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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2017-05-16 09:10:27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綦江县委党史研究室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从1979年春季开始,中共綦江县委专门召开各种会议,宣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提出的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明确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的伟大意义和有利条件;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以经济手段管理经济;认真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教育干部群众识大体,顾大局,团结一致向前看,以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这些重大决定的宣传贯彻,为深入进行拨乱反正,纠正县内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切实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奠定了基础。同时,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也随之拉开了序幕。

一、企业改革

綦江县企业改革是从1986年开始的,主要历程可分三个阶段:即从1986年至1991年为实施企业第一、二轮承包经营责任制改革为第一阶段;从1992年至1999年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革为第二个阶段;2000年至今,重点解决人均持股、培育大股东,深化改革,企业规范破产、解体、整体出售,大力发展民营、私营企业为第三个阶段。

改革之前(以85年统计为准),全县工业企业共有256户。按轻重工业分:轻工142户,重工114户;按规模分小型企业256户,其中国有企业36户、集体企业220户,工业总产值为2.19亿元,全民所有制职工人数10876人,人平工资3412元;集体所有制14513人,人平工资3300元。1986年,全县根据中央和省市的统一布置,对工业、二轻、交通、商业、供销等系统的经营管理体制进行改革,以目标管理为重点,进行干部人事制度,企业经营模式等方面入手,通过行业、所有制的不同,分别开始了签订以产值、销售收入、利润为主要考核指标的目标管理,并按目标内容考核实施奖惩,以及“联利计奖”责任制和实行“统一奖惩,计时工资加奖励、利润分成、包干上缴、工资奖金浮动”等制。在人事制度上,采取了群众推荐、民主选举、重点考核人、适当调整方式,经过以上方法后,对降低原材料消耗,提高产品质量以及增强职工劳动纪律等方面,均出现较好效果。当年,县属国有工业企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2326万元,比1985年增长9.35%,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完成销售收入2887万元,比上年增长比率19.76%,一大批企业经济效益大幅度增长。

(一)企业一轮承包

19878月,綦江县委、县政府制发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全面执行企业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的文件([1987]113号)。至此,綦江县开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企业体制改革。到19883月止,县属9户国有工业企业都实行了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二轻、供销、乡镇企业等系统全面完成了租赁、承包任务,还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着手企业内部改革,即把企业全年总的任务目标分解为企业内部指标和工作要求,同职工利益分配紧密挂钩,并落实到各科室、车间、班组及个人。由于全面引入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市场机制,触及到了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对企业领导体制的变革和如何处理好企业所有者、经营者以及生产者利益的关系都作了有益的探索。

(二)企业第二轮承包

1990年下半年,綦江县开始企业第二轮承包。为搞好承包工作,县体改领导小组、县人大、政协、工商联等有关部门一道先后对商业、二轻、供销、乡镇企业中的38个企业进行了抽查,倾听意见,及时解决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县体改办具体对县物资企业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决定三江工矿贸易公司兼并三江工矿综合商店,对供销社集体商业企业解体暂行办法及时审批。同年10月,由县委组织部、总工会、经委、财办、体改办在县党校联合举办了企业领导干部业务培训班,培训学员87人。为全面完成企业的二轮承包工作,实现两轮承包平衡衔接,19914月,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表彰一轮承包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对全县79个内部改革先进企业,11个推进企业,改革先进单位,28名体改先进工作者和34名优秀厂长(经理)给予了表彰。县体改办将38个企业第一轮承包的经验编集成《腾飞之路—綦江企业改革经验选》一书,在全县发行。

(三)工商企业的“五自主”、“四放开”

1991年初,全县在11个国有商业企业(占全县国有商业企业总额的25%)中开始实行了经营、价格、分配、用工“四放开”的试点工作。经过上下结合,两评两奖,使“四放开”试点取得成功,出现了经营观念和经营机制的转变,提高了经济效益。15月,11个试点企业共完成销售收入3798万元,上交税金92.4万元,实现利润35.39万元,分 别 比上年同期上升25.9%63.6%38.7%,职工收入也相应增加。同年底,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工交企业中实行生产经营、产品定价、内部分配、人事管理、用工等企业“五自主”改革。

(四)开展企业股份制试点

19927月,綦江县选派供销、二轻、交通等四名体改干部到国家体改委在庐山举行的首批股份制学习班学习。8月,县体改办举办了綦江县首届企业内部股份制改革培训班,拉开了触及企业产权改革工作的序幕。同年9月,綦江安达运输有限公司、綦江安达水上游乐有限公司等8户股份(合作)制企业相继组建,首开綦江县股份(合作)制试点企业的先河。到1993年底,新建和改制而成的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共达23家,吸引资本金2809.65万元,其中外来资金176万元。经重庆市体改委审批的50多户有限责任公司中,綦江县就有24户,名列全市第一。1993年,县政府对包括企业内部股权证的管理、印制等作了具体规范,使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机制灵活、责权明确、管理科学、效益明显等优势逐步显现。

(五)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19944月,綦江县在借鉴宜宾经验的基础上,县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印发《綦江县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试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綦江县关于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綦江企业兼并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綦江县关于国有、集体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革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綦江县关于城镇集体企业解体的若干规定的通知》等12个相关配套文件,使綦江县企业在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行兼并、破产、拍卖、解体、公有民营等产权转移、资产重组中有了可供操作的政策依据,从而保证了全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有序地进行。随后,对綦江县属商办企业金星食品厂按规范要求改制成为綦江县第一家定向募集的股份有限公司,即重庆金星股份有限公司。

1995年下半年,按照县委、县政府企业改革专题会议要求,补充完善了企业解体的有关政策,采取“积极稳妥、先易后难、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确保成功”的工作方针,加大了对城镇集体企业解体工作的力度。各经济主管部门认真制定解体方案,成立了专门班子,深入解体企业摸清情况,帮助指导工作,使解体企业在资产处置、产权变更、人员再就业等方面得到了妥善解决,保证了綦江县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到1995年底,全县已完成转制改革的企业达303户,其中进行股份制改造18户,股份合作制改革67户,租赁经营90户,拍卖转让11户,兼并5户,解体77户(占应解体企业的85.3%),其它形式45户,较好地完成了县委、县政府的改革目标。县体改委、县厂长(经理)协会将20户企业在创名牌、夺效益、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编成《南州企业谱》一书,在全县企业中交流。綦江县体改委荣获重庆市体改委颁发的1994年度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奖。

