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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拨乱反正

2017-05-16 09:24:26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江北区委党史研究室

 

197610月,“四人帮”反党集团被粉碎,长达十年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结束。“文化大革命”结束了,但十年浩劫带来的深重灾难和严重困难局面并没有立即随之消失,“四人帮”及其资产阶级帮派势力干扰破坏所造成的严重恶果及多年来形成的各种问题仍然堆积如山,百废待兴。如何迅速扭转这种局面,实现安定团结,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成为摆在江北区人民面前的紧迫而重大的任务。

在粉碎“四人帮”反党集团的头两年里,一方面通过揭发批判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江北区改善了经济建设的政治条件和社会环境,工农业生产得到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到1978年,江北区农业战线战胜了多年少有的自然灾害,粮食总产1241万多斤,比1977年增加167万斤,农业总收入比1977年增长15.2%。工业总产值完成6099万元,比计划增长5.2%,实现利润261万元,超额32%。但另一方面,由于中央没有从理论上和政治上根本明确拨乱反正的指导思想,各项工作始终处在徘徊摇晃的状态。

197723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和红旗杂志发表同一篇社论,其中提出“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19773月的中央工作会议,华国锋同志的讲话,重申了坚持“两个凡是”的方针,仍然肯定和沿用“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理论和实践,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这表明,我们党还没有从指导思想上彻底清理“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还在继续肯定“文化大革命”的“左”倾理论,个人崇拜仍在束缚着一些人的头脑,这些使亟待开展的拨乱反正工作受阻。

正由于党的指导思想仍然没有根本改变,在“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的限制和全国性急于求成的“洋冒进”之风的影响下,江北区的工作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消极影响,呈现出举步维艰、徘徊前进的局面。直到1978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历史性的伟大转折和19794月中央工作会议提出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新八字方针以后,随着拨乱反正工作的展开和逐步深入,江北区终于端正了指导思想,摆脱了“左”的束缚,出现了稳步发展的新局面,各方面的工作逐步走上新的发展轨道。

一、在思想理论上,清除“左”的错误影响,恢复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

党的十一大宣告“文化大革命”已经结束,但十年内乱所造成的党的部分组织和党员思想混乱、党风不正、纪律废弛的问题急待解决。针对这一局面,区委放手发动群众,密切联系实际,对“四人帮”及其在区的资产阶级帮派体系进行揭发、批判、清查,不断清除“左”的错误影响,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

(一)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的“左”倾错误

粉碎“四人帮”以后,江北区委以揭批“四人帮”为纲,紧密围绕路线、干劲、团结、作风问题,狠抓“两个环节,一个关键”和“一批两整顿”运动,通过开展一系列会议和活动,推动全区的揭批“四人帮”、“双打”的群众运动。

197611月上旬,江北区委召开区级机关中层干部和基层党委,总支、支部书记共有二百多人参加的会议,传达中共中央〔19761516号文件,部署揭批“四人帮”罪行的工作。20日,区委又召开一千多人参加的干部大会,进一步部署和揭批“四人帮”的反党反革命罪行,迅速掀起揭批“四人帮”高潮。

1977年,区委抓住深入开展揭批“四人帮”的斗争,逐步调整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全面清查与“四人帮”有关的人和事,把一批与“四人帮”有联系的人及帮派骨干、打砸抢分子清除出各级领导班子,彻底摧毁其在江北区的帮派体系。在结合揭批“四人帮”的斗争的同时,实行全党动员、城乡结合、上下结合、内外结合,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双打”运动,普遍开展了“三大讲”、“十批判”和路线对比活动。经过六次集中行动,逮捕判处了那些依仗“四人帮”及其帮派势力长期为非作歹的帮派骨干、主谋策划残害革命领导干部的首犯、贪污盗窃集团首犯等犯罪分子,沉重打击了“四人帮”帮派集团纵容和包庇的那些杀人犯、打砸抢、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以及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分子,社会秩序大为安定。[1]

