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万州新时期农村变革

2017-05-16 10:14:47来源:重庆党史网

 

万州区史志办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实现了中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向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为中心的伟大历史转折。万县地委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的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从1979年起,首先迈开了农村经济改革的步伐。此后,在党的十二大至十六大精神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和继续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放活土地使用权,改革农村流通体制,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发展乡镇企业,实行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至2006年,全地区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进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时期。

一、家庭联产承包和双层经营责任制

全地区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从实行联产到组,季节性小包工等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开始,逐步发展到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和双层经济责任制,对于采取包产到户、包干到户这种形式,地委经历了一个从不认识到认识,由不自觉到自觉的转变过程,从疑虑、担心,到坚决拥护、贯彻执行的过程。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地区已建立的生产责任制大致有两种。一是分组作业,联产计酬;二是分组作业,小段包工。19796月,地委在《关于整顿和加强人民公社经营管理的初步意见》中指示,着重执行分组作业,联产计酬责任制,实行定户、定工、定投资、定奖惩。无论是联产计酬或小包工,作业组只能是一种劳动组织形式,不能成为一级核算单位。要坚决维护“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不能借分组作业搞分队风,不准包产到户,分田单干,已经搞了的,要坚决改正过来。至19806月,全地区有43000个生产队推行分组作业、联产计酬责任制,占生产队总数的69%[1],其余生产队也搞了其他形式的责任制。在实行生产责任制的同时,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开始落实党在农村的经济政策。一是调整划拨“自留地”、“饲料地”,“包产地”。全地区调整划拨后的“三地”共116万亩,占耕地的15%,比调整前增加64万亩[2]。二是对一些规模过大,经营管理很不方便的生产队作了适当调整。城口、巫溪、巫山和奉节四个县,对居住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2600多个单家独户,实行了包产到户[3]19809月,中央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指出“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的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的,没有什么复辟资本主义的危险”[4]。地委在1981119发出的《关于抓紧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通知》中,仍认为“对包产到户,要持慎重态度”。四川省委〔198111号文件下达,省委明确指出万县地区属三类地区,可以有领导地、放手地搞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后,地委多次召开常委会,学习中央和省委文件,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弄懂弄通包产到户是责任制的调整,不是所有制的变动的问题,过去之所以对包产到户这个问题忧心忡忡,担心搞包产到户会不会背离社会主义,最根本的原因是受“左”的思想影响较深。通过学习,一致认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符合万县地区农村情况,是使全地区早日摆脱贫困,治穷致富的好政策。按照省委部署,在春耕大忙前,地委组织2300多名地、县、区、社领导,带领3800多名干部深入社队,发动群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指示,地委书记、常委等7位领导,分赴各县具体指导。至5月初,全地区80%的生产队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至年底,98.7%的生产队实行了“两包”责任制[5]1982年,地委发出《关于传达贯彻中共中央[1982]1号文件的意见》和《关于坚持“六统一”完善双包责任制的意见》等文件,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完善稳定工作,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好统和包的关系,消除“包干等于单干”的误解。规定农民在承包耕地上,主要是经营种植业,不准买卖、出租、典当、转让承包耕地。适宜集体统一管理经营的如国家下达的农副产品生产计划和统派购任务、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多种经营生产等要坚持由集体统起来。只有统得合理,包得恰当,才能有效地发挥“两包”责任制的作用,促进农业生产的更大发展。

198711201210,地委和万县县委联合组织工作队,在万县三正乡试点,发展和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经济组织。万县市、梁平县、忠县也先后搞了试点。1224,地区召开各县(市)负责人会议,研究进一步完善双层经营合作制的工作。合作经营组织的名称叫农业合作社,具有生产服务、管理协调、资产积累、资源开发四大职能和土地管理、合同管理、财务管理三大任务。在坚持土地公有制不变、包干到户经营长期不变,农户和集体财产所有权不变,原生产队责权和债务不变的前提下,一般以村和原生产队为规模建社,也有几个队联合建社。1990年,全地区以村建社的51个,以原生产队建社的65165个,几个队联合建社的1812个,未建合作组织的村6750个,村民小组280[6]。各农业合作社选举产生正副社长,聘请专业会计,大多同村民委员、村民小组一套班子,两块牌子。农业合作社解决了农户单一分户生产经营,受人力、物力、财力、技术和自然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制约、自身难以解决的生产经营中出的许多矛盾,进一步发挥了集体层次对家庭经营服务的职能作用,充分显示了统分结合双层经营责任制的整体优势。

