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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新时期党的建设

2017-05-16 10:05:10来源:重庆党史网

 

忠县史志办公室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忠县各级党组织在县委的领导下,按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坚持“围绕经济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检验党建看实绩”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重庆直辖后,中共忠县县委按照中央、市委的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这条主线,按照党的建设总目标,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为促进“移民、发展、扶贫、稳定”四大任务全面落实,实现建设渝东生态经济高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

一、拨乱反正,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一)平反冤假错案,落实老干部政策

为确保平反冤假错案和落实政策工作的顺利开展,县委成立了由5名常委组成的县委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各区、社也成立相应组织,抽调290人具体办理落实政策事宜,其中区、社领导干部有87人。1979212日,县委作出《关于处理一些重大历史问题的决定》。327日,县委及时发出《关于落实政策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要求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至19794月,全县应复查的5392人,复查结案5332人,占应复查数的98.9%

此后,县委加大对平反工作的进一步落实工作。至1988年止,全县共立案复查8767个案件,纠正和部分纠正6188人。其中:反右派运动案件复查1238人,全纠正;反右倾案件复查844人,全部平反纠正;“四清”运动案件按规定范围复查3200人,纠正1880人;“文化大革命”中案件复查1048人,纠正和部分纠正871人;其它历史老案复查2077人,纠正和部分纠正1355人。在落实政策中恢复党籍787人。

(二)开展整党整风,恢复党的优良传统

19771978年,县委按照中央、四川省委和万县地委的统一部署,分“思想发动、思想整顿、组织建设”三个阶段,集中在全县党组织中开展以“揭批‘四人帮’罪行为中心、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对党员进行一次马列主义思想教育为主题的整党整风运动。

通过整党整风运动的开展,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一步认清了“四人帮”对党的破坏的严重性,较好地澄清了“四人帮”及其帮派势力在班子内造成的混乱,端正了思想路线,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全县共有4个党总支、63个党支部进行了改选。同时,整党整风运动使全县各级党组织得到纯洁,战斗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全县共开除党籍7人,留党察看1人,严重警告2人,警告2人,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占党员总数的1.1%。各单位为县委提出的批评和建设性意见共1586条。

(三)全面整党,解决党内“三个不纯”的问题

1982924日至1122日,中共忠县县委整党工作组在巴营公社开展整党工作试点。19821984年,按照新党章规定和上级指示精神,结合农村实行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后的实际情况,对到期应改选的基层党支部进行改选,对后进党支部进行整顿。改选、整顿后的929个支部中,发挥作用较好的367个,占39.5%;战斗力有所提高的511个,占55%

19853月~19878月,针对受“文化大革命”流毒影响较深,特别在十一届三中全召开后较长的一段时间里,部分党的组织存在思想不纯、作风不纯、组织不纯的问题。县委按照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采取先机关后农村、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的办法,通过学习文件、对照检查、集中整改、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检查验收等5个阶段,集中对1264个整党单位,1450个党支部,36020名党员进行整党。通过整党,全县准予登记的党员35488名,占党员总数的99.5%;受党纪处分的82人(其中:党内警告19人,严重警告11人,留党察看25人,撤销党内职务4人,开除党籍23人);缓期登记74人,不予登记58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6人,达到了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目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为历次运动被错误处分的3740人落实政策,恢复党籍180人。

二、与时俱进,开创党的思想建设新局面

(一)四次大讨论,促进思想大解放

1.“真理标准”大讨论。

按照中央、省、地的有关部署,1979927日至108日,县委召开有区、社、大队书记共964人参加的关于“真理标准”的学习、讨论会。由此拉开全县“真理标准”大讨论帷幕。106日,县委决定成立中共忠县县委“真理标准”干部学习班领导小组,由县人大主任瞿大寿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龙正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陈永尤任副组长,李长万、周大敬、郭义昌、王光寿、沈万潮、吴铁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于县委宣传部,由王光寿任主任,吴铁卿任副主任。10月上旬,县委举办局级负责人参加的学习班,开展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10下旬至11月中旬,县委采取以会代训形式,对全县各系统所属单位干部和县级机关干部进行培训,集中学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开展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至1979年底,全县共有3000多名干部参加“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通过学习讨论,基本统一了全体干部对“真理标准”的认识,逐步打破了林彪“四人帮”“左”的思想束缚,冲破了“两个凡是”的禁区,有力地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的发展。

