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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

2017-05-16 09:13:13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梁平县委党史研究室

 

梁平县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在全国试点的基础上,于1984年启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改革取得了重大成就,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创造了条件。在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引下,梁平以城市为重点的经济体制改革步步深化,特别是在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精神的鼓舞下,中共梁平县委不断解放思想,抓住发展机遇,加大改革力度,加速经济发展,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

一、抓住发展机遇,开展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梁平县农村改革取得重大突破,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县委根据党的十二大精神,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把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一个以冲破经济体制僵化模式、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很快在梁平大地轰轰烈烈地展开。

(一)扩大企业自主权

全国先后在四川、北京、天津、上海进行城市企业改革试点。1979年,国务院连续颁布了5个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文件,指导扩权企业。梁平先后开展了企业整顿和扩大企业自主权工作。

梁平的企业扩权工作始于1978年,1982年党的十二大后,向更大范围推开。全县工业企业扩权工作,围绕国家与企业、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责、权、利关系,克服企业内部吃“大锅饭”的现象,做到“三个结合”(即扩权与整顿企业相结合,与履行企业的经济责任制相结合,与加强民主管理相结合),运用经济手段,严格遵循经济规律,试行了利润留成、盈亏包干、以税代利等方法。以保证经营管理要改善、服务质量要提高、购销业务要扩大、经济指标要增加为突破点,达到了国家增加积累,企业增加留成,职工增加收入的改革效果。

197910,县革委对国营工交企业扩大自主权,推行计件工资和奖励制度。工业企业首先实行“定、包、奖”(定人员、产量、产值、工资、岗位,利润包干上交,超产给奖,反之则赔)的责任制,并制定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和奖惩条例,推行了企业独立核算制度。县属盈利企业继续推行“四三三”(企业利润40%,上缴财政30%,留县主管部门30%)办法,对盈利企业实行利润包干(即盈利不缴,亏损不补),对政策性亏损企业实行亏损包干。盈利矿山可根据开采程度和盈利水平,确定不同留成比例,把利润的大部分留给企业。1980年,集体工业企业推行上述改革办法。1981年,县商业系统开始实行“利润承包”和“划小核算单位”的经济责任制。这次整顿和扩权,取得了良好成效。全县工业总产值1979年为5142万元,比上年增长9.5%1980年为6844万元,1981年为7926万元,1982年增长为8530万元,比1979年增长65.9%。全县工业实现了稳步增长,工业总产值、主要工业产品产量和经济效果都是历史上最好的几年。经过经济领域的拨乱反正,县内经济比例失调的状况开始扭转,全县经济建设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1984年,遵照中央《扩权十条》的指示,县委、县政府在对全县工业、交通、商业等系统的企业实行“转轨变型”,搞好企业全员劳动管理的同时,大胆对企业实行“简政放权”。在劳动人事管理、工资奖金分配、生产经营、产品销售、资金使用、物资选购、机构设置等方面给企业更大的自主权。各企业内部也相应下放部分权力给车间。这些“扩权放权”政策在全民、集体企业推行后初见成效,增强了企业的活力。

1985年底,全县企业整顿和验收工作基本结束。通过整顿,企业领导班子的“四化”(即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程度有所提高,班子成员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明显改善;企业内部的分配制度趋于合理,岗位责任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初步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管理,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商业局所属10个企业的38个经营门店,1985年实现商品购进总额248.2万元,营业收入166.5万元,上交税金4.56万元,分别比1984年增长52.8%50.7% 31.4%

(二)国营企业的初步改革

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是增强企业活力,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精神,遵照省、地委的部署,对全县所有企业进行了全面的调查研究,大胆推行了触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