1984年,农村以建立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中心内容的第一步改革基本完成,中央提出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1993年,又提出在原定耕地承包期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不变,1997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再延长承包期30年不变,对开发性的荒山、荒地、荒水、荒滩可延长5070年。万县市委根据中央落实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的具体指示,于1998年初,建立稳定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工作领导小组。3月,在五桥区溪口乡试点,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土地“延包”工作在辖区内全面展开。至2001年底,100%的农户完成了第二轮土地承包,98.8%的承包农户领取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进入90年代后,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加快,农民投入二、三产业逐步增长,对种粮的积极性降低,以土为本的观念和对土地的依附逐渐减弱,一些地方出现土地撂荒现象。为进一步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央于199311月制定了《关于当前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就放活土地使用权,建立合理有效的土地流转制度作出规定: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和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允许土地依法转让、互换、出租、抵押、入股、拍卖。19953月,万县市委根据中央和四川省的文件制订了《关于完善土地责任制放活土地使用权的贯彻意见》,对举家外迁和死亡绝户原承包的土地,由集体收回,另行发包或用于发展集体经济。无论是转让、互换、出租或入股,必须坚持自愿的原则,条件由双方商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转让,都要落实上交农税、统筹提留和履行应尽义务。1996年,万县市放活土地使用权总面积达36.84万亩,其中转包25.68万亩,出租3.8万亩,股份合营7.07万亩。流转面积中,主城郊区农村占64.4%[7]。一些交通条件较好的镇乡驻地周围农村,占31.7%,如甘宁乡引进业主13家,流转面积1476.3亩,占该乡承包耕地面积的13.13%

在延长耕地承包期,依法转让土地的同时,对治理“四荒”(荒山、荒地、荒水、荒滩)提出了更为灵活的政策。19968月,万县市农经委和巫山县委组织179名干部在河梁区进行拍卖“四荒”的试点,共拍卖荒山13.54万亩[8]。开县、奉节县、城口县也先后开展拍卖“四荒”的试点工作。随后,拍卖“四荒”在全市展开,是年底,万县市共拍卖“四荒”71.29万亩,加收“四荒”地开展基金4321万元[9]。之后,拍卖“四荒”速度减慢,规模渐小。拍卖的方式一是竟标拍卖,二是招标拍卖,三是协商定价拍卖,所有权属集体,只拍卖使用权,一般30_50年,最多不超过70年。拍卖“四荒”突破了过去只在耕地上做文章的局限性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存在的局限性,通过“四荒”使用权合理流动寻求农民开发利用“四荒”的新机制,向资源总量最大的非耕地开辟新的经济增长点,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

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行后,农村生产基本上变为分户经营,自负盈亏,农民生产的东西,“保证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都是自己的”。不仅克服了以往分配中的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等弊病,而且纠正了管理过分集中,经营方式过分单一等缺点。这种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又不同于农业合作化前的小私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体和农户保持着发包和承包的关系,土地所有权属集体,农民只有承包权和使用权。既发挥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发挥农民家庭经营的积极性,确实象一幅“灵丹妙药”,既治了山区的穷,又医了懒人的病,对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1984年,全地区农业播种面积比1979年减少169.75万亩,粮食总产却增长14.46%,年均递增2.89%,农业总产值由94785万元增加到182111万元,增长92.13%,年均递增18.42%[10]

二、改革人民公社体制

农村人民公社是在1958年大跃进中诞生的,其特征是“政社合一”、“一大二公”,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遍推行,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已严重阻碍了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因此,改革人民公社体制,实行政社分开,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

1983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镇)政府的通知》,根据中央精神,全地区于1984年初开始实施人民公社体制改革,至6月,改革基本完成。人民公社不再是国家政权在农村的基层单位,改为乡(镇),原来由人民公社行使的政权职能由新建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行使。撤销作为行政机构的生产大队,建立村民委员会,其性质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事纠纷,协调维护社会治安,协助乡(镇)人民政府搞好本村的行政管理、生产建设、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等工作。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设置村民小组代表。