1996年全县企业改革按照县委、县政府“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基本完成全县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任务”的要求,继续坚持以改、卖为主,并、破、租、联、解体多种形式进行。到1999年底,全县已累计完成改革的企业达708户,占全县企业总数的92%。其中股份(合作制)改革的199户,解体110户,兼并30户,破产立案8户,整体出售39户。在这四年间,企业改革有六个方面的新突破。一是解放思想,大胆推进,整体配合,勇于创新,部分企业实现整体转让。如东溪啤酒厂的资产重组,实现引资金672万元,全年完成啤酒生产量6700吨,新增税利378万元,一举扭亏为盈。古南镇通过拍卖企业,收回集资款530万元。二是企业破产工作有新进展。199710月,经县法院授权,由县属13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两个清算组,经过一个月的工作,重庆市綦江植物油脂化工厂、綦江县饲料公司破产清算工作于11月结束,实现了资产变现,关门走人。随后,綦江织布厂又成功实现了破产,职工得到妥善安置。三是綦江改革经验在全市推广。綦江县建筑勘察设计院、綦江通力汽车有限公司和重啤集团第三分厂(原东溪啤酒厂)三户企业的改革成功经验被市政府办公厅研究室编印的《重庆中小企业改革探索》一书刊用,并在“合川会议”上得到广泛宣传。四是下岗失业职工基本得到妥善安置。从1997年到200012月止,全县进入托管中心的县属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共有1989名,其中出中心进行自谋职业的职工有939名。县就业培训中心还为下岗失业职工进行了“转变就业择业观念”、“市场营销”以及实用技术等培训。五是企业改革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下和县国土、国资、房管、劳动、社保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得以顺利进行。六是盘活了企业有效资产,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綦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綦江通力汽车有限公司、綦江半轴厂、綦江勘察设计院等一批改制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加大了投入和技术改造,员工积极性得到提高,经济效益逐年上升。

二、流通体制改革

1979年起,綦江县即以搞活国有企业为中心,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开始改变过去多年来商品流通实行的“一级批发­——二级批发——三级批发——零售企业”单一渠道、多环节、逐级按计划分配供应和“固定供应区域、固定销售对象、固定倒扣作价率”的三固定、封闭式、条块分割、地区封锁的商品流通模式。县级公司属于三级批发企业,负责对全县城乡零售商业的批发工作,并对各类商品起“蓄水池”作用。

(一)商品流通体制改革

198210月,綦江县贯彻中央关于实行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决定,所有制形式开始发生根本性变化,逐步形成国家、集体、个体和私营等多种形式并存和共同发展的新格局。流通领域实行多种经济形势、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和减少批发环节“三多一少”的流通体制。同年,按照国务院《关于疏通商品流通渠道,扩大工业品下乡的决定》,綦江县根据经济流向情况,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建立联营批发部。这些联营批发部不受过去“固定供应区域、固定销售对象、固定倒扣作价率”的三固定限制,减少环节,破除地区封锁,以方便周围地区各种所有制的零售商进货。并实行降低批发起点和协商作价办法。对零售商做到“进货品种、开票次数、批量大小”三不限;“开票、发货、结账”三及时;不以任何方式搭配商品;对批购的商品,如存在过时令呆滞积压的,实行“退整不退零、退好不退坏”的退换货制度。从而改变了多年来商品流通管得过多、统得过死、限制过严、地区封锁、条块分割、阻碍了商品流通的一些作法。同年,国家停止生猪派购任务,实行放开经营,改变成县食品公司、供销社、个体屠商同步屠宰上市销售、多渠道直线流通。

19831月,綦江县贯彻中共中央(19831号文件,在保证国家计划的前提下,三类工业品和完成计划收购后的计划商品,除商业部规定超计划部分,要协商分配的商品外,其它可以进入多渠道流通。中共中央(19837号文件《关于在重庆进行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下达后,綦江县地区、部门、城乡的分割状态被打破,按经济合理流向组织商品流通、货畅其流的格局开始形成,全县国营、供销社、集体、个体零售商店,进货渠道不受限制,可以向一、二级批发站和生产厂家进货;可以走街串院、走村串户、跨区域销售商品,有条件的可以兼营批发。这年,全县允许供销社经营粮食议价购销业务。6月,县政府为了适应新的农业生产形式和减少蔬菜流通环节,批准全县蔬菜生产队自产自销产品,改变了过去由县蔬菜公司收购,面向城镇和工矿区销售的流通模式。

1984年,綦江县贯彻《国务院批转商业部〈关于当前城市商业体制若干问题的报告〉的通知》,组织县百货针纺、五交化、糖烟酒三家批发公司在古南、三江、赶水、打通四个镇建立了七个工业品、副食品贸易中心,在供应商品和作价上,对县内县外,城镇农村各种所有制的零售企业均一视同仁。

1985年,綦江县将粮食、油料由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允许多家经营。1987年,綦江县医药商品出现多家企业、多渠道经营。药品生产厂家直接到医疗单位和零售药店推销产品,改变了多年来由县医药公司单一渠道批发供应的模式。

199210月,綦江县对非农业人口停发粮票、油票,一律取消票证,敞开供应。至此,从195312月起开始对非农业人口实行的粮、油凭票证定量供应政策,历经39年始告结束。商品流通转入市场调节。

(二)有形市场建设

1980年到1983年,全县共改造和新建农贸市场12个,面积4488平方米。“七五”期间19861990年),本着“人民市场人民建,公益事业大家办”的原则,綦江县加快了市场建设。1986年到1990年,全县新建市场15个,建筑面积46031平方米。1990年集市成交额10445万元,比19864895万元增长114%。至1999年底,全县集市发展到71个,市场面积达6万平方米,成交额达84012万元。有15个市场被命名为“文明市场”,市场规范化管理水平迈上新的台阶。随后有形市场建设逐步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在市场规律的作用下,綦江的各类市场建设稳步推进,连锁、超市等新型业态快速发展,到“十五”期末,商业网点增加到97万平方米;商贸和餐饮服务从业人数增加到5.9万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增长到24.2亿元,全县各类专业和综合市场达到53个,完成国有和集体商贸流通企业改制11家,但是县城农贸批发市场缺乏,功能分区和特色街区建设力度不够,物流中心和区域批发市场尚未形成,社区商贸服务网络尚不健全和规范。农副产品批发贩运的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地,营销能力不强。