1.国营企业“利改税”。

国营企业改革在开始阶段,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和“经济承包制”,调动了企业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但出现了一些企业只注重眼前效益和承包者个人的短期行为,忽视企业的长远发展以及继续吃国家“大锅饭”等弊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1983年至1985年,县委根据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分两步对全县国营企业推行“利改税”的改革,将企业应当上交的收入,按国家设置的税种以交税的方式上交,由“利税并存”过渡到“以税代利”,税后利润归企业自己使用,把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用税的形式固定下来,以解决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问题。极大地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1984年,全县22个国营工业企业中有21个经济效益有所提高,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产值121.36元,百元固定资产净值实现利润10.41元,百元资金实现利闰25.39元,百元固定资产净值实现税利23.01元,百元产值成本83.37元,百元产值占用流动资金25.31元,百元资金实现税利56.11元。1985年,县政府对全县国营企业的调节税试行减免,并试行目标利润管理办法。1987年及其以后,按企业状况分别进行了多种形式的利润分配制度改革。

2.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4年,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841号、4号文件,大胆进行综合改革,把农村改革中起了巨大作用的“包”字引入城镇企业,在国营企业中全面推行以承包为主的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较好地解决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问题,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工业企业推行了抓两个层次的“包”。第一层次是县政府对企业在“利改税”的基础上实行“税后利润包干”,主管局与财政局签订承包合同,各企业同主管局签订“承包合同”。第二层次是在企业内部,企业对职工实行各种形式的“承包”,以产品质量、成本、安全、文明建设等五项指标奖进行百分制考核,实行目标成本控制。一是对可量化的实行“计件工资和超定额报酬”;二是对不能量化的实行“记时加奖”;三是对连续生产的实行“大百分套工作标准”的“定、包、奖”;四是对科室人员实行“责任承包”;五是对供销人员实行“金额承包”和“费用承包”;六是对辅助工种实行“基数承包”。

商业系统对32个独立核算的门店推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的办法,有两个门市和国营酒厂的八个分厂实行“租赁经营”,有六个小型企业直接转为集体企业。

供销系统对屏锦、仁贤等八个区属供销社实行“四定一包(定任务、资金、费用、人员,包利润),联产计酬”的有731人,实行“资金定额、利润包干上交”的有137人,实行“离店经营”的有223人。

改革的结果体现了国家、集体和职工利益“三兼顾”和“按劳分配”的原则,调动了职工积极性,增强了企业活力。1984年,全县工业生产提前一个月完成地区下达的年度计划,总产值达到1.15亿元,比上年增长14.3%:县百货公司实行“择优招聘”后,职工服务态度好,经营形式活,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当年712月完成商品销售额394.5万元,比改革前的16月上升34.5%,利润上升50.9%

3.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1984年下半年,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基础上,对企业管理体制进行了由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改革为“厂长(经理)行政负责、党委监督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新体制的试点。先后在国营红星煤矿、农机厂、纸箱厂、印刷厂、邵新煤矿、啤酒厂、电厂、百货公司8个企业试行了厂长(矿长、经理)责任制,采取民主推荐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选配、任命厂长(矿长、经理),再由其提名副职,选聘任命中层干部。1985年起,全县工商企业全面推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强化厂长(经理)生产经营的指挥权,把责、权、利结合在一起,明确厂长(经理)的中心地位和法人代表地位,改变“以党代政、党政不分”的状况。

(三)宏观经济管理系统的改革

在企业初步改革的基础上,为了改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县委开始对政府经济管理的职能和手段进行改革,主要对计划体制、流通体制、财税体制、金融体制及劳动工资体制等方面进行了改革。

1.改革计划体制。

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迫切要求对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发展思路后,县委对改革计划体制进行了积极探索:一是减少指令性计划,扩大指导性计划向市场调节的范围;二是放宽基本建设审批权限;三是对国家预算内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并对不同的建设项目实行差别利率和不同的还贷期限。

2.改革流通体制。

1979年至1987年,县委在抓农村改革和企业改革的同时,相应抓了流通体制改革,主要对流通领域的统购包销制度和价格体制进行了改革。

在商品购销方面,缩小国家计划管理的范围,发展多层次、多渠道的经营,促进流通领域的横向联合,做到“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对于小型商业企业稳步地推行“改、转、组”,改供销社官办为民办,恢复其群众性、民主性和灵活性;改革粮食管理体制,调整购销政策。1986年全县以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为特征的商品流通市场的格局初步形成,城乡市场购销活跃,物畅其流,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社会商品零售额达1.4亿元,比1978年增长121.3%