乡(镇)实行党政分工,政社分开。乡可以保留作为集体经济联合组织的公社管理委员会,或建立乡农工商联合公司,也可以不保留,不设立。逐步完善和强化乡(镇)功能,县级有关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除少数不宜下放的实行双重领导外,一般都放到乡(镇)管理,公安、司法、工商、税务等监督执法部门的机构,逐步向乡(镇)延伸。乡(镇)党委、政府加强和改善对各业务机构的领导,统筹安排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业务工作任务。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后,全地区建立681个乡,历时26年的人民公社体制至此结束。

三、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商品经济迅速发展,生产的商品化、专业化、社会化程度逐步提高,对配套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迫切,农户在生产过程中有很多难以解决的困难,需要社会化服务帮助解决。1979年以来,各县(市)级农技、植保、土肥等站逐步联合组成农技推广中心,并在乡镇建立农技服务站,蚕桑、果品、水产、林业、畜牧兽医等站(所)也延伸到乡镇,在原人民公社经营管理辅导组织的基础上组建农经服务站。各级农技、农经等服务组织逐渐覆盖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各个环节,在开展农业试验、示范、推广、培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至1990年,全地区有671个乡(镇)建立了农技服务站,占乡镇总数的98.4%,农技人员达1773[11]。各乡(镇)建立了农经服务站,地、县、区、乡农经服务干部798人,形成了地、县、区、乡农经服务网络,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已初露端倪。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基层服务体系日益显现出形式单一,服务组织不健全,服务内容不配套,服务手段不先进,管理体制不顺,经济实力薄弱等问题,社会化服务不能适应家庭联产承包和农业市场化、现化代发展新形势的需要。19922月,地委、行署根据国务院于199110月发出的《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关于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调整和改革政府办的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县一级把分散的农业科技推广机构集中起来,成立农业科技服务中心,乡一级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进行定编、定职、定员、逐步充实力量和必要的设施。强化乡(镇)政府对乡级服务组织的管理权,改革现行管理体制,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乡(镇)政府对服务组织“看得见、管不着”的条块分割问题,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条块结合的新体制。进一步发展农、科、教一体化的服务组织,继续办好农业广播学校、农村成人职业技术教育、各种类型的培训组织,以及科委、科协在农村发展的科技管理与科技普及组织。进一步发挥供销社和农村信用社为农村服务的主体功能作用。农村供销社进一步开拓经营门路,扩大服务网点,增加服务内容,由单纯的供应型向供应与使用相结合、物资与技术配套的系列化服务型转变。信用社调整信贷投向、投量,逐步增加对乡村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组织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贷款。巩固发展农村合作基金会(以下简称“农金会”)。农金会是股份制和合作性相结合的群众性信用合作组织,是为了适应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发展而产生的。1987年,地区在忠县金龙乡试点后,各县(市)也由点到面铺开,至199712月,有454个乡(镇)建立农金会,集资金额达18亿元[12]。农金会在建会初期对于开辟农户生产和乡镇企业发展的资金渠道,促进农业资源开发、增强农业后劲等方面显示了积极的作用,后因管理体制、制度不健全,贷款投放审批不规范等原因,少数农金会出现支付困难的局面,成为农村稳定的一大稳患。19994月,万州移民开发区成立农村合作基金会工作小组,当年完成了429个农金会的清理整顿,并入信用社199个,归并资产6.88亿元,清盘农金会230[13]

进入21世纪后,加强了农业现代化服务体系建设,至2003年,各地建立了动物生命健康保障体系、畜禽良种繁育体系、饲料生产体系、农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农业信息体系、农作物病虫测报体系等六大体素。农业服务化体系建设,对于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健全双层经济体制,壮大集体经济,促进农业现代化,引导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极其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四、改革农村流通体制

随着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村商品生产发展较快,流通渠道不畅的矛盾显得十分突出,农民迫切要求改革农村商品流通体制。1984年中央1号文件确定当年农村改革的重点是梳理流通渠道,发展商品生产。1987年中央5号文件指出:逐步改革农产品统派购制度,建立并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是农村第二步改革的中心任务。

