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积极完善了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的管理机制,把企业推向了市场。

管理人员持大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南川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企业改革的决定》,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强化企业管理,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南川市政府决定在普遍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从1998年起,在工交企业中逐步推行经营管理人员持大股。总的原则要求是: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能健康、稳定、长期发展。推行经营者持大股必须是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主要领导经过较长时间考验,多数职工拥护,班子团结,有凝聚力。为了保证这一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市经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首先在宏源化工有限公司和嘉南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进行试点。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市政府在宏源公司召开现场会,对全市开展这一工作做了安排,制定了《试行办法》,并积极稳妥地在全市逐步推开。铸造工业公司、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平板玻璃厂、机械工业公司、机砖厂、白沙水泥有限公司、鞋业公司、迪信达鞋业公司、水江橡胶厂均推行了经营管理人员持大股的改革。

在企业推选经营管理人员持大股,使企业经营者的责、权、利更加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调动了厂长(经理)的积极性,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由厂长(经理)全权负责,实行厂长(经理)全面负责制。

(三)政企联动,深化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1997年进入重庆直辖市时,南川市多数指标在40个区(市)县中处于中偏上水平。但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南川工业企业体制改革滞后,在多方面愈显不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发展速度明显放慢,效益下滑难以遏制。据1999年统计,南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在大区、县(市)中均列中下水平。

为了强化企业管理,推动企业发展,20002月,南川市委、市政府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的精神,按照市场经济原则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下发了《关于实施分行业切块管理、政企联动改革的决定》,在全市推行分行业切块管理、政企联动改革。

按照“精干、高效、统一”的原则,南川市委、市政府从有利于实施行业管理出发,依据行业分类标准和产品联系,组建了“煤炭、建材、化工、机械、轻纺、水电、食品”等7个工业管理办公室,统一归口市经委管理。从而打破了传统的部门界线、区域界线和所有制界线,建立了一个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有利于指挥和组织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工业行政管理体制。

在完成工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南川市委、市政府结合南川工业企业实际和企业各自的特点,按照“职工有出路,企业要搞活,财政能增收”的总体原则,于2000年出台了《关于国有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集体工业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企业改革要坚持“一企一策、形式多样、以卖为主、彻底改革、不留禁区、平衡过渡”和国有、集体经济从竞争性行业中退出的原则,确立了“死不了的就搞活,活不了的就搞死,活而壮大,死而后生”的进退结合基本思路,采取能改则改、能租则租、能卖则卖、能破则破的出售、股份制、破产解散、关闭、剥离重组、组建集团等多种改制形式。

通过这些改革措施的实施,南川市对239户国有和集体工业企业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把南川工业从“不改就死”的绝境拖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至2002年底,全市企业改制面达95%以上。2001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12101.2万元,比改制前的1999年增长45.42%;实现利润(盈亏品迭后)5543万元,比改制前的1999年亏损595万元增利6138万元,整体实现扭亏为盈;实现税金10449万元,比1999年增长44.5%,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达到114%,比1999年增长51.2%,工业经济逐步走出了低谷。

2006年,南川市工业总产值71.88亿元,为2002年的2.2倍;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产值46.95亿元,成为拉动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主要力量。全市工业经济在重庆市和渝西走廊经济圈的排位不断提升。连续三年被评为“重庆市工业进步区县(市)”。博赛集团和双赢集团进入“重庆市工业企业五十强”。

二、南川金融体制改革

改革开放以前,金融系统实际只有人民银行一家,银行业务的范围缩得很小,都集中到人民银行,使其既是中央银行,又承担着各项一般的银行业务。经济体制改革以来,南川县恢复和成立了有关的专业银行,形成了人民银行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四大专业银行组成的银行体系。

1.农业银行南川县支行。197910月,中国农业银行南川县支行从中国人民银行南川县分行分出成立。先后建立区营业所7个、乡(镇)储蓄所6个。主要办理农村金融业务;承担国家支持农业的政策性贷款;受人民银行委托,领导和管理农村信用社。

2.建设银行南川县支行。197810月建设银行南川县支行成立。主要职能是管理企业、机关等用于基建的自筹资金;国营企业的放款;结算基建业务;监督基建资金的专款专用;并对投资计划、成本核算、财务管理、资金运用等进行检查监督。

3.工商银行南川县支行。19838月,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决定从198411日起,各级人民银行加挂“中国工商银行**支行”牌子。19855月,南川县人民政府宣布,中国人民银行南川县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南川县支行分设,各行其责,工商银行县支行主要金融业务是储蓄、结算、信贷、汇兑国营(集体)企业和商业。

4.中国银行南川县支行。1991925日,中国银行涪陵分行在南川县设立分理处。19921015日,升格为中国银行南川县支行。中国银行属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主要金融业务是办理人民币存、放、汇和外币存、兑、汇业务。