331日,区委召开全区支部书记会议,传达省、市委“清查”工作座谈会议精神,部署揭发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清查与“四人帮”反革命帮派体系有关的人和事的工作。[2]818日,区委召开常委扩大会,传达学习党的十届三中全会决议,学习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在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

一年多来,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广大干部和群众学习马列著作和《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学习中央关于揭批“四人帮”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学习党的十一大、五届人大文献,对区内的资产阶级帮派体系开展了大揭发、大批判、大清查,狠揭猛批“四人帮”篡党夺权阴谋和反革命罪恶历史及其反革命纲领,逐渐清除“四人帮”的流毒。

党的十一大以后,江北区又分期分批开展了整党整风和“一批两整顿”运动。197710月起,江北区委在机关党员中开展整党整风运动。这次的区级机关整党整风是在区委的直接领导下,整个运动大体分为整党动员、思想整顿、组织整顿和建设三个阶段,但各阶段的准备工作又交叉进行,通过认真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从1112月期间的一个月的时间里,区委召开了三次常委会和常委扩大会议,集中六天时间,在认真学习党的十一大文件、毛主席建党学说,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按照“三要三不要”的原则,联系实际,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3]运动自始至终把思想整顿和建设放在首位,重点把各级领导班子整顿好、建设好,12月底结束。

接着,19782月至6月,又开始第二批整党整风。根据毛泽东关于“三要三不要”的基本原则,主要解决由于“四人帮”破坏而造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不纯的问题,彻底揭批“四人帮”及其在重庆市、江北区的帮派骨干破坏党、瓦解党的罪行,查清他们与反革命帮派体系篡党夺权的阴谋有关的人和事,消除资产阶级派性,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与此同时,在1978117日,区委向全区各级党组织发出《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开展“一批两整顿”运动的几点意见〉的通知》,分三批次分别在机关、街道、基层中开展“一批两整顿”运动。3月,区委抽调区级机关干部95名,组建农村基本路线教育工作队,深入农村公社、大队、生产队,协助开展以“一批两整顿”为中心内容的基本路线教育活动。[4]5月,区委办公室集中各街道党委正、副书记、党员副主任以上干部,初步开展“三大讲”。 通过一、二阶段中有步骤地整顿领导班子,步步深入地解决由于“四人帮”干扰破坏造成的“三个不纯”的问题,取得较好的效果。[5]

通过整党整风和“一批两整顿”运动,区委常委和各级领导班子,揭露了渗透进领导班子中的帮派势力,批判了资产阶级派性,认真总结了第十一次路线斗争的经验教训,解决了“三个不纯”的问题,发扬了党的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等优良传统和作风,密切了党群关系,增强了团结,鼓舞了干劲,振奋了精神,加强了党的集中领导。

(二)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学习和宣传

1978511日,《光明日报》刊登题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特约评论员文章,引发了一场全国性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江北区也同全国一样,开展关于真理标准的学习,纠正“两个凡是”的禁锢,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摆脱和纠正了“左”的思想束缚,促进思想观念的解放,使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

9月中旬,区委集中各级党组织的宣传委员和宣传干部150余人召开为期二天的宣传工作会议,传达中央、省、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光明日报》发表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文章,组织和发动开展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其主旨是清除“左”倾错误思想,澄清是非,推动广大干部和群众积极投入思想解放运动。10月,中共重庆市江北区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申宁同志作题为《高举毛泽东的伟大旗帜,为实现新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的工作报告,提出:“要恢复和发扬被林彪、‘四人帮’践踏和破坏了的党的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敢于实事求是,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使自己的思想工作能够适应新时期总任务的要求。”13日,在中共江北区第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讨论通过《江北区委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决定》。[6]

1978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十一届三中全会从根本上冲破了长期“左”倾错误的严重束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决定把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开始认真地、全面地纠正毛泽东所犯的左倾错误,着重提出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端正了党的指导思想。但是,由于“文化大革命”和它以前的左倾错误以及“两个凡是”的影响,区里一部分干部思想仍处于僵化、半僵化状态中,对三中全会实行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不理解,在贯彻学习中表现出滞缓或停止不前。