三、城市建设管理

全县19807月,县委决定成立“綦江县城市建设局”,綦江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开始起步阶段。1985年,綦江县按照“规划领先、基础设施超前、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的原则,集中人力、财力、物力开展市政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一)城乡建设

1.桥梁、道路网络建设。

19864月,龙角桥竣工通车;1989年,綦江大桥拓宽;1991年,河东高架公铁立交桥的竣工通车,沟通了旧城区和新城区的交通联系,解决了连接渝黔高速公路的进出口问题,推动了北部新城区的开发。1995年沱湾大桥通车,不仅构成了城市环形交通网络,解决了车辆分流和堵车问题,而且带动了河东、菜坝新区的开发。綦江县城从1986年至200620年间,共新建和扩建城市桥梁12座,比1986年增加10座,全长1460m,比1986年增1210m。总投资7470万元,比1986年以前180万元增加7290万元,增长40倍。

2.县城道路的建设。

綦江县按规划先修路后建房,先地下后地面的原则,从1981年至200626年间共新建、改、扩建道路80多条,总长度49.8km,比1981年增加55条,增加32.35km,基本上形成以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和梯道小区巷道组成四通八达的道路网。城区道路不仅在数量上增长较快,而且在质量上大为提高。道路的硬化率2006年已达98.2%,比1981年增加87个百分点。主干道的路面宽度均达2042m,次干道的路宽为1224m,支路宽一般为9m以上。而且都设有人行道和护栏,标有人行横道线。到2006年累计铺设人行道彩板(砖)16.26万㎡。现在新城区的九龙大道,宽达45m,车行道为24m,其中两侧绿化隔离带各2m,非机动车道两侧各3m,两侧人行道各为10.5m

3.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綦江县城区的水源生产用水靠綦河,生活用水靠通惠河。供水单位除县自来水公司以供生活用水为主外,还有綦江齿轮厂等十家企业有自备水厂,兼供部分居民的生活用水。2006年,县自来水厂的综合供水能力为2.71万吨/日公用输水主管道(口径在100mm以上)总长度达57Km,全年供水总量达1126.5万吨,其中生活用水513万吨,比1986年增长2倍多。县城排水系统,仍然是雨水污水合流制,其下水道、排污管是利用自然地形铺设,最终排入綦河。城区两岸共有排水口30多处,排水管道长达49Km2006年,污水排放量达1986万吨,已修建生活污水净化处理池(沼气池)394个,总容积为31520m3,年处理生活污水488万吨,约占生活污水总量的24%左右。县城的生活燃料结构由煤转到电,由电发展到天然气和液化气。居民生活用气是从19992月首期工程点火成功开始的,到2006年生活用天然气480m3,液化气950吨。随着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各项公共设施提出了更高要求,二十一世纪初,县城修建了巨龙、南州、版画等三大广场,占地总面积3.21万㎡,铺装面积达2万㎡,绿化等设施面积1.21万㎡。2006年公共绿地面积达159ha,公园面积64ha,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72ha,绿化覆盖率达23%,人均绿化面积为8㎡,比1986年人均绿化面积1.92㎡增加3倍多。

4.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

1986年以前,綦江县城的建成区面积约2.5K㎡,主城区位于河西,主要街道是过境210国道,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陈旧,基本上无像样的人行道。全城各类房屋的存量为87.25万㎡,其中住房为40.7万㎡,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不足5㎡。房屋结构钢混结构仅占2.5%,砖混结构占51.7%,砖木结构占35.95 %,其中穿逗、干打垒等简易结构占9.78%,最高楼层仅八 层(县人民医院外科大楼)。1986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城市理念的拓宽,特别是住宅制度改革的推动,社会对商品房的需求与日俱增,房地产开发应运而生,建房热潮空前高涨,县委、县府因势利导及时地作出开发新城区和改造旧城区的决策。到2006年,新城区规划开发的面积已达8.11K㎡,旧城区规划改造的面积已达5.15K㎡。全城各类房屋的存量已达487万㎡,其中住房面积为341万㎡,人平住房面积达25㎡。全城已按详细规划建成有小绿点,有停车场,有物业管理,有商店的片区,小区共23处,其中新城11处,旧城12处,所建房屋均以钢混框架结构为主,大部分在十一层楼以上,最高楼达二十一层,电梯楼约占15%左右,如枫丹·韵绿堡和全泰·南州明珠两处小区,已获重庆市第五届房地产“十佳”住宅小区荣誉称号,千山阳光水岸小区获“优秀”住宅小区称号。菜坝新区开发起步于1987年,到1995年沱湾大桥竣工通车,菜坝新区建设已初具规模,建成一公里多长的河东大道—华灯一条街,滨河绿化带的“虹桥小区”及21层高楼的农行大厦、建行大楼和河东农贸市场的龙角片区等一大批民用建筑。

5.小城镇建设。

1994年上半年,綦江县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成立。同年6月县委、县府发出《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古南镇工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规定》,并选择交通、资源、工业基础较好的古南、三江、赶水、打通、东溪等五个重点镇展开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取得初步经验的基础上,县委、县府于19999月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决定》,重新调整组建綦江县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调配专职干部,并制订了綦江小城镇建设近三年的奋斗目标,具体任务和政策措施。三江、赶水、打通、东溪、永新五个重点镇发展较快,至2006年底,新建桥梁5座,长611m,道路总长26km,占一半,路面硬化率达99%以上。其余13个镇的道路总长度为25km2006年底,全县18个建制镇(不含县城古南镇),区内都设有供水设施。五个重点镇就建有3000/日以上水厂8座供水能力6万吨/ 日(其中厂矿44万吨/日),其余13个镇都设有简易供水站,一般采取高位蓄水池,利用自然落差,铺设管道供水。18个建制镇共有公共厕所86座,每镇平均4.6 座,共有路灯288盏,每镇平均16盏。18个建制镇都规划有固定街道和摊区为“白日场”,方便农民出售农产品。此外还有37个定期赶集的农贸市场,交通运输方便,农产品交易十分活跃。其他公共绿化、广播电视、邮电通讯、文化教育、医疗保健的覆盖率和普及率都有所提高。但环境卫生、垃圾污水处理、消防设施只有三个重点镇有专业机构和人员管理。2006年末,全县城镇人口已发展到28.3万人。

