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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新时期农村变革

2017-05-16 10:15:43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涪陵区委党史研究室

 

回眸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一条清晰的线索贯穿始终:中国的革命从农村开始,中国的改革从农村突破。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在党的工作中始终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改革从农村开始不是偶然的,是由我国基本国情和当时农村的困境决定的。十年浩劫使国民经济到了崩溃的边缘,农村的问题尤为突出,当时有二亿五千万人吃不饱肚子,吃饭问题成为最紧迫的大事,不改革已经没有出路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把全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为农村改革提供了思想前提,创造了政治环境。因此,农村改革的发生和发展就是必然的了。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发到各地讨论和试行,从而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开创了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197812月,党召开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现了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从此,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涪陵地委和各级党组织及其全体农村干部开始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冲破“左”倾错误的束缚,全面贯彻改革开放方针政策,开创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1979年初,地委作出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部署。地委在带头学习的同时,深入农村调查研究,对过去的农村工作进行全面反思,重新分析认识农村的实际情况,重新审视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突破陈旧僵化的思想模式,勇于探索,开拓创新,敢于从实际出发来贯彻执行中央的方针政策和省委的指示精神,推动全区农村进入了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新时期。

一、贯彻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政策

粉碎“四人帮”之后,涪陵地委就对“文化大革命”中农村发生的冤假错案进行了平反。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指示要求,加大了工作力度,对1957年以来在历次农村政治运动中被处理的不脱产的基层干部和党员17668人逐一进行调查甄别,按照政策原则实事求是加以纠正的16388人,占总数的92.75%。被平反的基层干部和党员恢复了名誉,能工作的重新安排了工作,他们从此放下背了多年的政治思想包袱,心情舒畅地投入到农村改革开放的大潮中来。被错误处理的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政策的落实,使党的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优良传统得以发扬光大,在群众中产生了强烈的反响,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基层干部和党员的政治热情和积极性,有力地推动了开创农村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的进程。

二、调整农村的社会关系

19791月,中央作出《关于地主富农分子摘帽问题和地富子女成分问题的决定》。地委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采取切实措施,逐级教育干部和群众统一认识,使落实中央《决定》的工作顺利展开。至年底,全区农村除极个别仍坚持反动立场者外,凡是多年来遵守政府法令,老实劳动的地主、富农分子和反革命分子、坏分子,通过群众评审,经县革命委员会批准摘掉地、富、反、坏分子帽子,给予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待遇。地主富农子女的个人成分,一律定为农村人民公社社员。党的这一重大政策的全面落实,正确地调整了当时农村的社会关系,以最大的限度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进一步团结了一切可以团结的人,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安定团结局面的发展,推动了农村改革开放的顺利展开。

三、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农村旧的人民公社经济体制

涪陵地委对经济体制的改革,首先在农村进行大胆的探索。1979年春,地委决定在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涪陵县中峰公社党委思想解放快,在未报告上级同意的情况下,同大队和生产队干部、党员研究出一致的意见,实行包产包工到户的生产责任制,极大地激发了社员的积极性,粮食比上年增产了38.4%,多种经营增加了68.5%。然而他们的这一大胆改革举动,在当时的条件下引起了不小的风波,一方面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积极主动地为社队干部保密。另一方面受“左”倾思想禁锢严重的人则向地、县委状告他们搞“倒退”活动,要求派人前去纠正。地、县委经过调查,不仅充分肯定了他们带头改革的尝试,并帮助其总结经验,加以完善。1980年,地委组织各级党组织和农村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等文件,涪陵等县实行了“水统旱包”(水田统一经营,旱地分户经营)等生产责任制,收到了良好的效果。19813月,中共四川省委派调查组来中峰公社调查后,写出《一剂治穷的灵丹妙药》的调查报告,涪陵县委即以涪委发19815号文件印发各地。4月,又将《中峰公社包产到户试行条例》印发给区、社参照执行。地委根据省委1981年农业书记会议精神,组织工作组进行建立新的生产责任制的试点。根据广大农民的愿望和试点的实践经验,制定了《涪陵地区农业生产包产到户责任制试行办法》、《涪陵地区农业生产包干到户责任制试行办法》和《涪陵地区农业生产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试行办法》等3个对农村旧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于7月发出了关于贯彻实施这3个《试行办法的通知》。地委在通知中明确指出,各地在贯彻这些办法时,一定要从实际出发,凡是经过农民讨论同意、适应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能够增加农副产品的商品量和农民的收入的生产责任制,就是好的可行的,领导要予以支持。切不可拘泥于一种形式而违背农民意愿搞一刀切。各县根据地委的指示要求,抽调干部9400多人组成工作组下到农村,帮助区、社培训基层骨干10.33万多人,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央的改革方针政策,介绍试点经验,讲解地区制定的3个《试行办法》,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农民进行改革的热情,坚定了基层党组织领导农民搞好这场改革的决心,迅速形成了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改革旧体制、建立新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高潮,并很快取得突破性的成效。至19816月,全区95%的生产队实行了联产计酬承包到户或联产计酬大包干到户的农业生产责任制。726,《涪陵县包产到户责任制试行办法》正式出台。是年,全县实行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的生产队为4319个,占生产队总数的88%;实行水统旱包的生产队371个,占生产队总数的7.5%。至1984年初,全县4922个生产队全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农业生产合作社(当时还称生产队)将集体的土地按人口分到户经营和将耕牛与大型农具折价归户所有的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生产责任制,把集体的主要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开,既保持了自合作化以来以土地为中心的主要生产资料和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仍为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又把土地等的使用权下放到户或联户经营,这样就将农民的权利、责任、利益完全融为一体,实行独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同社员保持着固定的发包和承包的关系,双方按照承包合同书的规定各尽其责。