为了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精神,1979120日,区委发出《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组织传达、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联系实际,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827日,区委又发出《关于继续深入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学习讨论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加强领导,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的过程中,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继续深入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以进一步解放思想,同心同德地执行党的政治路线,顺利地实现工作重点转移和搞好三年调整工作。

通过深入开展“实践是检验真理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江北区广大干部和群众逐渐破除迷信,解放思想,澄清了理论、路线是非,划清了真高举与假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的界限,并开始解决思想僵化、半僵化的问题,党内外民主空气有所增强,干部群众的思想活跃,心情舒畅。党的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的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得到恢复。同时,还进行了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批判了无政府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和资产阶级自由化,从而回击了来自“左”和右的错误思潮,不断排除了“左”、右干扰,收到了拨乱反正的效果。[7]

二 、通过政治生活上的拨乱反正,促进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一)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各类政策,实现政治生活上的拨乱反正

在文化大革命运动中,林彪、“四人帮”为了篡党夺权,竭力推行极左路线,制造了大批冤假错案,残酷迫害干部。随着揭批“四人帮”的深入,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越来越强烈地要求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的错误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全区的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在粉碎“四人帮”后即已开始,19783月,根据中央组织部〔197833号文件,对全区在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批判和处理的农村基层干部共269个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复查,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实事求是地落实了农村基层干部的政策。通过复查,对全部和部分纠正的186人中,9人恢复了党籍,7人安排了适当工作。对需要作经济补偿的103人,也全部作了补偿,金额共计13012.56元。并给已经改造成为守法劳动者的原地主、富农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坏分子摘掉帽子,充分调动农村各方面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

但在19785月份以前,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对落实党的干部政策问题,思想还没有认真解放,还跟不上新时期总任务要高速度发展国民经济的形势要求,还没有从林彪、“四人帮”强加的精神枷锁中解放出来,对林彪、“四人帮”设置的“禁区”,不敢触及、不敢冲破,也不敢从实际出发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对落实党的各项政策等待观望,使全区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工作,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

党的十一大以来,特别是在19784月下旬,市委组织部召开审干疑难案件座谈会之后,为了认真解决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扫除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各种思想障碍,树立敢于拨乱反正的精神,区委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区基层支部书记以上的领导干部会议,学习党中央关于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的干部政策的工作。

1979314日,区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由申宁任组长,郭修导、王占群任副组长。为了加快这项工作的步伐,除实行分口负责外,区委两次专门召开区委全委扩大会、三次全区性的落实政策工作会,解决思想障碍,培训骨干,树立样板,抓点带面。全区共组织有350多人的工作班子,平反了一大批冤假错案。

据江北区1980年《关于江北区平反纠正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的工作总结》(区委〔80137号)统计:两年多来,已对全区2046个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复查,对应落实政策的1918个案件,已全部复查落实,基本上达到了善始善终落实好党的各项政策的要求,其中:在“文化大革命”中,全区因政历问题受审查的干部共832人,占干部总数的20.19%。通过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已复查结论了831人,占99.88%。其中,对原被定为敌我矛盾的112人,经过复查,属于冤假错案已予平反纠正的111人,占99.1%。对错误开除公职的14人,已全部收回,并安排了适当的工作。对因所谓“恶攻”错误和罪名而受到批判和处理的70名干部、工人,通过复查,对需要平反纠正的28人,已全部进行了平反纠正。对错被开除公职的5人,也收回并安排了适当工作。对因受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迫害致死的18名干部,重新作了正确结论和妥善的善后处理工作,不仅给死者恢复了政治名誉,同时,也解决了他们的家属和子女受株连的问题。对因政历、“恶攻”问题受审查而被扣发工资的65人中,已补发了62人的工资,金额共计137896.20元。