流通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取消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理顺农产品价格。1985年,中央1号文件正式公布在农村取消统派购制度后,1813日,地委召开县、市委书记会议,决定在全地区取消农副产品统派购任务,粮食统购改为合同定购,农业税由过去向农民征收实物改为折征现金。19853月,决定在全地区取消粮、油、棉、猪等主要农产品的统购、派购制度,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议购相结合的制度。同时实行合同定购和市场收购并行的“双轨制”。粮油定购任务由归口部门负责收购和经营,在没有完成国家定购任务之前,其他单位不得插手经营,完成定购任务后,可以实行多渠道自由购销。1993年和1994年,国务院发出两个深化粮食流通和购销体制改革的通知后,万县市委在全市进一步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一是国家定购的粮食全部实行保留定购数量,收购价格随行就市,继续执行价外加价的办法,建立粮食风险基金,健全粮食储备体系,以平抑市场粮价,保护农民和消费者利益。蚕茧、烟叶分别由丝绸、烟草部门统一经营的办法不变,但收购定级定价要合理,奖励政策要兑现,采取多种办法调动地方政府,村社干部和农民的积极性。

二是凡开放的农产品,都要打破地域封锁,按照市场化原则,依法平等竞争,自由流动。保护和扶持城乡集体和个体商业、服务业及农民购销专业户的经营,允许农民个人或合伙进行长途贩运,经营完成国家交售任务后允许上市的农副产品。农民进入流通领域,是搞活商品流通的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改革供销合作社体制是农村商品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供销合作社这一群众性的商业组织,逐渐演变成了官办商业。因此,供销合作社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改官办为民办,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逐步办成供销、加工、储藏、运输、技术等综合服务组织。19848月,地委发出《关于加快供销销社体制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全地区供销系统职工按照地委《通知》精神,树立“农业发展我发展,我与农业共振兴”的思想,狠抓基地建设,加强农资科技配套服务。到1985年,全地区建商场136个,为农服务中心344个,专业生产合作社341个,庄稼医院496个,防病治虫机防队132个,农村双代店等各类经营网点6700个,独立核算企业188个,社办加工企业82家,有2.8万多名职工,198万户农民社员[14]。通过逐步调整,初步形成大、中、小结合、综合商场与专业门店结合的网点结构。

19961月,万县市委、市府发出《贯彻执行〈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的意见》。要求坚持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制性质;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提供综合服务的办社宗旨,坚持自愿、互利、平等的合作制原则。进一步发挥农村供销合作社的综合服务功能,加快“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进程。围绕全地区十大农业产业化项目,组建各种专业生产合作社和农商、农工商联营组织,通过深精加工,变农副产品资源优势为商品优势,增加附加值,助农增收。至2006年,组建了以柑桔加工为主的三峡果业集团,以生猪加工为主的华龙食品集团,以牛奶、花生加工为主的金山食品集团,以榨菜加工为主的九州食品公司等10家国家级和市、区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组建奶牛、生猪、榨菜、粮油、果品等专业合作社及联社96个;农资供应、再生资源回收、工副食品门市、生活用品、医疗药品专柜、农业科普读物室和娱乐室等综合服务社137[15]

三是建立和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市场机制发育不全,市场体系不完善,是农村商品流通不活的主要症结。1987年,全地区还有200多个区乡所在地无市场,已建的市场中有相当一部分场地狭小,设施简陋,管理不善加强小集镇和农贸市场的建设,开辟一批专业市场,有计划地建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综合市场,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为农民出售农副产品提供服务,至1995年,万县全市建城乡集贸市场545个,建设培育了三峡批发市场,结束了万县市无亿元市场的历史。至2003年,万州区有规模适当,设施较全、功能较高的综合性城乡集贸市场164个,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多形式、多功能的城乡市场网络,从而加快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前进的步伐。

五、调整农村产业结构

1979年至2006年,辖区内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经历了4个阶段。

19791月,地委作出《关于加快山区生产建设的规划》,提出“以粮为纲,农林牧并举,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工作方针,在“以粮为纲”的前提下,适度减少粮食作物面积,增加经济作物面积,至1984年,第一阶段农业结构调整变化不大。19849月,地委在城口县召开全地区农村工作会,传达省委8月“秀山会议”精神,重点研究第二阶段农业结构调整。根据省委“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指导方针,全地区围绕山区特点,按照高山、丘陵和城镇效区三大区域和种植、养殖、采矿、林木、加工、经营服务、劳务输出等类型,进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高山地区在种好基本农田、开展集约经营、提高粮食单产的基础上,主抓林业、牧业、土特产品和中药材的发展。丘陵地区重点是在耕地上挖掘潜力,狠抓粮食、经济作物和毛猪的发展。城镇郊区主抓为城镇生产,生活服务的农副产品的生产和第二产业的发展。采取调减粮食和棉花种植面积,对生猪、蔬菜、木材、药材、水产品等农产品实行市场、价格、经营“三放开”,打破了“以粮为纲”的单一的“粮猪”型结构。1994年,农、林、牧、渔总产值由1985年的17.45亿元增加到54.38亿元(1990年不变价),年均增长10%左右,生猪出栏量、果品、蚕茧、水产品、烟叶产量分别比1985年的293.48万头、9.38万吨、9215.2吨、7250吨、84.90吨增加到529.4万头、21.71万吨、13098吨、15062吨、13317吨,分别增长80.3%231.4%42.13%207.7%56.86%,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85年的141元增加到469元。增加231%,年均增长23.1%[16]