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不仅有效地克服了过去的经营管理过于集中、经营方式过分单一等等弊端,而且使社员获得了完全独立自主经营的权利,从而实现了能够从实际出发来安排生产项目。特别是在分配上,农民“交足国家的,留够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平均主义顽症,真正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按劳分配的原则,极大地激发了社员内在的动力,被旧体制长期束缚的生产力迅速得到大释放,推动农业生产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大好发展势头。1982年是全区农村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第一年,就初步显示出它的生机勃勃的活力,农业总产值、粮食产量和生猪头数,分别比1980年增长13.95%10.36%11.9%

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受到广大农民的衷心拥护,这证明了它完全适应现阶段农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农业生产的基本特点,是我们在农村中必须长期坚持的一项基本政策。

为适应农业体制改革的需要,根据中央198335号文件关于实行党、政、企分开的指示精神,全区废除了人民公社的体制,将原公社改为乡镇,建立了乡镇人民政府,在经济体制方面设立了经济联合社或农工商公司等;将原生产大队改为村,建立了村居民委员会;将原生产队改为居民小组,在经济体制上改为农业生产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根据农村情况的新变化,为了进一步搞活农村经济,鼓励农民走股份制和“公司加农户”的专业化、规模化和集约化发展生产的路子,地委、行署于1994年初决定,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进一步放活土地的使用权,实行“五允许”的政策:(一)允许扩大承包范围。可以承包经营大田,也可以承包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和茶园、果园、桑园、林场等。(二)允许延长承包期。承包大田,承包期可以长期不变。承包荒山、荒坡等,除了经营权长期不变,还可以继承。承包园、场、厂等,承包期可以一定十年数十年不变。(三)允许拓宽承包对象。承包者不仅是本村本社的社员,也可以是外村外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城镇的待业青年等。(四)允许承包形式灵活多样。可以大稳定小调整、候轮补缺,也可以生不进死不退,一定数年十几年不变。(五)允许承包地的合理流动。农户可以放弃承包权,也可以转包、出租等。实行“五允许”后,全面放开了土地的使用权,促进了土地向种田能手转移,向规模经营方向发展,向“四荒”进军,使农业资源在更大的范围内进行合理的流动、组合和配置,加快了农业的全面发展速度。1994年,农业总产值、粮食产量均创历史最高纪录;肉类产量和水产品产量,分别比上年增长了10.4%21.1%12.1%28.2%;农、林、牧、渔业的商品产值比上年增长了38.72%;农民人均纯收入达751元,比上年增加210元,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增长率为14.6%,创历史最高纪录。

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中,发生的主要问题是,对原生产大队和生产队集体的小林场、小茶场、小柑桔园和加工厂、小砖瓦窑以及仓库、晒坝、提水站等设施的处理,因事前地委在指导思想上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调查研究不够,解决的原则和办法未跟上,以致造成一部分村、社出现了“不管三七二十一,一切分到户”和无人管理的现象,使集体财产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失,给后来再度解决无集体经济实体的“空壳”村、社增加了工作难度,亦不利于乡镇企业的发展。