5.南川保险公司。1981730日,县人民银行设立保险经理处,在农行和建行分别设立保险代理处,开始办理保险业务。1982101日,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南川县支公司,属县人民银行股级单位。1984324日,县保险公司升格为县局级机构。主要职能是办理全县保险业务。

改革开放后,南川金融机构以中国人民银行南川县支行为基础,逐渐由内设业务股演变为专业性质的银行,由单一的银行发展成为多种银行,形成了南川金融系统。中国人民银行与各专业银行之间,人民银行起着领导、决定、支配专业银行的职能作用,决定着国家经济的性质。各个专业银行自觉接受人民银行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并结合本行的实际,充分发挥特长,适应经济腾飞的需要。大力发展金融事业,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

随着《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法》、《保险法》、《证券法》、《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等重大金融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南川市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逐步向法制金融转化。金融业大力组织资金,为存款人管好钱,大量发放贷款,积极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尽力剥离、核销呆坏帐,减轻企业负担,大力清收不良贷款,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积极支持企业改制,全力维护银行债权,加快金融业电子化发展进程,各种电子货币、金融品种变成老百姓的理财必须品。保险业从以前的一家保险公司发展到四家,并设立了证券交易机构,为广大居民增加了投资渠道。

三、南川价格体制改革

按照党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建立合理的价格体系的要求,从1985年起,南川县逐步下放计划管理权限,缩小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陆续放开大部分消费品价格,并对部分重要工业生产资料实行计划内和计划外的“双轨制”价格改革,形成了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价并存的价格体系。

进行九十年代以后,南川物价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物价改革的“价格调整,价格放开,价格浮动,超购加价,购销价差,批零价差,季节价差,地区价差等直至国家取消价格”双轨制,即“平价”和“议价”向市场定价过渡,以及国家关于“定价主体以企业定价为主,价格形成机制以市场形成为主,国家管理以间接调控为主”方针。

1991年,经县政府批准,南川县在12家企业推行“三放一改”试点,并出台了放权的配套文件,除27种类外,由企业自行定价、政府放权。县物价部门做到正确运用价格杠杆,调整不合理价格,对上级下达的调定价文件和企业申报的调定价报告,及时核实、测算、转报和审查。由于坚持价格总水平的控制,实现了四川省、涪陵地区下达的6.5%控制目标,保证了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

1992年,南川县价格事务所成立。从1993年至1997年,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投资规模、信贷规模超常规运行,致使物价过快过猛上涨。南川物价部门把控制物价上涨作为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以建立健全物价调控机制为重点,深化价格改革,适时适度疏导价格矛盾,强化价格管理,整顿价格秩序,促进了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在价格的形成上,做到了除国家定价、指导价以外,能够进入市场竞争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的定价主要是企业;在价格运行上,逐步建立了统一的市场体系,做到了除国家定价外的大多数商品和服务价格,都能在平等竞争的市场环境中,依据供求关系的变化而波动,逐步形成了趋于合理的价格结构,在价格约束上,初步建立起有效的政府调控体系和价格法规制度。在疏导价格矛盾上,按上级的价格政策和部署,适时、适度、稳妥地调整了全市生活生产物资和农资价格。

2001年开始,随着职能的转变,南川市在价格控制和监测工作中,加大了价格宣传的力度,依靠群众举报,打击价格欺诈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至2004年完善了价格形成机制,整顿了价格秩序,规范了价格行为。凡涉农价格收费、教育收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推行“阳光收费”,收费标准实行公示等措施来加强价格监控,促进了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

四、南川住房制度改革

由于中国在计划经济下长期实行住房实物分配,公房租金低,租不养房,加以政府和企业财力不足,无法大量建房,造成恶性循环,居住条件难以改善。

19882月,国务院决定用三、五年时间,在全国城镇分期分批把住房制度改革推开。199111月,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进房改。这一阶段,把向居民个人出售新旧公房作为推动住房商品化的基本措施之一,把合理调整公房租金作为住房制度改革的核心环节。1、首次提出要“从改革公房低租金制度着手,将现在的实物分配逐步改变为货币分配”。2、首次提出要积极组织集资建房和合作建房,大力发展经济实用的商品住房。3、现有公有住房提高到成本租金。新建公有住房实行新租金标准。多占住房的,加收租金。4、公有旧住房按标准价出售,停止补贴出售或有限产权出售。5、新建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先卖后租。首次付款不得低于售价的30%,其余部分可申请住房低息抵押贷款。职工购买旧房五年后允许进入市场出售。增值部分,个人只应得所付的优惠价占综合造价比例的部分。