在改革物资供应方面,提倡开放搞活,缩小指令性计划项目,扩大企业的自销权,有计划、有控制地实行“价格双轨制”,加强市场的调节作用。博大的生产资料市场开始形成。全县建立了各种类型的物资供应网点,一个以国营企业为主体、兼容集体、个体的工商体制初具雏形,横向的经济联合有了新的发展。

3.改革财税体制。

根据中央指示和省委的部署,县委进行了财政、税收和资金管理体制的改革。一是财政体制改革。1984年,在推行“财政包干”与企业经营“双包”责任制,进行第一步“利改税”的基础上,各区、乡(镇)开始建立财政所,执行乡(镇)财政预算。1985年,在完善第二步“利改税”的同时,县财政实行 “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一定五年不变”的政策,对区级财政实行 “定收定支、超收分成”的管理办法。1987年全县64个乡(镇)全部建立和完善了区、乡财政体制。充分调动了各级财政聚财理财的积极性,增加了财政收入,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税收制度改革。1984年,县委在调整和充实各级税务部门领导力量时,组建了“协税”、“护税”组织。1985年,在进行第二步“利改税”的同时,对税收管理推行“五定四包”(定人员、岗位、数量、质量、出勤率,包政策执行、税收宣传、征收管理、任务完成)的征管岗位责任制,对全县13个区(镇)税务所和县级五个股室采取“以岗定人、以人定责、以责计分、以分计奖”的办法,推行岗位责任制,开创了全县建国来以税收的最高水平,首次突破了千万元大关。三是资金管理体制改革。1981年至1985年,县财政实行资金使用“拨改贷”时,相继建立了科技发展、新产品开发等6项基金。从1987年起,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资金实行“专户储存、计划管理、财政审批、银行监督”的管理办法和“包死基数、节余留用”的经费包干体制。

4.改革金融体制。

1978年以前,梁平县只有中国人民银行梁平支行一家金融单位,工商存贷、城乡金融、保险业务均由人民银行承办。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工商、农业、建设等专业银行陆续诞生。1985年,全县金融系统基本形成了以人民银行为领导的、专业银行为主体的多种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金融体系。各金融部门开始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办法,积极开发短期资金拆借市场,恢复保险业务,融通各专业银行社会资金,改变了资金供应体制;在利率管理上,实行了“差别利率、浮动利率”等。1986年各金融部门先后开办了同行资金拆借业务,推行商业汇票承兑和贴现业务,建立票据交换,设立证券交易机构,拓宽融资渠道。1987年以后,在全县金融系统内全面推行了“流动资金目标管理体制”。至此,全县金融系统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的国家专业金融机构。经过改革,不仅逐步改善了工作环境、办公条件和经营手段,更重要的是多机构、广渠道地吸纳了社会资金,有效地支持和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

5.改革劳动工资制度。

1980年至1986年初,县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对就业体制进行改革、实行“三结合”(在国家统筹计划和指导下,由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就业方针,劳动就业制度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突破了固定工资制度,推行劳动合同制,优化了劳动组合。19867月后,县委、县政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等法规,开始对新招职工实行“双向选择”为基础的“劳动合同制”,并逐步完善为所有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6.改革市场体系。

19863月后,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展开,推动了全县横向经济联合的发展,促进了各种商品市场的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市场体系初步形成。一是消费品市场由过去的“统购包销”发展为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各显其能的格局。县城的贸易中心、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应运而生,商业、饮食、服务、维修点星罗棋布,各类物品供应越来越充足。二是生产资料市场的培育颇具规模。从水泥、木材、煤炭到钢材、机电产品等生产资料基本放开,产品交易主要由市场调节。三是技术市场、资金市场、劳务市场、房地产市场、信息市场等开始发展。市场体系的发展,为企业增强了活力,为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法人创造了条件,为深化企业改革奠定了基础。