四、完善双层经营责任制

双层经营有两个层次,一层是联产承包经营,一层是集体经营,把一家一户办不好或者不能办的事情,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集体来办,由群众大家共同来办。

(一)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强化统的功能

农村土地第一步改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生产力得到极大解放,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涪陵地委、市委发现,这次改革遗留的问题也比较多,如集体的山林水田、农田水利设施没有管好用好;集体财务较为混乱;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没有很好抓起来。影响到家庭经营潜力进一步发挥,阻碍了商品经济发展。涪陵地委、市委在分析这些问题后认为,在实行大包干到户时,只注重了分户承包经营,忽视和放松了统一经营,在发展合作经济组织中,忽视了合作社的历史经验,思想认识上对统一经营的职能认识不足。198710月,涪陵地委决定在涪陵市南沱乡开展完善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试点,由此开始了加强“统”的功能完善双层经营体制的农村第二步改革。

试点。涪陵地委工作组在涪陵市委工作组的配合下,于198710月至12月,在南沱乡进行了完善双层经营的试点。建立健全了南沱乡农村经济技术服务站、畜禽技术服务站、榨菜生产经营服务公司、科学技术协会,并成立了农村经济综合服务社、合作基金会等合作经济组织服务体系,完善了集体经济组织的章程和管理制度,为第二轮改革探索了实践经验,奠定了示范基础。

全面推开。198811012日召开的涪陵市完善双层经营合作制工作会议,专门研究布置了在全市农村开展完善双层经营合作制工作,并从市级机关抽调了10名市级领导干部、50名部局长、70名一般干部、区(区公所)级干部290名、乡级干部1569名、离退休干部63名、村干部3213名,组成改革工作组深入到全市各区、乡、村,经过34天的工作,全市除南沱乡由涪陵地委试点完成外,75个乡(镇)746个村,4923个村民小组都完成了以组建社,制度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完善了农业承包合同,建立和完善服务体系,全市建立健全了乡(镇)综合服务站73个、农经技术服务站73个、乡(镇)农业服务组73个、水利服务站64个,榨菜、柑桔、蚕桑、茶叶、烤烟等技术协会也应运而生,还建立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负责农业承包合同的签订、签证、仲裁纠纷等。

(二)实行“动帐不动地”的两地互补制

涪陵市从1990年起实行“动帐不动地”的两地(口粮地、承包地)互补制,将一户的耕地按12的比例区分口粮地和承包地,口粮地和承包地承担的义务上有所不同。这种变动是帐面上的变动,农户实际的耕地并不变动。通过“动帐不动地”使农户的土地使用权相对稳定,激励农户对土地增加投入。

1990107涪陵市委作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决定》,同年10月再次开展了完善双层经营责任制的工作。经过两个月的努力,全市共有4669个农业社完善了双层经营责任制,占96.3%。各地还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搞好改革,有2.6%的农业社实行了“一地制”,有 7.5%的农业社实行了“两地制”,但绝大多数的农业社实行了“三地制”(在口粮地,承包地上又增加一个集体经济地)。

1992年,新的统一经营与分散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本建立健全,集体优越性和个人积极性同时得到了发挥,涪陵农村发生了许多重大变化。1992年全市农业生产总值达5.5507亿元,比1978年增长2.7倍,农民人均纯收入456.1元,比1978年增长6.61倍。

五、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产品结构,发展专业户、重点户

70年代末,全区的农村经济结构基本上停留在传统的以粮食生产为主的“粮猪”型的单一结构上,尤其是人们的思想长期被农业就是种植业,种植业就是粮食生产,畜牧业就是“养猪业”的错误观念所禁锢,严重制约了农业的全面发展。改革开放进入第二阶段后,为尽快改变这种很不合理的状况,地委不断加大对农村产业产品结构的调整优化力度。经过探索,于1987年提出,“在保证粮食稳定增加的条件下,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战略方针,并制定出实施的具体途径。各地按照这一方针,首先组织开展了一场“增产增收奔小康”的全民大讨论,提高了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对调整优化农村产业产品结构、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的迫切性的认识,大大增强了发展大农业的观念,推动调整工作的顺利展开。经过10多年的不断调整,农村的产业产品结构日趋优化,农业资源配置逐渐得到合理流动,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有力地推动了由传统的自给半自给型农业向现代商品化农业的转变,农业的效益得以普遍提高,农民的收入得以较大幅度增长。