綦江县农民新村建设,始于1986年隆盛镇的河咀新村。到2005年末已占地45亩,修建街道350m,宽10m,建筑房屋5000,入住45户,215人,开办商店30家,小学一所,师生245人,安装有电视机40多台,电话25部,供水、供电均已管网化。1981年至200626年间,全县农村改建、扩建和新建住房的农民累计达76073户,占全县农村总户数的31.7%,累计建房面积达764.55万平方米,约占农村房屋总存量的53%,户均住房106平方米,人平住房面积达32平方米。2006年,綦江县完成了三个市级康居示范村(古南新兴村、永新石坪村、打通吹角村)和28个康居推进村的规划编制任务,同时全县19个建制镇启动一个康居示范村的建设,主要是完成人畜饮水、道路硬化环境整治、房屋“穿衣戴帽”等工程。在六个重点镇中共建成康居示范户328户。

(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87年以前,綦江长期存在土地无偿无限期使用的状况。这种土地使用制度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为国民经济发展配置土地资源,忽视了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1991年,綦江县在土地使用制度上改过去单行划拨供地方式为出让与划拨并行的“双轨制”供地方式。在1991年以后,县内有偿、有限期、能流动的土地使用制度初步形成。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日益扩大,非农业建设用地全部实行了出让制度。199211月,县政府以綦府发(1992189号文批准綦江县城镇国有土地级别。经过实践,基本符合綦江县的实际,推进了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为綦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积累了一定资金。19967月,县政府以綦府发(199677号文批准綦江县城镇国有土地级别调整方案在全县执行。19998月,《綦江县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出台,第一次比较全面系统地规范了征用土地补偿标准。2000年,綦江县国有土地招标拍卖工作开始启动。为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使用制度,20022003年国土资源部相继出台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市政府于20048月发布了《重庆市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办法》,綦江县严格执行以上规定,规范了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项目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交易行为,全部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立了土地有形市场。

2001年,綦江县开始新增建设用地改革。县政府要求征地实施必须“两公告”,使征地实施工作规范化。200512月,《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发[2005]82号)出台,对全县征地补偿安置标准进行了调整,并且鼓励推行住房货币安置,继续推进储蓄式养老保险工作,加大了征地农转非人员生活保障力度。

(三)住房制度改革

全国房改从1988年起步,1991年以前实行的是国家公房统建统分和低租金高补贴无偿供给的福利分配制度。199110月,綦江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立,推行以“提租、售房、建房”三结合为主的住房改革模式。19935月,县政府颁布了《关于优惠出售公有住房的决定》(綦府发〔199378号),随开始实行优惠出售公房。19944月,《关于进一步深化住房改革的决定》(綦府发〔1994153号)出台,为推进县城、城镇面貌的迅速改观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

19985月,县政府发布了《关于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决定》(綦府发〔199855号),开始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按照《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要求,綦江县从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随即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停止住房实物分配的通知》(渝府发〔199910号),綦江县于19991231日完全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公积金规模、使用、管理?)

200212月,随着市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下发,綦江县逐步开始推进城镇廉租住房制度。

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已收到显著的效果:綦江县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论是城市规模,还是建筑质量,都有很大的提升;住房商品化制度进一步完善;居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四)通讯体制改革

1981年,綦江县城建设开通1000门纵横制自动电话交换机,率先在全县实现自动拨号,结束了二十年摇把子的历史。1986年,綦江县赶水邮电支局建成开通500门纵横制交换机,率先在乡镇开通了自动电话。19899月,四川省最长的一条农话微波电路在綦江开通。电路比原来增加三倍,通话容量比原来增加四倍,直接使用微波电路的用户可以自动拨号,綦江长期以来打农村电话难的状况得以缓解。1991年,綦江至全国各地的长途直拨电话正式开通投入使用,标志着綦江的长途通信登上了新台阶。1993 12月,綦江县程控电话割接开通,全县电话号码由5位升至6位。同年12月,全县拨号上互联网业务也同时开通。綦江的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世界、宣传綦江。1995年,綦江电话实现了交换程控化,传输数字化,基本建成全县程控电话本地网。1997 7月,綦江县实现邮电分营,原綦江县邮电局被撤销,綦江县电信局正式成立,隶属于重庆市电信管理局,经营电信业务,负责本县的电信发展建设,并实施行业管理。19978月,綦江电话由六位升至八位,进入重庆本地网,实现等位拨号,这是綦江通信发展史上又一个里程碑。19988月,完成了寻呼业务的剥离工作。同年,程控交换网、光纤通信、数字微波、移动通信、数据通信、七号信令等代表世界先进水平的通信技术和手段在全县通信网得到广泛应用。2000年开通可视电话,建成基于DWDMSDH光纤环路作为骨干传输平台的语音、数据、图像为一体的宽带网和交互式电视电话会议系统。20025月,綦江县电信局ADSL宽带接入网开通投入运行,用户达1.3万多户。2002年到2003年,铁通,网通先后进入綦江,綦江通信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20041月,设立重庆市电信有限公司綦江县分公司,经营原綦江县电信局的全部业务。綦江电信向全县单位客户提供数字专线136条,成功建设了綦江县党政信息网、綦江县视频会议系统、綦江县财政局金财网、綦江县工商局综合办公网等多个城域综合信息网,全县电话用户达12.5万户。綦江电信积极探索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以效益为目标”的新型企业运营模式,是赢得竞争主动权的关键。

四、宏观调控

(一)计划体制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国家实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改革经济体制,同时改革过去管得过多、统得过死的计划管理体制。经济发展中的多数项目,改过去的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19781985年间,全县在农业方面,系统纠正党对农业的左的经济政策,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农业计划管理改过去的指令性计划为指导性计划,扩大社队的生产自主权,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工业方面,随着国民经济的调整,经济体制的改革,县内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整顿,扩大企业自主权,落实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注重提高经济效益,工业总产值及主要产品产量逐年上升;商业方面,为搞活流通,实行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办法,商业呈现多种经济形式、多条流通渠道和多种经营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市场繁荣、购销两旺的新局面;基本建设方面,由原发展小钢铁、小化肥、小水电、小煤电、小水泥等“五小”工业和交通建设为重点转为以城镇建设为重点,随着基建投资的增多和基建所需的钢材、木材、水泥的紧缺,计划部门已逐步加强了对基建计划的管理;物资方面,实行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生产资料进入市场,本着先系统内,后系统外,先地区内,后地区外的原则进行物资调节,随后,又实行计划调节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保证重点供应,并规定钢材、汽车等重要物资,由物资部门统一分配。