其它还有:

对在1957整风、反右斗争中被划为右派的188个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复查纠正。通过复查,对错划并予以改正的有186人,占98.94%;对需要收回安置工作的59人中,有57人已收回安排了适当工作。

1959年反右倾斗争中的遗留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复查纠正。通过复查,对1962年甄别后仍留有尾巴和当时未给予甄别的187个案件,全部进行了平反纠正。

1964年“小四清”运动中受到批判和处理的232个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复查。通过复查,对属于错被批判和错处理的197个案件全部进行了纠正。

对属于“五种人”范围的176个案件进行了认真的复查。通过复查,在政治上作了纠正的有169人,占96.2%;不予纠正的7人,占3.8%。在已改正的169人中,按规定应收回安置工作的22人,已全部收回安排了适当工作。

此外,还对1957年至1960年期间,先后被定为反党分子、阶级异已分子、反社会主义分子的74个案件,也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全部进行了复查纠正。[8]

通过复查纠正,从政治上恢复了这些同志的名誉,解决了在原结论中一些定性不准,处理不当的问题,清除了林彪、“四人帮”强加在干部身上的一些诬蔑不适之词,保证了案件的质量,从政治上、工作上、经济上落实了这些同志的政策。并为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的原区委代理书记郑天民平反昭雪,举行追悼会;为因刘少奇冤案受株连而被错处理的16人平反等等。

此外,根据中央指示,还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调整社会关系,落实党的各类政策。如:从1978年起,对全区科技人员进行了一次普查,做好科技人员调整归队工作,逐步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平反改正党外人士冤假错案57人,落实台属、归侨、侨眷、港澳同胞的政策。退还108户工商业者被查抄物资款,把一批原来作为“私方人员”对待的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其他劳动者区别出来,恢复了劳动人民的身份,落实了原工商业者政策。给460名起义投诚人员发了起义证明,15名投诚人员发了投诚证明书,落实了对原国民党起义人员和投诚人员的政策。几年来,区财政共拨出13500元专项经费落实党的统战政策、民族政策、宗教政策、侨务政策、知识分子政策等。通过落实政策,解决了一大批建国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9]

总之,通过平反纠正冤假错案,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对进一步肃清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流毒和影响,恢复和发扬党的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作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提高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促进安定团结,保证全党工作重点的顺利转移,促进四化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二)加强民主和法制建设,认真贯彻“两法”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广大干部、群众思想逐渐解放,党内外民主生活日趋活跃,但在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同时,也出现若干值得注意的现象。在197934月间,少数人打着“民主”的旗号,张贴所谓《呐喊》等刊物,聚众演说,煽动无政府主义和极端民主化。社会上一度出现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刑事犯罪分子乘机制造事端,严重地影响了社会秩序。针对这一情况,1979510日,区委制发《关于学习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务虚会上的讲话,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宣传教育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带头讲,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及时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大张旗鼓地在全区进行了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在全区城乡迅速掀起广泛深入地开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宣传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整顿、加强治安管理。[10]

197961871日,全国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对原“组织法”、“选举法”进行重要修改,这是我国政治制度方面的重大改革。1980126日至13日,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隆重召开。在筹备过程中,大会按照“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充分发扬民主,尊重选民权利,依法办事,开展区、社两级直接选举,将过去的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由选民自下而上提名推荐候选人,并经过几上几下,反复讨论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共选举出区人代会的代表266名。大会中,也是按照“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办事,对全区领导机关各负责人的选举,按差额选举的办法确定了36名正式候选人,然后分别进行了无记名投票选举。成立了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区人大常委会,以便可以经常讨论、决定本区的重大事项,监督区政府的工作,更好地行使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并决定将区革命委员会改为区人民政府,作为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这次选举严肃认真,代表们充分行使了自己的民主权利。[11]