六、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19774月,涪陵县社队企业局成立,全县始有管理社队两级企业的专门机构。同年下半年,将“小化肥会战”建设项目纳入社队企业管理,全县先后开工兴建白涛、蔺市、菜场3个磷肥厂,悦来、天台、焦石、罗云、山窝5个硫铁矿厂,珍溪、丛林、世忠3个钾肥厂,由于盲目大上,两年后这11个厂先后停办或转产,造成20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而同期开始兴办的水泥、造纸、榨菜、茶叶加工等企业却获得成效,为以后的大发展奠定了基础。

地委在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时,从吸取历史经验教训和赴外地农村经济发展快的先进地区学习考察中得出这样的共识:要全面加快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必须走农工商一齐上的路子,在“工”字和“商”字上,要切实把着力点放在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上。这是振兴农村经济,实现全区经济增长翻番,尽早实现小康目标,促进农业向现代化迈进,逐步消灭城乡差别的必由之路。据此,在进行调整和优化农村产业结构中,把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来抓,反复启发农村干部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乡镇企业的大发展。为了切实加强领导,地委于1978年决定,由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和常务副专员分别兼任地区社队企业管理局的正副局长,并亲自带领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47人前往苏南地区考察学习发展乡镇企业的经验。中共涪陵地、县委提出大搞一种(种植业)、二养(养殖业)、三加工(农副产品加工)、四开矿、五工业的发展方针,号召在涪的中、省、地、县企业,对公社实行厂社挂钩,对口支援,帮助社队发展企业。当年社队企业总产值2009万元,居四川省各县(市)的第26位。19793月,地委发出《关于加速发展社队企业的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发展社队企业切实摆到重要的日程上来,从工业和财贸部门抽调懂工业懂管理的干部到公社担任副职,专管社队企业的发展。区一级的社队企业机构要配备专职干部23人,还可从退休人员中聘请人才,经费由财政解决。19806月,地委、行署召开全区社队企业工作会议,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问题,研究制定大力发展社队企业的措施。19817月,行署在南川县召开社队企业管理工作会议,听取县委的经验介绍,讨论制定提高社队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意见。198283,地委召开常委会议,专题讨论研究社队企业的发展问题,确定了“涪陵区的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的发展”的奋斗目标。 9月1,地委、行署发出《关于迅速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意见》,确定今后5年社队企业的发展要翻一番的奋斗目标,要求各级领导要树立紧迫感,坚决走乡镇、村、社联合办企业的路子,从各方面为社队企业的大发展打好基础。同时确定了36个发展社队企业的重点区,大力支持他们对社队企业的发展走在全区的前面,以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1983年,地委、行署发出意见,要求全面提高乡镇企业的管理水平,对厂、场、园、店要在“包”字下功夫,全面落实好承包责任制。19842月,在地区召开的有4级干部参加的农村工作会议上,地委提出要改进对乡镇企业的领导,要彻底改变过去的“管、卡、限”为“放、帮、促”。4月,地委决定,由地委、行署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带领县委书记和地区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29人赴湖北和江苏省参观考察发展乡镇企业的经验,进一步解放了思想,开阔了视野,增强了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信心。9月,地委、行署在乡镇企业发展快的南川县召开发展乡镇企业和开发山区经济工作会议,各县四大领导班子(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地、县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以及36个发展乡镇企业重点区的区委书记等440多人出席会议,参观南川县30多个乡镇企业,听取县委关于发展乡镇企业的经验介绍,地委对今后5年工农业总产值翻一番和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奋斗目标作出全面部署。这次会议有力地促进了各级领导的思想进一步解放,一致认为这是一次大宣传、大发动、大改革、大开放、组织乡镇企业大上的誓师大会。会后,各级对这次会议精神层层贯彻后,迅速形成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的氛围。19851月,地委召开36个发展乡镇企业重点区的区委书记座谈会议,认真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发生的新问题,确定今后的发展任务。19841985年是乡镇企业大发展时期,根据“加强领导,积极扶持,因地制宜,加快发展”的方针,大办企业。同时根据中共中央19841号文件和涪陵地区南川会议精神,制定出稳定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放宽政策的10条措施,如允许“两户”请帮工、带徒弟,允许自理口粮进城镇落户务工经商,允许农民购置大型运输工具等;政府切实保护“两户”的合法权益,支持“两户”发展生产。