1986年到1991年,主要编制和实施了綦江县“七五”计划和“八五”计划。1992年,按照中共 “十四”大会议精神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两次研究调整綦江“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改进工业经济指标考核体系,建立以强化经济指标为主的考核办法,编制綦江县两年滚动计划和大力发展第三产业规划。

1994年,随着改革的深入,计委不再编制细微末节的分步分项计划,转变为以市场为主,根据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规划经济结构和生产力布局,编制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性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预测预警。调查编制《綦江县汽车齿轮发展规划》和《綦江县未来十五年旅游业发展规划》。在随后的“九五”计划的编制与实施期间(19962000年),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指导性计划逐渐弱化,绝大多数计划指标由市场调节。

世纪之交,政府职能转变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计划管理职能随之发生根本性变化,主要转变到思全局、谋大事、抓改革、促发展上来。2000年以后,围绕计划职能转变,除编制綦江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总体规划外,还将产业发展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纳入编制范围。到2006年年底,先后编制了綦江县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綦江县实施西部大开发总体规划、编制完成綦江县固定资产投资“十五”计划及项目规划、第一轮綦江县以工代赈扶贫项目规划、綦江县20032020年岩溶地区草业和畜牧业发展规划、綦江县20032010年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綦江县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20052010年项目建设规划、綦江县20042010人畜饮水规划、綦江县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綦江县乡镇卫生院建设规划、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规划、綦江县农村安全饮水规划、綦河流域及9条支流综合治理规划、东溪古镇20062010年保护建设规划等。随着规划的编制,共策划西部大开发10个重点工程系统65个项目;实施以工代赈项目35个,总投资1524万元;实施岩溶地区草业和畜牧业项目9个,总投资5430万元;策划实施农村卫生事业建设项目44个,总投资4688万元;编报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项目9个,项目投资总额5210万元;规划到2010年全县19个镇卫生院改扩建和新建总面积3.9万平方米,总投资2034万元;规划改建和新建二级公路70公里、三级公路735公里、四级公路807公里,总投资10.77亿元;规划农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涉及193个村,投资总额372万元;实施治理河道总长100公里,总投资将达9亿元;东溪古镇规划建设项目8个,总投资2409万元。此外,还争取中央、市级以上国债及专项资金补助2亿多元,用于教育危改、农村人畜饮水、基层政权、城镇基础设施、退耕还林、灾后重建、采煤沉陷区治理、松藻煤电安全技改等项目建设。

1978年到1995年,投资计划主要按照计划经济体制管理方式进行管理,审批权限极为有限。到“九五”(1996年-2000年)期间,国家逐步下放投资审批权限,县计委审批项目的范围及权限为:(1)不需国家和市财政性资金投入的项目(不含除小水电、煤炭外的工交系统技改项目,此类项目由县经委审批);(2)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必须由省以上计划部门批准的项目(含外商投资项目);(310万平方米以下的房地产投资项目。此外,区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许可证,由县计委受重庆市计委委托自行办理。

1998年,项目法人制度和资本金制度开始启动200071日起,正式实施建设项目法人制度和逐步推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除军事工程外的其他建设项目,都按政企分开的原则,组成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的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金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未确定项目法人的建设项目,均不批立项。改变过去盲目建设、多头审批、管理混乱、心中无数的状况。

2004年开始,为贯彻重庆市政府关于推进投资体制改革的渝府发〔2004108号、109号和110号文件,项目投资实行审批制、备案制和核准制。其中,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对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和核准制。此外,还履行招标投标规范管理和重点建设项目稽察职能。

(二)财政体制改革

綦江县财政体制1978年由“收支挂钩,总额分成”改为“收支挂钩,增收分成”的管理体制。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管理制度。1981年以后,改行“总额分成,比例包干”的办法。

198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条件体制改革的决定》,重庆市按照各区县的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的状况,实行“核定收支,分级包干,总额分成”的财政管理体制。綦江县收入基数大于支出基数,确定县的分成比例为38.7%,上解61.3%,时间一定三年不变。新的财政管理体制,调动了地方发展生产、增收节支、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增强了县财政实力。

1988年,为了贯彻八七年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区(镇)政府统揽经济全局的能力,调动区、乡从长远考虑发展经济,培养财源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綦江县本着“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的原则,对12个区(镇)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对不同地区实行与之相适应的财政管理体制。根据各个地区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经济状况,划分收支范围,核定收支基数,分别实行“总额分成”、“定额补助”、“递增包干”、“超收分成”的办法,时间上仍是一定三年不变,即从1988年到1990年。

1992年,因中央对市进行“分税制”财政体制试点,市对綦江县也实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对预算收入作了较大调整,将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工商统一税、资源税、投调税实行市县“五五”分成,将中央4部(石油部、化工部、电力部、冶金部)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实行中央和市分成75%,县分成25%。将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事业单位奖金税,国有企业、城乡个体工商户、个人收入调节税,城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集体企业、国有企业所得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农林特产税、契税、农牧业税、耕地占用税、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国有企业上交利润、其它收入、税款滞纳金罚款收入、车船使用税、印花税、房地产税划为县的收入。由于收入范围变化而造成县收入减少的部分,由市相应调整县的递增上解基数适当弥补。

1993年,根据重庆市的统一部署,綦江县开展了撤区并乡建镇工作,至年底顺利结束。这次行政区划的整体调整是綦江县自解放以来行政区划的一次重大变化。当年12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民政(199345号文件,作出关于同意綦江县调整区乡镇建制的批复,正式将全县行政区划调整为33个乡镇(其中10个乡、23个镇),撤销9个区公所。乡(镇)下辖村(居委)。全县共设585个村和54个居(街村)。为进一步调动区镇发展经济,增收节支,当家理财的积极性,本着总量平衡,尽可能使区(镇)有一定活力的原则,綦江县政府对全县12个区镇工商税收超收分成比例和定额补助作了适当调整,其收支范围仍按原规定执行。