二、深化企业改革,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1992年的初春,邓小平发表了重要的《南方谈话》,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南方谈话》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理论基础,引发了全国人民又一次思想大解放,不再怀疑改革“姓资姓社”。县委坚决贯彻落实《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十六大精神,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辉煌成就。

(一)深化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邓小平对社会主义理论作了突破性的大发展。县委、县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南方谈话》,根据省、地委的部署,抓住机遇,乘胜而上,进一步理清思路,完善工作部署,采取相应措施,积极为新一轮改革发展创造条件,掀起了深化企业改革的高潮,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上迈出了新的步伐。

1.县委痛下决心砸“三铁”。

县委在组织全县学习、宣传邓小平《南方讲话》(中发[1992]2文件)中,重点强化干部群众的市场意识。19924月下旬,召开了全县国营、集体工业和年产值百万元以上的乡镇工业企业会议。会议的基本任务是:统一认识,坚定信心,把县级机关和所有企业动员起来,痛下决心砸“三铁”(“铁交椅”、“铁饭碗”、“铁工资”),建立新的企业经营机制和以此相适应的机关职能,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从而充满活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会议还分析、阐述了企业“转换机制”的问题。要求县级机关搞好配套改革:一是宣传部门要为企业砸“三铁”鸣锣开道;二是纪检、监察、政法部门要为企业砸“三铁”保驾护航;三是劳动、人事等部门要为企业砸“三铁”大开“绿灯”;四是财政、金融等部门要为企业砸“三铁”输血造血;五是县属各部门都要为企业砸“三铁”贴心服务。

1992年至1993年,进一步完善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对全县48户企业下达了利润计划与“流转税效益目标减免”计划。企业主管局、县财政局与企业签订了承包合同。县体改委会同企业主管局、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按承包合同及有关规定,对1992年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进行了严格的考核兑现工作,并对1993年承包企业的考核兑现办法进行了完善。同时,在全县工业企业推行并完善了人事用工、劳动分配、社会保险三项制度改革,112户国营、集体企业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当年全县工业企业推行“三项制度”改革,商业企业推行经营、物价、用工、分配“四放开”,供销企业推广井研县的改革经验,均取得良好的效果。

2.贯彻落实《转机条例》,强力推进“企业改制”。

1992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1993年开始,在完善企业经营承包的同时,县委、县政府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简称《转机条例》),以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不断深化企业改革,努力建立“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

第一,夯实企业改革基础。1994年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继续贯彻执行《企业法》和《转机条例》,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二是采取印发资料、广播、电视、墙报、专栏、会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三是集中力量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四是在邵新煤矿等12户企业进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改革试点工作。五是抓“企业分离”试点,将频临破产的民政玻璃厂、国营食品厂“一分为二”,结果扭亏为盈。六是进一步深化流通企业改革,加快“改、转、租、包、卖”步伐,积极推行“国有民营”、“公有民营”、“买断经营”。供销系统385个商场门店实行“承包”或“租赁经营”;商业、粮食系统443个商场门店实行“自筹资金、自主经营、自缴税费、自付盈亏、自己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运行机制。七是为适应新税制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制定了《梁平县国有工业企业经营者考核奖励办法》和《梁平县国有流通企业经营者考核奖励办法》,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