19948月中旬,万县市委、市府在城口召开山区经济发展工作会议,研究布署第三阶段农业结构调整工作。19959月上旬,全市农业工作会在开县召开,提出“实施规模化、推进产业化,把农业、农村经济引入市场和高产、高质、高效(即“三高”农业)发展轨道”的战略决策,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在万县市农经委设立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具体负责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基本作法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龙头企业和各种中介组织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以农民增收为目的,将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诸环节组成完整的产业链条,形成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增强农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重新组合,推进农业向商品化、专业化、现化代转变。至1998年,建成粮食、油料、生猪、山羊、家禽、果品、蚕茧、烟叶、良种繁育、中药材、水产品、蔬菜、茶叶等具有一定规模的商品生产基地700余个,拥有各种类型的龙头企业和龙头企业雏型的企业200个,其中包括从外地引进的美国施格兰集团,江苏淮桑集团等大型龙头企业10多个[17]19989月,万州移民开发区工委在总结前三年农业产业发展经验后,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开始了第四阶段的农业结构调整。重点培育优质粮油、优质畜禽、优质经果、优质蔬菜、农副产品加工业和旅游业,围绕优势资源和龙头企业的加工需求突出十一大农业产业化项目。至2006年,万州区建成区级以上龙头企业47户,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3个,重庆市级龙企业6个。著名的有以汇源果汁为龙头的百万吨优质柑橘深加工,以三牧集团为龙头的三元杂交猪和优质草食牲畜,以重庆绿洲兔业集团为龙头的100万吨优质粮深加工,以鱼泉榨菜为龙头的10万亩优质榨菜生产等。龙头企业加工转化农产品的规模达35万吨,2006年营业收入17.71亿元,年利税1.39亿元,出口外汇300万美元,带动农户22.3万户,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获得人均纯收入达697,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4%[18]

大力发展乡镇企业,是农村多种经营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经济振兴的重点,是同调整农村产业结构联系在一起的。19848月,地委、行署作出《关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决定》,提出放手发展投资少、见效快、效益高的“短、平、快”项目和户办、联户办、组办、村办、乡办企业五个“轮子”一起转,同时抓一批骨干项目和系列产品开发,把富民与富财政结合起来,抓改革、抓管理、全面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度,提高经济效益。至1993年底,万县全市有乡镇企业11.85万个,从业人员48.31万人,比1985年净增4.12万个和18.19万人。实现总产值42.45亿元,利润17656万元,税12411万元,分别比1985年增长5.1倍、4倍和5.2[19]。万县全市人均总收入的20.69%是从乡镇工业、建筑、运输、商业、服务等企业取得的,初步形成了煤炭、食品、建材、建筑、纺织、交通等六大支柱产业。龙宝镇、天城镇、温泉镇、梁山镇等四个镇乡企总产值突破1亿元大关[20]。1996年8月,万县市委、市府发出《关于落实乡镇企业几个政策问题的意见》,各级党委、政府要保证乡镇企业各项法规、政策的落实,把超常规发展乡镇企业作为稳粮增收奔小康的“重头戏”来唱,使全市乡镇企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的势头。1997年1月18日,万县市委、市府召开乡镇企业工作会,指出乡镇企业是县域经济的主体;是县(区)和乡镇财政收入的主要增长点,是推进农村经济产业化的“龙头”,是农村小城镇建设的载体,要大力创新体制和经营机制,不断增强乡镇企业的活力,坚持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改革,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化制度。至2006年,万州区共有乡镇企业2115户,当年完成总产值1435057万元,入库税金40781万元,利润60950万元,从业人员170447[21]。乡镇企业在支持农业生产,转移富余劳力、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做出了重大贡献。