1995年,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权与事权相结合”的原则,确定了县对乡镇1995年到1997年一定三年不变的财政管理体制,具体划定了各乡镇财政收入与支出的范围,确定了乡镇财政收入与支出的基数。

1998年,县对乡镇实行乡镇分税制财政体制。在现行中央和市对县分税制基础上,把国税税收部分作为县本级固定收入,把地税征收部分作为乡镇固定收入,按照新划分的收入测算上轮体制三年收入平均数,其中1997年工商税不以实际收入为准,而在上年基础上增长10%确定;支出基数不以现有实际供养人口和需求为测算依据,而以1995年体制基数,加全县实际可用财力增长比例确定1998年体制支出基数,收支品迭实行体制补助和体制上解。

2000年,为了进一步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组织收入、节约支出、降低财政风险的积极性,推动乡镇经济在新世纪开好头、起好步。从2000-2002年,县对乡镇实行新的财政管理体制。其主要内容为:1.县本级固定收入。县及县以上企业增值税的25%、营业税的50%、个人所得税、县级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50%99年底以前欠税部分)、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全县金融保险企业营业税的50%、国有资产收益、城建税的80%、城市教育附加、排污费收入、县本级部门行政性收费、罚没收主、农业税附加、县本级的其他公用事业附加。2.乡镇固定收入。乡镇或乡镇级以下企业增值税的25%、营业税的50%、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50%99年底前欠税部分)、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农业税、非烤烟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乡镇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乡镇农村教育附加。3.县乡共享收入。烤烟特产税县20%,乡镇80%。配套费收入县30%,乡镇70%。小城镇建设土地出让金除应上缴市部分外县5%,乡镇95%。实行新体制后,乡镇预算内、外财务实施综合管理,除国家有法律、法规专项用途的资金外,乡镇可以调节余缺。收入方面新发生的重大政策性变化,如企业搬迁、产权转移、资产联合、合资合作建立新的股份公司等,仍按企业级次和出资比例划分收入;支出方面,除缺编乡镇教育编制内增人外,其余增人、政策性增支、调标等均由乡镇自行解决。

20019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将33个乡镇进一步调整为19个镇,将万兴乡并入古南镇、古剑乡并入三江镇、蒲河镇并入石角镇、镇紫镇并入东溪镇、土台镇并入赶水镇、大罗乡并入打通镇、三会乡和紫荆乡都并入永新镇、乐兴镇并入三角镇、莲石乡并入隆盛镇、高庙乡和高青乡都并入郭扶镇、盖石镇并放篆塘镇、羊角乡并入安稳镇,将横山乡改为横山镇。

200312月,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联合发文,完善市对区县(自治县、市)财政管理体制,对市县财政管理体制作了一定调整:营业税由市、县5050调整为市、县4060;企业所得税分成比例不变,但不再按级次划分收入;个人所得税由中央、县6040调整为中央、市、县601624;中央与市降低农业税税率;市对县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实行一年一定。据此,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县对镇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相应调整。对市下放给县的收入,凡在镇级体制内的全部进入镇的收入,凡市集中的个人所得税收入相应调减镇级收入基数。原已进入各镇财政体制支出基数的卫生院基数和农村税改转移支付补助上收到县级。

2003年县对镇实行新一轮财政体制以来,极大地调动了各镇增收节支、发展经济的积极性,较为明显地增强了各镇活力。随着2004年市对县财政体制实施微调,2005年全市免征农业税,中央“三奖一补”政策的实施,新一轮财政体制的运行条件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20053月经十五届县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2003年至2007年县对镇财政管理体制进行完善,自200511日起执行。完善的主要内容有:1.农业税。从2005年起,以各镇2002年—2004年三年农业税结算数为平均数为基数,由县财政专项补助力结算到各镇;农业税附加根据市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额度测算补助到镇,各镇依法继续征收的以前年度欠缴农业税及附加,全部归镇级所有。2.契税。从2005年起,全县契税改由县财政部门直接征收后,改为县镇分类共享。具体为:古南镇分成10%,三江镇、赶水镇、打通镇分成30%,其余各镇分成60%3.营业税。2005年起,全县镇级营业税采取“保存量、分增量”的办法。具体为:以2002年—2004年三年完成数的平均数为基数,当年实际完成数超过基数的部分县镇共享,古南镇分成30%,三江镇、赶水镇、打通镇分成50%,其余各镇分成60%。未能完成基数的镇,按实际完成全额属镇级所有。

根据《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2003-2007年县对镇财政体制的决定》(綦江府发〔200362号)文件规定,对县级引资落户到各镇的企业税收,收县、镇进行单独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建设期间镇级分成60%,县级分成40%;企业投产后镇级分成不超过40%,县级分成不低于60%,实行一年一定。县境内2004年前已存在并进入相关镇收入基数的县级以下(不含县级)企业,其税收按原体制划归基数所属镇;2004年后引进县外资金新办的企业,其税收按注册地(引资镇)与生产经营地所在镇八二共享;2005年超县境内新成立的县级以下(不含县级)企业,其税收属生产经营地所在镇所有。

()税收体制改革

綦江县税收工作由原綦江县税务局主管,19949,綦江县税务局撤销,分设四川省綦江县国家税务局(重庆市直辖前)和綦江县地方税务局,分别负责綦江县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征收管理。

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了国家税制构成税种共30个,綦江县制发了《关于发票管理的暂行办法》、《綦江县城乡集体经济企业承包经营征税问题的暂行办法》和《綦江县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纳税户进行全面清理,开征税种21个,其中:财政部门负责征收的农业税和契税2个税种;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产品税、增值税等19个税种。另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基金、附加费2个,即: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教育费附加。1987年开征个人收入调节税,并在部分税务所试行税务会计制度改革,建立协税护税组织,形成协税护税网络,在全县建立税收代征点236个。 1988年开征私营企业所得税、私营企业投资者个人收入调节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拟发《关于加强批发扣税征管工作的通知》,规范批发环节代扣零售环节营业税的征管工作。1989年开征国家预算调节基金、粮食补贴基金。1991年开征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取消建筑税。1992年,国家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綦江以《征管法》为准绳,清理规范各项税收征管工作。并停止征收粮食补贴基金。1993年末,国家税制体系共有税种36个,另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费和基金3个,綦江县开征税种25个,费和基金3个。1994年,工商税制改革,新税制体系共有税种23个。綦江税务部门开征税种14个。19949月,国家实施分税制体制改革,綦江制定下发了《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规定》,调整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征收率,同时,县国、地税机构分设。