2.生产力标准大讨论。

1988817日,中共忠县县委发出《关于深入开展生产力标准学习讨论的决定》。从下半年开始,县委中心学习组和全县在职干部围绕生产力标准进行了深入学习讨论。全体党员干部联系个人思想、工作实际,查找差距,总结教训。通过学习讨论,大家对生产力标准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即“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这“三个有利于”为判断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启发和动员全县党员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起用生产力标准观察和思考问题的思维方式和符合生产力标准的价值观、是非观、人才观。

3.“解放思想、大胆改革、扩大开放”大讨论。

1992年春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县委于199269日至10日召开中共忠县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与会人员认真学习,全面领会邓小平南巡谈话精神。随后,县委按照党的十三届六、七、八中全会和中央[1992]2号文件精神,以“三个有利于”为根本标准,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中掀起学习、宣传、研究《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的热潮,开展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扩大开放”为主题的第二次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通过大讨论,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纵横比较找差距,克服困难向前闯”的拼搏意识深入人心,各级各部门“全县一盘棋”和“县兴我荣、县衰我耻”工作氛围日渐浓厚,使“奋力拼搏,实干兴忠”成为全县上下共识。

4.“贯彻十六大,加快大发展”大讨论。

2003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5月起,县委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以“贯彻十六大、加快大发展”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讨论内容以着眼于加快实现富民兴忠、建设三峡库区经济强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县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着眼于把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精髓,着眼于落实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三个着眼”为切入点,着重从发展观念、发展思路、发展环境、发展措施等四个方面找出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讨论期间,全县党员领导干部结合实际,积极撰写心得体会40篇,后编辑出版《建设三峡库区经济强县论文集》。通过学习讨论,全县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了加快发展、奋发进取、艰苦奋斗的意识,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工作作风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专项教育,新时期党的思想建设的探索和实践

1.农村社会主义教育。

19913月~19927月,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的形势下,集中在全县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简称“社教”),推动村级组织建设。全县先后在13个区()69个乡()1430多个区乡属单位、781个村、7344个社、90余万干部群众中开展社会主义思想教育。通过教育活动开展,全县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一些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农村经济实现稳步增长。

2.“促农”教育。

199911月~20002月,县委在全县42个乡镇780个村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促农教育。截止20002月底,全县42个乡镇共发放宣讲材料1600多份,召开会议4110次,调解民事纠纷1147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658个,处理遗留问题456起。通过村务公开,共有34146户自觉缴纳税费624.67万元;排查出相对后进村68个,带共性热点难点问题126个,带个性问题210个,生产生活困难户2891户。

3.“三讲”教育。

200025月,按照中央、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县在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纪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8个领导班子共60余名领导干部中开展了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三讲”教育活动。通过此次教育活动开展,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受到了一次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再教育,全面贯彻党的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有了新的提高;找准抓住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努力方向;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基本达到中央和市委提出的“四个明显”目标要求。

4.“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20011月至20027月,县委按照中央、市委的统一部署,在全县县、乡、村开展以“干部受到教育,群众得到实惠,工作全面推进”为目标要求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学教”活动的开展,全县干部思想素质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变,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改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基层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县有3个县级部门,6个村,2个乡镇站(所)被重庆市委表彰为“重庆市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先进集体”。

5.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

按照中央、市委的统一部署,全县从2005120日开始,历经3个批次,在全县1110个基层党组织、41377名党员中开展了为期一年半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忠县第一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于2005120日正式启动,至200577日基本结束,历时6个月。忠县第二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于200578日正式启动,至121日基本结束。忠县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于2005122日正式启动,至2006425日结束。2006623日,县委召开召开纪念建党85周年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总结表彰大会,标志着为期一年半的全县先进性教育活动基本结束。