第二,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试点。1994年,县委成立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加强产权制度改革的领导,加快全县企业“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试点步伐。县委、县政府在国营企业中,将芦笋酒厂的典药车间剥离出来改造成梁平县第一家民有民营的“股份合作制”企业,职工情绪稳定,积极性高涨,生产经营正常,酒曲供不应求,职工月均收入达250元左右;以国营啤酒厂为主体组建的四川双桂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经省体改委批准,于当年5月正式成立运行,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三,全面进行企业产权制度改革。19941998年,在党的十四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五大精神指引下,县委、县政府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坚持“一厂一策、因企施治”的原则,逐步进行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1994年,全县“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发展到89户,总股本金1.1亿元。1996年,在完成了四川索特集团兼并梁平县电冶厂的基础上,组建了以梁平县大河机械厂为核心、以县二轻联社、县东风机械厂、县大河标准件厂、县矿山机械厂、县摩托车配件铸造厂为成员的梁平县大河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实现了县国营纸箱厂、县国营麻纺厂麻纺车间、县国营丝绸厂缫丝车间、县农机公司、县农机厂、县大河标准件厂的“风险抵押租赁经营”。1998年,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形式为重点兼并、联合、出售、破产等多种形式并举,对企业进行“改制”。全县应改制企业935户,完成改制的748户,其中,组建或改造为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371户(国营企业5户,集体企业4户,乡镇企业362户),兼并、联合企业67户(国营企业3户、集体企业3户、乡镇企业61户),出售企业44户,破产、清算解体企业49户,租赁、承包经营企业131户,其他形式改革企业86户。

3.全面彻底改革企业产权制度,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为了全面完成企业改制工作,进一步推进全县企业改革和发展,1999年底,县委召开了十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作出了《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市委一届六次全委会精神加快企业改革和发展的决定》。从2000年起,按照“彻底改制、不留死角”的原则,在全县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彻底的企业改革大会战。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和班子。在实施过程中,县委、县政府总揽全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第一组长,县长为组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协主席为顾问,11名副县级领导为副组长,32名县级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承担全县企业改革的日常事务工作。为帮助和指导企业改革,县里组建了工业、二轻、商贸、民政文化、农林水、交通农机、丝绸、乡企等8个企业改革和发展服务团,由8名县级领导担任服务团的分团长,并从县级机关、事业单位抽调了425名干部(县级领导32名,部局级领导143名,一般干部250名)到服务团直接参与县属125户企业的改革工作。各经济综合部门、企业主管局、改制企业也分别成立了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落实了任务,制定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考核奖惩措施。

第二,开展企业调查,摸清企业家底。由“县企改办”牵头,组织全县19个经济主管局对县属企业的资产、负债、盈利亏损、职工人数等进行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县委、县政府作出了对县属125户企业进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全面改制的决定。

第三,集中进行资产评估,做好改制基础工作。为了指导好改制工作,县企业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以梁企改发(20003号文件形式,制发了《梁平县关于企业改革中资产评估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资产评估工作的组织、评估小组的划分及任务、评估立项、基准日确定、资产确认、评估方法、收费标准、完成时限以及工作纪律等方面均作了明确规定。在企业变现资金不足以安置职工的情况下,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借工资2600余万元实行财政兜底,妥善安置了企业职工。

第四,明确改革程序,规范改革行为。为了使全县企业改有序进行,县里编印了《梁平县企业改革和发展宣传提纲》、《梁平县企业改革工作参考文本》,制发了《梁平县企业改革工作程序及操作办法》、《梁平县国有企业改革中职工安置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还根据渝办发〔200075号文件精神,制发了梁企改发(200040号文件,对渝办发〔200075号文件中提出的有关问题作了说明和补充。

第五,严把改制方案审核关,确保方案切实可行。企改方案的审批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这项工作中,坚持做到:一是企业改制方案向职工公开,交企业职工或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二是企业改制方案形成后,企业主管局、改制和发展服务分团及开户银行对改制方案进行讨论和分析论证;三是县企改和发展领导小组召集县级劳动、就业、社保、法院、建委、国土等相关部门协调统一意见后及时批复方案;四是方案批复后,主管局、改制服务分团及时明确责任人和工作班子,精心组织实施;五是围绕方案的实施,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劳动、工会、企改办等部门组织人员接待职工的上访,解答职工的疑问,确保改制方案平稳实施。

2000年,全县应改制的935户企业(其中县属企业125户),全部完成改制任务。通过改制促成了双桂啤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啤酒集团的联合,引进了重庆雪莱纺织公司、重庆包装公司、广东粤丰公司收购本县麻纺厂、纸箱厂、冷冻食品厂,盘活企业存量资产3.68亿元,安置职工709人。