1996年,调整国税局税收征收范围,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增值税、消费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1997年,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由原5%提高到8%,提高的部分由国税局负责征收。1999年开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2000年开征车辆购置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市国税局暂委托市交通部门代征)。

200211日起,在工商部门办理新设立(开业)登记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管理。2003年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降回到5%,县国税局不再征收其营业税。2005321日,车辆购置税正式交由綦江县国税局征收管理。

1986年,綦江县工商税收收入7355.9万元,1989年突破亿元大关,1993年接近2亿元(实收19142万元)。1995年,县国税局完成税收收入14730.6万元,其中为地税局代征的税费462.3万元,主管税种收入14268.3万元。1996年,国税主管税种收入达1.5亿元,2003年突破2亿元大关(实收21048万元),2005年达到26092万元,比1995年增长82.87%1995年至2005年,县国税收入共计186186.3万元,年均收入16926.03万元。(地税情况?)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綦江县税收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条基本经验:思想观念转变是基础,抓住机遇推动改革是动力,统一税法,集中税权是依法治税的重要原则,组织收入是税收工作的中心,队伍建设是保证。

(四)金融体制改革

十一届三中全会20多年以来,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綦江县县委的领导下,随着国家自上而下的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綦江的金融体制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国有银行和地方信用社、邮政储蓄共存银行体系,以国有保险机构为龙头、多家民营保险机构并存的保险体系基本确立。证券行业取得新的突破,运行正常。整个綦江形成了多种类型金融机构并存、适度竞争又分工协作的多形式、多功能、多层次逐步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 

1.金融体制改革起步。

綦江县金融体制改革起步于1978年。此前,全县只有中国人民银行綦江支行一家金融单位,金融、保险业务均由人民银行承办。1979年,人民银行统揽一切金融业务的“大一统”金融体制开始进行改革。人行綦江支行正式分设农业银行綦江支行,由李茂良任行长;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綦江支行挂牌,由全思杰任行长。198112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綦江县支公司恢复,由县人民银行代理保险业务。至此,綦江县共有金融机构3 家,其中县农行管辖 58 个信用合作社。金融业得到初步发展。

2.宏观金融调控体系逐步建立。

1982年至1992年,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论断,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展开,开辟了经济金融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金融改革则以“一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的思想贯彻实施,全国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领导下中国特色的金融机构体系,股份制银行开始出现,宏观金融调控体系逐步建立。

19841月,以中国人民银行綦江县支行为基础,成立中国工商银行綦江县支行,由胡国炼任行长。人民银行綦江县支行至此不再存在。19844月綦江县第五次党代会提出了县农业银行要努力完善经营,信用社业务要进行改革,真正办成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1988年农业银行市分行在綦江县支行开展行长负责制的试点工作并取得成功。198411月,成立了“綦江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19903月,改为“綦江县信用合作股份联合社”,其网点遍布各个区乡,人民群众存贷款十分方便。19868月綦江县邮政局开始公开办理各种储蓄业务。1985年,建设银行正式进入国家银行体系,建设银行綦江县支行开始向财政和银行双重职能并重的国家银行转变。19877月,建设银行綦江县支行逐步面向社会开展储蓄业务,拓展商业化经营。19841月,中国人保綦江支公司单独设置,县局级单位,受重庆市分公司管辖,促进了綦江保险业务的开展。

在国家正规金融机构单位蓬勃发展的同时,地方性的基金会和投资公司在改革开放中也应运而生。1988年起,相继成立了綦江县农村合作基金会、綦江县(财政)投资公司。同时,1954年设置的綦江县供销社社员股金也得到壮大和发展。这一阶段,綦江县初步形成了银行、保险、证券、地方性基金会和投资公司共存,各机构逐步开展商业化经营,从管理型向经营型转变,共同发展的金融格局。至1992年,綦江县共有金融机构(含地方性基金会及投资公司)6家。

3.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1993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拉开了新一轮金融改革的帷幕。国有独资银行向现代商业银行改革,三大政策性银行先后建立,实施金融“分业经营”模式,是这一轮银行改革的主要内容。

19939月,中国银行綦江县支行成立,首任行长为杜廷煜;至此,工、农、中、建四家国有银行全部落户綦江。199610月,农业银行綦江县支行与信用社脱离隶属关系;12月,分置设立綦江境内唯一的一家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綦江县支行,首任行长为张孝成。这一时期,各家金融机构先后进行内控机制改革,逐步改变“吃大锅饭”状况,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内设机构改股为科,员工实行聘用制、合同制及内退制度。改革后,提高了运行效率,减轻了人员负担。

19964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綦江支公司分置设立为两家独立的公司,实行“分业经营”,并于1999年分别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綦江县支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綦江支公司。199610月,綦江县召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积极推进全县农村金融体制改革。199712月,綦江县第九次党代会作出了积极推动金融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决定。19981月,设立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重庆分公司綦江营销分部,负责人为夏军,綦江开始形成多家保险公司并存的局面。19986月,原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入驻綦江,正式成立綦江县营业部,这是綦江县首家证券经营机构。1994年和1996年分别成立綦江县乡镇企业投资公司和綦江县科技投资公司重点筹集乡镇企业和科技发展资金。但由于管理体制问题,地方基金会、投资公司经营面临困难。1999年綦江县委、县政府按上级指示取缔了“三金三乱”机构,维护了社会稳定。

这一时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綦江支公司、綦江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等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党组织。 19985月,为了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金融机构系统党委、党的关系实行系统垂直领导。各在綦金融机构陆续将党的关系从綦江县委转往重庆市分行或分公司,由上级机构党委直接领导。

2000年,綦江县共有金融机构11家,其中银行7家,保险3家,证券机构1家。

4.金融体系不断完善。

2001年至今,全国金融领域对外开放稳步扩大,国有商业银行股改上市获得成功,金融监管和法制建设明显加强,整个金融业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20017月,农业发展银行綦江县支行接收万盛农业发展银行业务;从2004年起,其业务范围逐步放开,商业性贷款比例不断增大,支农范围扩大。20029月,工行綦江县支行开始接受片区支行江津市支行的领导,推行扁平化管理。并于2003年股改后成功上市交易。20039月綦江县农村信用社开始进行股份合作制产权制度改革,建立了“统一法人,授权经营,分级核算,单独考核”的管理体系。各银行在綦分支机构也同时进行了更名和改革,发展势头迅猛。