三、从严治党,扎实推进党组织建设

(一)完善党的组织,壮大党员队伍

19781998年,全县紧紧抓住发展、教育、管理三个环节,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标准,狠抓党员发展。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坚持“五查五看五不批”,确保发展质量。二是从严治党,严格党员管理。全县各基层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按规定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一年一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

19992006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全县党建工作面临外出流动党员多、党员入党主动性不强、党员意识淡薄、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的突出问题。为此,县委按照中央、市委的统一部署,围绕“三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忠县实际,制定针对性管理措施,较好地解决了存在的突出问题。2006年底,全县共有党员40670名。其中农村党员36306名,占89.26%35岁以下占9%3645岁占14.5%4654岁占15.2%55岁以上占61.2%;大专及以上文化占7%,高中中专文化占14.6%,初中及以下文化占78.3%;女党员占16.2%

(二)提升执政能力,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

1.领导班子建设。

1980年,县委加强对领导班子调整工作,经县委组织部考察了解,建立领导干部后备名单452人,为全县领导班子调整奠定了坚实基础19837月至19842月,全县结合机构改革,对县委、县政府、县属部局和区镇及各公社、县属各公司领导班子再次进行调整。19871990年,全县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干部标准,以革命化为前提,调整充实各级领导班子,其中农村后进村支部157个。从1998年起,全县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结合机构改革和换届工作,加大对领导班子的调整、充实力度,大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001年,全县进一步解放思想,放宽视野,拓展渠道,大力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着力改善领导班子结构。2006年,县委按照“优化班子结构,提高整体素质”的调配目标,坚持“以实绩论英雄,以人品论高低,以民心向背论取舍”的用人导向。通过大会全额定向推荐、面上个别谈话推荐、二次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深入考察、综合分析评价等12个考察环节,一批政治坚定、实绩突出、廉洁奉公、作风优良、群众公认的干部被选拔进领导班子或调整到新的领导岗位。经过调整,全县县级部门领导干部队伍平均年龄42.3岁,比调配前降低4.8岁,其中35岁左右的干部比例达到13.6%,新提拔的年轻干部学历全部在大专以上,本科学历占96%

2.干部队伍建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县委始终把加强干部教育管理、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为新时期党的建设这一伟大工程的关键性工程来抓,为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全县在干部教育上出现三个明显变化。在教育内容上,从以政治理论教育为主,转变为政治理论、文化知识、专业能力并重的综合培训。在教育对象上,从以党政干部为主,转变为党政干部、企业管理干部、科技干部三支队伍一起抓。在教育方式上,从以党校调训为主,转变为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并举的教育培养。选贤任能,不拘一格,加强后备干部选拔使用。

(三)适应新形势需要,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1981年,县委着手开始干部人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1982年初,县委组织部印发《关于区社干部岗位责任制试行办法》和《关于区社干部工作考核意见》。1983年机构改革后,根据中组部关于干部管理要“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县委于1984年印发《关于干部任免、管理、调动权限的试行意见》。1988 12月,县委、县政府作出《新提拔的副区()级干部实行试用期的试行意见的决定》。1992年,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积极探索县级机构改革,初步拟定机构改革和人员分流方案;停止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升格,不超职级提拔干部,停止审批增加编制。1997年,县委组织部制定《干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情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回复上级党组织接转群众反映本人重大问题制度》和《干部离任审计制度》。2001年全面推行干部公示制、试用制。2002年,县委印发《关于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先后出台《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深化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重要制度改革的意见》、《常委会工作细则》、《常委会议规则》、《县委书记办公会议规则》、《县委全委会议规则》、《干部职务管理权限及任免工作的意见》等7项干部人事改革制度。2003年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期制、选拔领导干部公示制和试用制。2004年制定《忠县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忠县党政机关重要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表决实施办法》、《忠县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实施办法》《忠县规范党政领导干部辞去公职从事经营活动实施办法》。2005年,制定《贯彻中央“5+1”文件实施办法》、《县委常委会集体听取乡镇工作情况汇报的规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党政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2006年,全县在进一步完善干部推荐责任制、考察责任制、任前公示制、任职试用期制、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议事规则等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对重点岗位干部人选推行以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为主要内容的干部“三差”选任制度,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科学的干部选任新机制。