20032月,全县498户国有、城镇企业有490户完成了改制任务,分别改制为私营、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企业,企业活力明显增强,企业效益明显提高,使企业进入市场真正成为了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为企业获得更大发展打下了坚实的体制基础。

(二)深化政府调控经济体系的改革

为了促进市场发育,国家先后出台了《保护消费者权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合同法》等,规范市场运行;出台了《公司法》、《企业法》,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出台了《税收征管法》等,规范政府行为。县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地委的部署,从1994年起,深化了国家调控经济体系的改革。

1.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县委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要求,实行分税分征,重新核发税务登记证,认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调整和改革计划财会统计制度,对收入实行按中央、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地方共享收入分类管理,分别核算、开票和入库;改革了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国有企业统一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交纳所得税,不再实行“包税”作法;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要求,实行“分灶吃饭”,在县人民银行分设了中央金库和地方金库;在现有税务机构的基础上,分设了国家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机构,县国税局和地税局于1994924日正使挂牌办公,各镇乡财税所也配足人员,正式运转。

2.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1993年以后,县委按照国家出台的金融改革政策和措施,根据省、地委的指示,深化了金融系统的改革:一是县人民银行转换职能开始起步,重点加强对金融业的监督,特别是对机构、利率、结算、集资等方面的稽查力度;二是实行银行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相分离,1995年正式组建农业发展银行梁平县支行;三是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化,实现资产负债管理,内部经营机制按现代商业银行经营机制转化;四是非银行金融机构逐步走向多元化。全县形成“五行一司两社”(即:人行、中行、农行、工行、建行,保险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的金融组织格局;五是随着保险业务进一步拓展,“人保”与“财保”分设,开办险种逐步增多,保险业务收入也逐年扩大。

3.加速社会保险体制改革。

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从1996年开始,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县委进行了以养老和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制改革。一是建立起了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全县共200多个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企业实行社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二是统一了全县109户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社会统筹,职工达到1.7万人;三是稳步发展社会保险项目,起草了《梁平县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改革方案》,制定了《梁平县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以上措施的全面落实,对于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解决职工后顾之忧、发展经济、稳定社会等,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

4.稳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

为了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城镇住房制度,实现住房商品化、社会化,加快住房建设,改善居住条件,县委按照国务院、省、市委关于住房制度改革要求,1988年,梁平县成立了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并随即开展了房改工作。从1996年开始进行全县住房制度改革:一是积极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县政府出台了《梁平县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并选择了6个单位进行试点后逐步在全县施行;二是调整了全县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根据市场变化,认真做好租金标准的测算工作,确定了全县34个镇乡公有住房租金标准,全县提租面积18万平方米;三是以成本价稳步出售公有住房,县政府下达了《梁平县关于出售公有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通过广泛宣传、业务培训和精心组织,整个住房制度改革进展比较顺利。四是认真抓了房改政策的落实,完善各项配套政策。住房制度的改革,实现了住房的货币化、商品化和社会化,进而改善了住房供应,扩大了住房消费,推动了城镇化建设的进程,带动了经济的增长。

三、改革进入新阶段,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党的十六大以后,全县各项改革进入新阶段。在这一时期,县委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县战略,逐步启动工业园区建设,大规模地开展招商引资,强化城市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全县经济社会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发展工业经济,推进全县新型工业化

1.出台优惠政策措施,优化发展环境。

20022003年,县委、县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工业经济发展的决定》(梁平委发[2002]18号)和《梁平县鼓励发展工业项目优惠政策》(梁平府发[2002]33号)、《重庆市双桂工业园区鼓励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梁平府发[2003]68号)优惠政策,优化发展环境。2004723日,县委十一届五次会议通过《中共梁平县委关于贯彻<中共重庆市委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梁平委发[2004]19号),具体部署了新型工业化的总体要求、实现目标、发展八大产业、五大任务和保障措施。