1992年,南川县全面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在稳步进行小步提租和集资建房单项改革的基础上,制定和出台了全面房改方案,并逐步开始实施。公有住房小步提租和新房新租的到位率达100%,住房交保证金和超标准加租逐步落实。

1993年,住房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南川县开始实施售房,推行了优惠出售公有住房工作。全县有139个单位售出公有住房,面积为24万平方米。同时,进行房屋评估的有110个单位,3800户,总面积为40万平方米,收取住房资金300万元。

1994718日,国务院颁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提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标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把各单位建设、分配、维修、管理住房的体制改变为社会化、专业化运行的体制;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以中低收入家庭为对象、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体系和以高收入家庭为对象的商品房供应体系;同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政策性和商业性并存的住房信贷体系。

1994年,南川市完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速住宅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了住房商品化。共出售公有住房面积33万余平方米,收取住房资金1000万元,房改发证3627户,并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随着住房制度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全市公有住房全部实现了货币分配商品化。至此,城镇住房实物分配的福利体制基本终止,货币化住房分配、市场化和社会化供给体系逐步建立。

五、南川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南川市不断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明确了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原则、总体思想、目标任务。经过不懈的努力,在城镇,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的框架基本形成。加强了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全市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一)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国家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依法获得基本养老收入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从1986年起,南川市实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截至2006年底,全市城镇企业参保346户、10535人,占应参保38238000人(其中农民工14000人)的90%28%;个人参保7318人。而真正具有缴费能力的只有15756人(其中企业9664人,个体6092人),参缴比为88%。绝大部分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没有参加养老保险。19974月,南川市开始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截止2006年底止,全市参保单位111户,参保人员4737人,均达到应参保单位和职工人数的99%。初步建立起了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运行体系,充分发挥了社会稳定“安全网”和“减震器”的作用。

(二)失业保险

我国失业保险制度是从198610月起由国家建立实施的。失业保险对推动南川国企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从2000年到2006年底,全市共有1.6万余名企业失业职工办理了失业证,共支付失业保险金4233万余元, 1.35万余名失业人员享受了失业保险待遇,0.3万余名“4050”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了灵活就业社保补贴,1.5万名下岗失业人员享受了免费职业介绍和再就业培训。截止2006年底,全市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共523户,参保职工2万余人,其中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307户参保职工8427人,各类企业(主要是煤炭行业)农民工参保53户共2100余人。

(三)医疗保险

南川市医疗保险于20044月启动,参保对象除了城镇单位职工外,还有灵活就业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失地农民等社会人群。截止2006年底,全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达到 413 个,30069 人,其中行政机关44个,事业单位(含学校)228个,企业141个。在参保人员中,在职职工19533人,占参保总人数的65%,退休人员10536人,占参保总人数的35%,其他社会人群194人。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分布基本合理。全市共有医保定点医院 23 家,其中重庆主城区6家,南川城区11家,乡镇6家;定点医院中,一级医院6家,二级医院11家,三级医院6家。全市共有医保定点药店42家,其中城内30家,乡镇12家。2005年,全市参保人员住院就医1547人次,占参保总人数的5.57%,人均住院医疗费为5157元,其中市内人均住院费用4187元,报销率为64%,市外人均住院费用9957元,报销率为46%。自医疗保险启动以来,全市医保基金保持了较高的征收率,20042005年均达到95%以上。医保管理服务不断规范,统账结合的基金运行模式日趋成熟,全市基本形成了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失地农民医疗保险在内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四)工伤保险

南川市的工伤保险起步早,规模小,层次低。1991年在原涪陵乃至四川省率先开展了这项工作,但在具体操作、管理和经办上却维持着低层次的县级统筹模式。直到20045月,南川市工伤保险开始纳入重庆市级统筹。截止2006年底,全市应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单位400户,实际参保292户,参保率不到80%;应参保职工40000人,实际参保职工24098人,参保率约60%20065月,南川市正式启动工伤康复工作,至2006年底共吸纳工伤康复人员47人次,康复出院25人。

(五)生育保险

南川市生育保险自1995年启动以来,一直维持着低层次的县级统筹模式,规模小,进展缓慢。直到20061月,南川市生育保险工作正式纳入重庆市级统筹。截止2006年底,全市应参加生育保险统筹单位约150户,实际参保单位54户,参保率不到40%;应参保职工约20000人,实际参保职工9620人,参保率48%

(六)城市低保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始于1988年。到20069月底,全市共有城市低保对象816813622人,享受低保人数占非农业人口总人数的13.8%,其中城市登记失业人员6868人,未登记失业人员629人、集体企业退休人员48人、城市三无人员76人、学生1908人、学龄前儿童957人、女50周岁男60周岁未参加养老保险的444人、其它人员2692人,每年发放低保金1000万余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保障全市城市贫困居民最低生活,稳定社会秩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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