(四)围绕中心抓发展,不断提高基层组织建设整体水平

1.以农村整党为龙头,集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

1982年,县委以整党为契机,着力解决部分基层党组织涣散,甚至瘫痪、半瘫痪问题。19853月~19878月,全县又一次通过整党,集中对一些软弱涣散的村党支部班子进行调整。调整后,792个村级党支部书记的平均年龄由47.5岁下降到45.3岁,初、高中文化的比例由26.5%上升到42.3%19913月~19927月,全县结合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的开展,采取“两评一整三建设”的办法,对少数瘫痪的村级组织,实行三个实职干部全部调整。期间,共调整村支书48人、支委126人。对个别村选不出支书的,采取下派方式,达到选齐配精的目的。

2.以集中整顿为主线,促进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1994年冬~1997年春,县委按照上级部署,围绕“五个好”目标,在全县农村基层组织中开展为期3年的集中整顿建设工作。为抓好集中整顿工作,县委成立农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农建办。14名县级领导分别联系1个后进村和1个小康村,全县从63个县属单位点名抽调526人,经集中培训后,组成42个工作组分赴各乡镇督促指导农建工作。

3以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为核心,加强村级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19781987年,全县狠抓党员教育阵地建设,坚持每年分行业、分片区、分层次集中培训党员。至1987年底,全县共建立乡镇党校45所,骨干企业业余党校4所。1989年,全县启动党员电化教育。至1998年底,全县共建党员电教网点92个,播放20000多场次。2001年,全县投入113万多元,修建统一规格固定公布栏1069块。投入130多万元,规范建设村级活动室799个。2003年,县委制定《忠县农村党员活动阵地建设三年规划(20032005)》,全县村级党员活动阵地建设投资在5万元以上的村32个,投资在2万元的村达77个。2004年结合“树组工干部形象”活动,完善和深化机关干部分片联系制度。

4.以适应新时期党建工作变化为出发点,狠抓企业(非公)、社区党建工作。

1992年初,县委组织部与县直机关工委、经委政治部、财贸政治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企业党的建设的意见》。1993年,全县乡镇建立个协党支部11个。1996年,县委探索在新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思路,当年在鲁川陶瓷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党支部。1997年,县委组织与各大口政治部多次召开企业党建工作研讨会、座谈会,促进企业党建工作。1998年,县委印发《关于加强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20006月,县委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2003年,县委印发《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选聘党建工作指导员80名。2004年新建非公有制党组织10个,非公企业党组织达到58个(含个私协联合党支部7个),基本实现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企业有党员、100人以上的企业有党组织的面达到100%的目标。至2006年底,全县共有“两新”组织587户,其中新经济组织534户,新社会组织53户;党员718名,单独建立党总支5个、党支部48个;派驻党建工作指导员80名,实现党建工作“全覆盖”目标。