2.实施工业园区带动战略,加快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

按照“长远规划、分期建设、滚动发展”和“全县工作围绕工业转、工业围绕园区转”的思路,加快工业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制定出台园区开发建设、土地利用、招商引资等系列优惠政策,在2003年实现工业园区整治土地1000亩、企业用地500亩,完成产值1亿元的目标基础上,到2007年,争取产值达到30亿元,再造一个梁平工业。工业园区的开发建设,推动了全县工业经济的常规、跨越式、扩张型发展。2006年,工业园区建设初见成效,完成首期1.38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标准厂房1.05万平方米,合同引进企业23个,实现产值1.86亿元、利税1700万元。

3.加快重点企业的发展步伐。

2006年,经过干部群众“思想大解放、工业大发展”和“执政为民、服务发展”的大讨论,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大力发展工业经济的意见》等“1+4”文件和18个配套文件,坚持实施重点发展战略,盘大盘强全县重点企业,进一步推行和落实县级领导和部门定点联系帮扶企业制度,制定和落实扶优扶强的政策措施,有选择、有重点地扶植一批重点企业加快发展,重点扶植能促进农民增收的雪莱纺织、兴业羽绒、烟花爆竹等龙头企业。

4.大力发展镇乡工业。

出台了激励镇乡工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充分调动全县各镇乡发展工业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严格考核镇乡新上工业项目、投资及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逗硬奖惩。同时,继续加大对基础较好、区位优势和比较优势明显的梁山、屏锦、新盛、礼让、袁驿等镇乡发展工业经济的扶持力度,争取镇乡工业经济发展取得新的突破。

5.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1991年,全县城乡个体、私营工业企业4383个,总产值5543万元。从1992年起,县委根据党的十四大以来关于“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和中央关于“在积极促进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的同时,鼓励个体、私营、外资经济发展,并依法加强管理”以及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民营经济择优支持,使全县个体、私营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2000年县全县个体工商户达7689户,从业人员29472人,注册资金2678万元;私营企业达102户,注册资金6077万元。2002年以后,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主到工业园区投资兴业,形成规模效应、集聚效应。2006年全县非公有制呈现新的活力,民营经济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2%,经济增长率达到41%

(二)实施交通、城镇发展带动战略,经济建设长足发展

1.交通带动发展战略,实施效果良好。

县委根据梁平的区位优势,坚定不移地实施交通带动发展战略,实施效果良好。从1993年开始建设的达万(达州至万州)铁路梁平段,穿越县境内6个乡镇、总长34.78公里,于2002年底完成;横贯县内7个乡镇、全长49.94公里的长万(长寿至万州)高速公路梁平段于2003126日全线竣工。县委创新了“改造干线、外接内联、路站并举、建管并重、全面发展”交通发展思路,采取“国家投资与民办自筹资金”相结合的办法,对公路建设累计投资1.5亿元,认真改造整治国道、省道,全面硬化县乡道,积极推进村级公路建设。至2006年底,全县公路里程达3210公里,其中水泥(油)路由1996年的98.5公里增加到3058公里,全县33个乡镇全部硬化或油化,实现了“1小时梁平”目标;85.4%的村通公路、42.8%的村通水泥路。同时,全县客运汽车站覆盖面达 80%,拥有客运车辆3853辆,长途客运延伸到北至乌鲁木奇、南到浙江福建等8个省市。初步形成了以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公路为骨架,县乡道公路为辐射,乡村公路为补充的道路交通网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交通基础。

2.实施城镇发展带动战略,强力推进县城改造。

2001年开始,县委、县政府大胆解放思想,创新发展思路,实施城镇发展带动战略,强化“政府主导、企业开发、市场运作、经营城市”和“成片开发”的理念,放开了勘察设计、房屋建筑和房地产市场,出台了一系列涉及土地征用、市政设施建设、拆迁安置补偿、税费征收、户籍管理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县城进行了大规模的深层次的改造和开发。从20017月开始,历经四年奋战,先后引进2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入住梁平,总投资16亿元,全县城镇建成区面积达18.47平方公里,比2002年扩大4.8平方公里,其中县城建成区面积由2002年的5.8平方公里拓展7.5 平方公里,县城共拆迁危旧房屋50万平方米,新建房屋158万平方米,新增商业用房25万平方米,新增住房80万平方米,一幢幢具有现代化气息的高楼大厦拔地而起,建成了一批设计新颖、人性化很强、档次较高的广场、酒店、体育馆、医院等标志性建筑,城市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拉动了全县的投资与消费,促进了城乡经济的快速发展。