会上,区长邱刚泽表示:“为了贯彻实施‘两法’,保证人民代表真正能够履行职权,江北区人民政府要为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人民代表定期视察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认真听取并研究解决人民代表对政府工作的批评和建议。工厂企业要恢复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大问题都要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保证广大职工行使管理企业的权利。要逐步改革干部制度,认真总结和推广试点单位民主选举干部的经验。”

江北区人大常委会成立后,成为本地区的权力机关,按“地方组织法”的规定行使自己的职权,这是加强和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和完善全区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经济建设上的拨乱反正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起步,制定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纲领

粉碎“四人帮”以后,通过全国第二次农业学大寨会议和全国工业学大庆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工农业生产出现了持续跃进的口号和要求。[12]但在粉碎林彪、“四人帮”的最初两年,江北区工农业生产仍沿袭极“左”的错误思想路线和政治路线,不切实际,急功近利思想严重。加之在林彪、“四人帮”横行期间,由于他们大肆推行“怀疑一切”、“打倒一切”的极“左”路线,使不少基层干部受到迫害,干部、群众心有余悸,顾虑重重,工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缓慢。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党工作的着重点和全国人民的注意力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确立了“安定团结,稳定局势,解放思想,鼓足干劲,加速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的正确路线19794月,中央工作会议又制定了:用三年时间对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江北区根据中央的战略决策,坚决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认真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和一系列搞活经济的政策,建立了各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使工农业生产得到了恢复和发展。

(一)江北区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

197810月,华国锋在访问三国后,提出学习南斯拉夫办农工联合企业的经验,经省委决定,在江北区建立农工联合企业的试点,摸索农副工综合发展的途径。1979212日,江北区农工联合企业筹备领导小组成立,在石马地区试行农工联合企业,走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经半年的工作实践,因农工联合企业的组织形式与现行体制、渠道有矛盾,无法正常开展工作而夭折。但石马农工联合企业自建立以后,作了不少工作,对发展农业生产、走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作了初步的探索。

19807月,区委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赵紫阳《关于当前农业政策问题的一封信》的精神,提出江北区不搞包产到户,集体经济搞得好的地方,可以搞包工包产。27日,区委、区革委批转区粮食公司《关于对农村粮食三定稳定到1980年不变的报告》,指出:区农村粮食三定(定产、定购、定销)继续稳定到1980年不变,体现了中央“休养生息”精神和国民经济三年调整方针,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村蔬菜、粮食和多种经营的发展。126日,区委制发《关于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意见》,提出要按照城市近郊农村生产特点,坚定不移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路子,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

19814月,江北区委向市委专题报送的《关于传达贯彻省委〔198111号文件,加强和完善生产责任制的情况报告》记述:在全区282个生产队中,实行分组作业,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的有146个队,占51%;实行土到劳(或人),田到组,多种经营搞“三专”责任制形式的有46个队,占16.3%;由生产队统一指挥,实行底分活评,小段包工责任制形式的40个队,占14.2%。决定在蔬菜队和部分粮队,继续提倡和推广分组作业、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外,还选定了四个生产队实行包产到劳、到户的试点。

在贯彻执行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中,江北区在农业方面一靠政策、二靠科学,坚持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两个文件,执行休养生息方针,推行了各种形式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落实各项经济政策,着重抓了保障生产队的自主权,实行联系产量计算报酬的生产责任制,调整生产大队、生产队的规模,调整社员的自留地,从而调动了广大干部和社员搞好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全区农村展现了欣欣向荣的新局面。到1982年,江北区蔬菜总产量比上年增长27%,粮食总产量比上年增长7.9%,肥猪出槽数量增加了0.6%。全区涌现出一批人平收入千元以上的“专业户”、“重点户”,社队企业的总产值比上年增长10.06%,利润增长65.84%,经济效益显著。[13]

()江北区工业的经济体制改革

十年动乱,我国经济遭到严重干扰,国民经济比例关系严重失调。在急于求成,片面追求高速度、高积累的急躁冒进错误思想的指导下,江北区的工业也走了不少弯路,一直徘徊不前。