保险证券业得到迅猛发展,形成多家保险机构共同竞争的格局。中国平安财险綦江营销部于20018月正式挂牌成立。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也入驻綦江。20037月至9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股份制重组改革,綦江分支机构相继更名,并进行了内部运行机制改革。2003年,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綦江营销服务部、永安财产保险公司綦江支公司相继成立。2005年,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公司在綦江建立联系点。

綦江证券机构2001年开始进行了几次重组,200512月綦江证券公司名称变更为中信建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汉渝路营业部綦江服务部,由廖旭英担任经理。

2001年和2007年分别成立了綦江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和綦江富源信用担保公司,担保体系得到发展。

2000-2006年,綦江县县委、县政府多次组织金融专题工作会,银政、银企对接协调会、金融保险座谈会,出台了《关于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全县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决定》。地方政府及部门和在綦金融机构基本形成密切合作的态势。

2006年底,綦江县共有金融机构16家,其中银行类7家,保险类8家,证券类1家,基本形成了现代金融体系,金融从业人员达到1800余人。

五、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

1978年以后,在中央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指导下,对个体工商户重新进行清理登记,并积极扶持其发展。198210月,东溪区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接着县城和各区相继成立个体劳动者协会。19837月,綦江县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至此,县区个体劳动者协会将个体工商户组织起来,进行自我教育和管理。1996年至2000年间,全县个协分会12个,私协分会5个,共有会员11296名。个体私营企业中,有党支部7个,党员223人;工会组织12个,会员1440人。

19794月开始到10月底共换发营业执照2644户。其中个体工商业户69户。1982年底,全县共发展个体工商业户1629户。其中城镇1025户,农村的604户。随着形势的发展,个体经济正在发展壮大。1985年底,城乡个体工商户达到11940户,其中从事小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修理业者3316户。1996年县工商局设立了登记大厅,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截止到1999年底,共有个体工商户9549户,私营企业286户,个体私营从业人员32681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3.5%;个体私营企业注册资金达1.81亿元,产值(营业额)达11.53亿元,商品零售额达5.14亿元,占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的45%。至2000年,全县个体工商户发展到10976户,私营企业发展到320户;个体私营从业人员达到35330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3.8%;个体私营企业注册资金达到3.24亿元,年产值(营业额)达到12.85亿元;个体私营企业社会商品零售额达到6.89亿元,占全县总额的53%;个体私营企业年纳税5000多万元,占县级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个体私营企业累计吸纳安置下岗职工6688人。到20076月底,全县共有私营企业1176户,注册资本14.66亿元;个体工商户13996户,从业人员49108人,注册资金3.11亿元。

六、对外开放

(一)机构改革

綦江县对外开放1985年开始启动,日常事务由县政府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负责。198710月更名为“綦江县人民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经协办)。19917月成立“綦江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外经委),与经协办合署。党政主要负责人朱川。

1998年,成立綦江县招商局,与县外经委(经协办)一套班子,合署办公,统揽全县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

20018月,并入县计委,在县计委内设对外经济贸易科,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外经贸等工作。

200611月,划入重庆綦江綦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挂“綦江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綦江县招商局”牌子),统一管理工业园区建设和全县招商引资、外经外贸工作。

(二)开发区及工业园区发展

19914月,县府制定《关于加快城郊、赶水、三江经济开发区建设的意见》,规划城郊为综合型经济开发区、赶水为辐射型开发区、三江为工业型开发区,开发区实施多方优惠条件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来綦江开发区投资建设。19935月,设立綦江县古南工业开发小区管理委员会。199711月,县政府撤销綦江县古南工业开发区管理办公室,成立綦江县工业开发区办公室(正局级行政单位,直属县政府管理)。19996月,綦江县工业开发区被市政府命名为首批20个“重庆市乡镇企业示范区”之一。20012月,赶水铁石垭开发区被市政府命名为“重庆市乡镇企业示范区”。 20018月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县级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不再保留县工业开发区办公室,职能分别划归县国土房管局、建委和市政局。2003年起,国家开始清理开发区,20042月,綦江县工业开发区、赶水铁石垭开发区已被市政府撤销。随着城市(镇)的发展,原綦江县工业开发区发展成了綦江县城的新城区,赶水铁石垭开发区、三江开发区发展成了城镇新区。

綦江县工业园区,设立于2003年,20061月,重庆綦江工业园区被批准为重庆市级特色工业园区,总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目前正在建设中。

(三)三资企业发展及招商引资

三资企业发展。1992年成立3家三资企业(古华畜产、平和铜业、平和铝业)。1993年重庆万代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成立,1995年该公司增资并更名为重庆万代物业有限公司,进行古南镇中山路旧城片区综合开发。19986月,日本独资的重庆中央化学有限公司工程在綦江县工业开发区奠基(2002年建成投产)。19993月重庆古华畜产有限公司与世界最大的猪鬃经销商瑞士德仕高公司实现合资。由于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以及企业自身经营问题的影响,綦江县三资企业也出现一些问题。平和铜业于2000年全面停产,2006年解散;平和铝业于2004年停产。2004年底古华畜产外方股东瑞士德仕高(DESCO)公司将股份转让给国内股东,企业由中外合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

招商引资。1992年至2006年,引进外资企业110家,县外资金22亿元;实际利用外资1404万美元。实现出口创汇6085万美元。

三资企业及招商引资发展的对策措施,1985年至2006年先后出台了綦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对外开放、广泛开展经济技术协作的规定》、《綦江县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关于全面推进对外开放的意见》《关于对外招商引资实行奖励的实施办法》、《綦江县鼓励投资的若干优惠政策》《振兴綦江贡献奖实施办法(试行)》等。

(四)促进对外开放的举措

一是加快工业园区建设速度。綦江工业园区作为一个对外开放的平台,是打造綦江工业经济发展的载体,搞好园区建设就是为綦江发展铺平道路。二是要加大招商力度。制定好招商引资政策,组建一支专业的招商队伍,打造好招商软硬环境,营造一个良好的招商氛围,吸引外资投入綦江。三是鼓励本地产业向外拓展,争取更多的国内国际市场,扩大綦江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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