3.“创卫”工作增添亮点,城市形象明显提升。

县城改造取得成效后,县委以开展创建重庆市卫生县城活动为主线,狠抓城市管理、提升城市品位、开展创卫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程度。20032月,县委、县政府发出《关于梁平县开展创建重庆市卫生城市工作的意见》(梁平发〔200313号),动员全体市民开展“创卫”活动,抽调108名人员组成创卫执法大队(6个中队),对城区交通、市场、环卫、治安、城市容貌、环境保护、公共场所卫生7个方面进行综合治理。经过一年多的“创卫”活动,市民“讲文明、爱卫生”意识明显增强,自觉改变不良卫生习惯,爱国卫生、疾病防治、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推动了城乡精神文明建设,彻底改变了城内“脏、乱、差”现象。200410月,经市创卫检查组检查验收评审,梁平县城成功创建为重庆市市级卫生城市,2006年复查验收合格。

(三)商贸旅游经济活跃,对外开放成效显著

1.商贸旅游经济活跃。

十六大以来,县委十分重视商贸旅游经济的发展。特别是2003年县第十一届党代会后。县城名豪核心商圈的魅力和带动效应逐步显现,新世纪百货、重庆朝天门金海洋等相继入驻;建材、摩托车、小商品批发、农副产品交易等专业市场相继建立;饮食、休闲、文化娱乐等生活服务网络基本形成;直销店、专卖店、连锁点替代了传统的老柜台。按照全县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加快了双桂堂、双桂湖度假中心、东山国家森林公园、百里竹海、鸣钟寺、峨眉寺等景区景点基础设施建设,成功举办了两届重庆梁平双桂旅游文化节;全县建成A级景区1个、星级宾馆5家。四年共接待游客182.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1.77亿元。

2.加快对外开放,优化投资环境。

为了加强横向经济联合,1994年在无锡、深圳等10多个省市设立了办事处或工作联络站。在九十年代引进项目、引进资金、县外创办经济技术实体基础上。20018月,县委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设立了县招商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县招商引资工作。出台并实施了《梁平县投资房地产开发的若干规定》(梁府发[2001]1号)、《梁平县鼓励投资若干政策措施》(梁平委发[2002]8号)、《梁平县招商引资奖励政策若干规定》(梁委发[2001]17号)、《梁平县鼓励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梁平府发[2003]28号)、《梁平县外来投资“一站式”办公暂行办法》(梁府办发[2001]130号)等招商引资规范性文件,优化投资环境。当年,全县引进投资项目42个,合同资金6亿元,是全县“九五”期间引资总额的20倍。2002年招商引进工业、农业和房地产等各类项目120余项,引进资金12.5亿元。2003年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后,改革开放进一步深化,改进招商方式,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实行 “奖励趋动”,大力推行企业评议职能部门制度、重点企业保护制度、“一卡制”收费制度和企业投诉制度,营造了“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投资环境,成功引进了三奇制药、富源矿业、平洋电子、威特嘉方便米饭、星星套装门等一批投资大、科技含量高的企业落户梁平,同时,吸引了一批梁平籍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宏美达丝绸、山桂食品等成功打入了国际市场。

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2年,是梁平县城市改革开放成就瞩目的22年。改革才有前途,发展才有希望,梁平人民谱写了光辉灿烂的篇章;展望前程似锦的未来,正期待着全县儿女继续解放思想,发扬拼搏自强、开拓进取的精神再创新的辉煌。从2007年开始,全县人民正在按照中共重庆市第三次党代会和中共梁平县第十二次党代会的精神,激发创业活力,掀起发展新高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富裕文明和谐的新梁平而努力奋斗。                    

(邓述万执笔  曹建华、杨光君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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