小城镇是连接城市与农村的纽带,是商品交换的集散地,又是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集中,农业人口转化为非农业人口,农民享受城市文明,是农业现代化的前进方向和重要特征。19947月,万县市委、市府发出《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迈开了推动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决定除省定凉风、长岭、温泉(开县)、庙宇(巫山县)4个试点镇外,再将高峰、熊家、白羊等11个镇列为小城镇建设试点镇。成立万县市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区)及试点镇,建立类似领导机构,按照“改革创新,积极探索、以点带面、大胆推进”的指导思想,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一组织,综合建设。至1998年,万州移民开发区共有部、市、区级试点镇63个。20006月,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小城镇建设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把引导小城镇建设健康发展作为今后较长时期农村改革与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万州区委于20037月上旬召开二届二次全委会,专题研究城镇化工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把武陵、分水、龙沙、余家、龙驹、白羊等6镇作为中心试点镇[22]。至2006年,中心试点镇皆初具规模,城镇化水平逐步提高,城镇建设面积进一步扩大,经济发展速度和效益稳步上升,全部进入万州区八大经济强镇行列。城镇化建设促进了农村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农村劳动力和人口转移,加快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六、减轻农民负担

农村土地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过去集体统一向国家纳税和提留变为一家一户缴纳和统筹,用于集体事业的资金由暗转明,由间接转为直接,农民负担是否合理成为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一个重要因素,也成为农村经济社会能否继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地委(市、区委)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指示,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制止“三乱”(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工作。

1986年,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制止向农民乱派款和乱收费的通知》,地委、行署及时在全地区传达贯彻,要求各级采取措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至1989年,全地区农民负担减而复增,“三乱”现象越来越呈严重之势。以忠县为例,1989年向农民实际收取的各种税费、摊派、提留,罚款多达70多项,人均33.8元,除农业税外,其余部分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13.6%,是1984年的3.4[23]。是年102日,地委、行署发出《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及19908月;地区召开清理农村“三乱”、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会后,各县(市)相继成立清理整顿“三乱”领导小组,选择16个乡镇开展清理“三乱”试点工作。1990105,地委、行署发出《关于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定项限额提留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的通知》,农民除依法纳税外,向村社集体上交的提留和乡(镇)统筹总额,严格控制在上年人均纯收入的3-5%以内,实行专款专用。1996年,万县市委在全市33个镇乡,126个村选择有代表性的农户589户,作为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网点,监测全市农民负担增减变化。同时,万县市委及各县、区成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凡涉及农民出钱出工的项目,一律报领导小组批准。1998年起,农民负担管理工作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监督卡制度、公示制度和审计制度,每年都开展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农民负担有所下降。

20003月,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20013月,万州区委、区府根据中央提出的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政策和重庆市委布署,发出《关于切实做好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镇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和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改革村提留征收办法。改革后,农民人均负担24.28元,比改革前的73.83元减少49.55元,减幅达67.11%[24]20024月,农村税费改革在全区全面展开。2005年起,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渝府发[2005]4号《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通告》精神,对农民全部免征农业税及附加。开展农村税费改革和全部免征农业税,是党在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采取的一项深得民心的重大决策,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步骤,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保护农民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社会进步的重要途径,是保持农村长治久安的根本大计。

七、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51231,中共中央制定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6317,重庆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简称“千百工程”)。万州区委、区府于2006328决定成立“万州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副书记、区长吴政隆任组长,副区长李世奎、饶才邦等6人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饶才邦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万州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正式展开。

2006831,万州区委印发《万州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大纲》,指出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坚持科学发展观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举措,是深化农村改革、解决“三农”问题的新探索。万州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突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农村。必须坚持“以工哺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内容是:围绕“三建”、“四改”、“五提高”进行。“三建“即建优势产业、建基本农田、建公共设施。“四改”即改建乡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改造农民房舍、改善人居环境。“五提高”即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提高社保能力、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提高乡风文明程度。促进农村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全面进步。

万州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奋斗目标是:通过大力培育提升新产业、规划建设新村镇,培养造就新农民,构建完善新体制,健全落实新保障,到“十一五”末,全区农业总产值达到38亿元,农业增加值达到21亿元,粮食总产量稳定在52万吨左右;建成6-8个产值过亿元的骨干特色产业基地,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农民精神生活更加丰富,教育、医疗更有保障,弱势群体得到有效救助,农民的幸福感明显增强,农民出行、购物更方便,居住环境更舒服,农村社会更文明和谐,全区成为“农业兴、农村新、农民富、乡风好,班子强”的独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25]