四、从严治党,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一)从思想教育入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1978年,县委以县级机关整党整风教育活动为契机,集中对全县党员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通过整党整风,达到了树立正气、刹住歪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目的,促进了机关工作革命化。19841987年,为适应新时期加强党风建设的需要,全县继续对党员开展《党章》、《准则》再教育,坚决反对以权谋私,纠正新的不正之风。1985年,县委按照中央和省、地关于纠正新的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学习纠正新的不正之风的有关文件和《邓小平同志在全国科技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薄一波、胡启立在中指委召开的第二期整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对新的不正之风采取“一刹、二查、三纠、四带、五订”的办法,责成有关职能部门清理党政机关干部以权经商、办企业等问题,基本刹住了新的不正之风。19871990年,全县结合改革开放实际,开展对党员的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和有关刹风正纪规定教育,特别是利用本县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例,教育党员经受住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1987611月,县委组织全县党员开展为期半年的“如何增强党组织的活力,共产党员在两个文明建设中怎样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学习讨论。 19901993年,全县贯彻执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风党纪教育纲要(试行)》,突出抓好党规党纪和反腐保廉教育。19931998年,全县各级党组织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开展“读一本书、看一组录像、学一组案例”的“三个一”教育活动。 19982003年,全县坚持“立足教育、着眼于防范”的指导思想,以“三讲”教育、“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契机,先后在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的宗旨、党纪政纪法规、反腐倡廉形势教育,深入推进党性党风党纪教育。20032006年,全县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八条规定,集中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教育活动,举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知识竞赛。

(二)从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1982年,县委为纠正建房分房中不正之风问题,印发《关于纠正部分党员干部利用职权非法建私房不正之风的意见》。198639日,中共忠县县委常委会作出端正党风10条规定。1989年,县委出台《关于企业廉政的规定》和《关于基层廉政建设的10项规定》,下发到各区、乡党委和县属各部门执行。19911997年,县委先后印发《关于禁止在春节期间用公款吃喝送礼的紧急通知》、《关于严禁年终突击花钱和用公款吃喝送礼的通知》、《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9条规定》、《严格控制会议减少费用的通知》、《关于建立副科级以上领导廉政档案的试行意见》。19986月,县政府出台《关于转变领导作风的若干规定》。2000年,县委印发《县委关于转变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忠县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五项制度》、《严格禁止党员、干部利用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的规定》。20032004年,县委、县政府按照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全县岗位目标考核,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2004年,县委、县政府作出《关于在忠县党政群机关集中开展干部作风整顿的决定》。

(三)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19791984年,全县各级党组织采取一级抓一级、一抓到底的办法,对党员干部建房分房中的不正之风进行清理和纠正。19801984年,全县集中检查纠正“农转非”中的不正之风。1981年,县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约非生产性开支、反对浪费的通知》要求,对全县219个单位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1988年,全县开展清理整顿公司,纠正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不正之风。1989年集中开展化肥专营、土地管理两法专项监察工作。19901991年,重点清理纠正党政干部违章违纪违法建私房问题。19921996年,县纪委、县监察局集中开展减轻农民不合理负担、中小学乱收费、行政事业乱收费清理。19972000年,县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决定》,废止涉及向企业收费文件1个,取消涉及企业收费项目48个,查处涉及企业违纪违法案件21件,减轻企业负担123.18万元。20012005年,清理1992年以来特别是重庆直辖后的规范性文件5700件,废止560件;清理并取消政策性审批项目137项,调整48项。对10个乡镇、28个移民迁建单位和28个移民工程项目的60286.73万元移民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检查,查出违纪违规问题资金663.05万元,占被审计检查资金的1.1%。清理拖欠1.36万名农民工工资2958万元,兑现2930万元。清理拖欠工程款总额2.34亿元,解决1.537亿元。2006年,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农民负担、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商业贿赂等热点难点问题,县委按照“有报必查、凡查必果、违规必纠”的原则,及时分解目标任务,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四)从严查违纪违法行为入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

1979年县纪检机关建立之初,本着“团结—批评—团结”、“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思想批判从严、组织处理从宽”、“过去从宽、现在从严”的原则,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不回避矛盾,不放弃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1987年后,全县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惩治腐败相结合,针对不同时期党内违纪状况,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官僚主义、贪污盗窃、索贿受贿、腐化堕落、违反财经纪律和严重违反党的政策等方面的党员违纪案件。19901992年,着重查处贪污受贿等干扰破坏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案件。19931997年,重点查办“三机关一部门”违纪案件、经济领域违纪案件、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案件。19982006年,全县突出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推行“定任务、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的办案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完善信访网络,狠抓信访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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