197810月,在江北区第三次党代会上提出:高速度发展全区社会主义经济,工业方面:在1980年前,总产值达到九千万元,力争达到一亿元,把全区三分之一的企业建成大庆式企业。在1985年前,总产值提高到一亿六千万元,全区三分之二的企业建成大庆式企业。11月,区第八届革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题为《全区人民紧张动员起来 为实现抓纲治区三年大见成效而努力奋斗》的决议,提出1979年江北区工业总产值超过7000万元,比1976年翻一番以上。[14]但由于盲目地追求高速度、高积累,反而使江北区的经济徘徊不前。

19794月,中央工作会议后,江北区转变了思路,注重各行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工业生产在调整中持续前进。198012月,江北区人民政府成立后,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央关于“在经济上实行进一步调整,政治上实现进一步安定”的重大决策,做好经济调整工作,并取得了新的进展。

在调整过程中,江北区扬长避短,发挥优势,分别采取了撤、停、并、转等形式,对十八个企业进行了调整,适应了发展日用消费品生产的要求。在产品的调整上,着重抓了十五种重点产品的增产。通过工业调整,轻工业产值增长到4835万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74%。到1982年,全区四种外贸产品产值达到418万元,比1980年增长81%,创历史最好水平。[15]

(三)初步进行经济体制改革

1981年开始,重庆市国营企业全面进行“以税代利,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大扩权”试点。江北区针对本区工业企业90%以上都是集体所有制的特点,认真落实党对集体所有制企业经济政策,改变过去那种统得太多,管得太死的行政管理办法,在供、产、销、人、财、物等方面,切实保障企业的自主权。

19828月,中共重庆市委、市政府决定改革市区工业管理体制,对工厂、企业按行业归口组建专业公司,实行专业化协作生产。区属全民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绝大部分上收由市管理。区属37个工交企业(总产值5623万元)上交市属有关局(司)管理,仅留下55个规模小、条件差的街道、民政工业企业和校办、社办企业(总产值1625万元)仍由区管理。为了更好地发挥这些小厂的生产潜力,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区委认真推行经济责任制,在企业内部采取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强调责权利相结合,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在劳动分配上克服平均主义,严格执行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原则,实行工资浮动,切实搞好企业整顿,加强企业的经营管理。[16]1983年,工业总产值比1978年增长1.8倍,工业利润比1978年增长两倍。

19829月,党的十二大召开,总结了拨乱反正的经验,提出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力争到本世纪末全国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10月,江北区委召开第三届第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用了八天时间学习、讨论十二大文件,用二天时间讨论布置工作,并制订开创新书面的规划。为了遵循上述精神,江北区按照“改革要坚决,经济要抓紧”的总的指导思想,从1983年起,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进一步完善和提高联产承包责任制,采取有效措施,沿着改革的方向前进,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从此,江北区进入一个崭新的、蓬勃发展的新阶段,并逐步走向全面展开改革开放,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

(杨蕾)

 



[1]《重庆市江北区志》第54页。

[2]江北区档案馆档案,3-3-1977-165,第340-346页。

[3]《中国共产党江北区地方史大事记》,第216-249页。

[4]江北区档案3-11-10314-1-440

[5]江北区档案馆3-3-1881980),第166-181页。

[6]《中国共产党江北区地方史大事记》,第216-249页。

[7]《中国共产党江北区地方史大事记》,第223-225页。

[8]198434日方家良在重庆市江北区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报告。

[9]1980126日在重庆市江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10]《重庆市江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情况传达提纲》(19801215日)。

[11]《江北区委第三次代表大会》,江北区档案馆档案,14-1-78-354,第96页。

[12]江北区档案局 134-1-25(1983)

[13]江北区档案 14-1-3631978)。

[14]《振奋精神 鼓足干劲 认真贯彻经济建设方针为胜利完成一九八二年各项任务而奋斗》(一九八二年三月十一日在重庆市江北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15]198012在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16]198012月在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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