2006年是万州区新农村建设的开篇之年。全区完成了甘宁镇永胜村、新田镇谭绍村、熊家镇庄子村、九池乡黄梅村4个示范村及白羊镇惠民村、百安坝街道保安村等30个推进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千百工程”34个实施村主导产业得到新发展,柑橘、中药材、榨菜、花卉等农业产业化基地新增规模1.82万亩,总规模达4.95万亩。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新建村级公路121.65公里,硬化乡村公路41.75公里,硬化人行便道105.2公里,新建微型水利工程83处,新建集中供水点27个,人畜饮水打井281口,新增自来水入户3906户。完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17个,在建7个。清洁整治村落院坝67个,农户旧房改造273户,新建沼气池1887口,使用清洁能源户达7836户。在4个示范村和1个推进村开办村级中专班,先后有181名农民进校学习[26]。万州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才刚刚起步,要实现“十一五”奋斗目标,还任重道远。

1979年至2006年,改革开放28年来,万州区农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通过经营体制改革,稳定了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生产经营体制,建立了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始形成了贸、工、农一体化的多种联合组织,兴起了农业产业化的经营形式。通过流通体制改革,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建立,农村产业结构趋于合理,农业生产水平全面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2006年与1981年相比,万州区工农业总产值从43634万元增加到1522924万元,净增1479290万元;人均生产总值从299元增加到10040元,净增9741元;农业总产值从25890万元,增加到307998万元,净增282108万元;第三产业总产值从12259万元,增加到718419万元,净增706160万元,GDP比重从28.1上升到47.2;第一产业GDP比重从32.1下降到12.5。全区农村98%的行政村通公路,98%的行政村通程控电话,95%的行政村能收看电视,农村用电户比例达98%,自来水受益比例达48.5%。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9元增加到2739元,净增2540[27]7.2600

 



[1] 万州区档案馆,全宗1,目录27,案卷40,第5页至6页。

[2] 万州区档案馆,全宗1,目录27,案卷40,第5页至6页。

[3] 万州区档案馆,全宗1,目录27,案卷40,第5页至6页。

[4] 《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胡绳主编,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1版,第505页。

[5] 《中共万县地区历史大事记》,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14页。

[6] 《中共万县地区历史大事记》,四川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163页。

[7] 《万县市年鉴》(1997年),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71版,第146页。

[8] 万州区委办公室文档科,1996年,第36卷,第136页。

[9] 《万县市年鉴》(1997年),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71版,第146页。

[10] 万县地区1979年《农业统计历史资料》第5页、第17页,1984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统计资料》第13页,第17页。

[11] 《万县地区年鉴》1991年,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73页。

[12] 《万县市年鉴》(1998年),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51页。

[13] 《万县市年鉴》(2000年),远方出版社,20000年版,第128页。

[14] 万州区委办公室文档案室,1996年,第44卷,第2页。

[15] 〈万州年鉴〉(2006年),重庆明捷印务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版,第222页。

[16] 《万州区志》(农业篇),送审稿,第三章第一节,农业产业结构。

[17] 《万州区志》(农业篇)送审稿,第三章第二节,农业产业化。

[18] 《万州年鉴》(2007),“农业经济综述”篇。

[19] 万州区档案馆,全宗1,目录34,案卷102,第106页。

[20] 《万县市年鉴》(1994)四川科技出版社,1995年版,第129页。

[21] 《万州统计年鉴》(2007年)重庆明捷印务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版,第101-102页。

[22]  万州区委办公室档案室,2003年(永久),第103卷,第2页。

[23] 《万州区志》(农业篇)第四章第三节,农民负担监督和农民消费。

[24] 《万州区志》(农业篇)第四章第三节,农民负担监督与农民消费。

[25] 万州区委办公室档案室,2006年(长期),第227卷,第2页至第5页。

[26] 《万州年鉴》(2007年)审定稿,农业篇中新农村建设“千百工程”段。

[27] 《万州区统计年鉴》(2007年),重庆明捷印务有限责任公司,2007年版,第15-17页,第107页。

重庆党史微信公众号

重庆党史网版权所有.中共重庆市委党史研究室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人和街99号  邮编:400015
渝ICP备11000637号-3 技术支持:华龙网
渝公网安备:50019002502086

您是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