当年全市乡镇企业即形成了乡、村、组、联户、户办企业五个轮子一齐转的新格局。乡镇企业经营管理推行一包三改,即包产值、收入、税利、指标;改厂长(经理)任免制为招聘制、改固定工为合同工制、改固定工资为计件工资制,当年实行承包经营的企业1127个,占乡村两级企业总数的81.67%1985年全市乡镇企业10481个,从业人员41662人,固定资产原值6910万元,实现总产值12857万元。六五期间,全市乡镇企业总产值年均增长32.54%,乡镇工业年均增长30.64%,高于同期全市社会总产值和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速度的17.26%11.81%1985年末,全市乡镇企业已形成工业、农业、交通、运输、建筑、商业饮食服务等五大行业,并具有一定地方特色的多门类多层次全方位发展的经济体系,成为全市农村经济和整个社会经济的重要力量。如地处涪陵城南郊区的靖黔乡,原是一个荒山石头多,缺水地瘠薄,吃粮靠国家,生产靠贷款的穷地方。1977年,全公社人均农业产值97元。同年开始发展社队企业,全乡人民在乡党委、政府领导下,利用荒山上取之不尽的石灰石资源,建起年产1万吨的水泥厂;以地靠涪南公路的优越条件,办起一个由60辆马车联合组成的运输队。以后发展村、组办企业,1984年发展联户、户办碎石场、片石场、水泥预制场。至1985年全乡各层次乡镇企业200余个,从业人员近2000人,年总产值440万元,人均产值1006元,成为全市第一个工农业人均产值超千元的乡。但乡镇企业也存在产业结构还不够合理,产品单一、老化,设备陈旧落后,技术力量薄弱,职工素质低;部分企业管理不善,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不强,部分企业经济效益较差等问题,尚待大力调整和改进。19862月,在地区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上,地委确定对乡镇企业进行整顿,重点是坚决改变官办为真正的民办,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加强内部的经营管理。91,地委、行署在南川县召开第二次发展乡镇企业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1984年以来乡镇企业发展的成绩和经验,研究解决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层层理顺关系和协调好各方面的力量等问题,对组织打好发展乡镇企业的第二个战役作出全面部署。925,地委、行署根据这次会议讨论的问题,发出《关于当前乡镇企业发展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就理顺关系、搞好行业管理和加强横向联合等14个方面的有关问题的解决,作出原则规定,推动了乡镇企业继续健康地向前发展。1987年,地委发出通知,要求通过狠抓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实现“两强化”(管理、供销)、“三上”(品种、质量、水平)和“一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19892月,地委、行署发出《关于持续稳定发展乡镇企业的意见》,要求各地要抓住当前的有利机遇,认真调整产业结构,把企业转到按照市场的需求上项目、开发适销对路的产品、提高经济效益和增强企业应变能力的轨道上来。1990年初,地委发出意见,针对乡镇企业大发展而管理干部跟不上的情况,要求各县市下决心从各部门抽调热心和熟悉企业工作的干部充实区、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1991年春,地委在地区农村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积极扶持,合理规划,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对乡镇企业的领导,以确保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1992年春,在地区农村工作会议上,地委进一步强调指出,各级干部要牢固树立起没有乡镇企业的发展就不可能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观念,要彻底更换脑筋,当前要着重破除“三论”思想:一破“副业论”,要把它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支柱产业来抓;二破“过热论”,涪陵区现在乡镇企业的发展,根本不是什么过热,而是刚刚起步,应该加快步伐,大上项目,不断扩大规模,不断提高经济效益;三破“条件论”,有条件的要快上,条件差的要想方设法创造条件上。1993年初,地委通过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发展乡镇企业的主要经验,再次强调指出,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把发展乡镇企业作为农民奔小康的主要途径、发展农村经济的主体、发展县级经济的战略重点来抓;要更加放胆、放手、放宽,组织全社会的力量尤其是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干部与科技人员投身于乡镇企业;要坚持“多轮”并举的方针,放手发展个体、民营企业,把乡镇企业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由于地委、行署对发展乡镇企业一步一个脚印地抓,教育干部不断深化认识,及时总结新的经验和解决新的矛盾,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乡镇企业长期保持着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势头,获得了异军突起的成绩。1993年,乡镇企业总产值达到45.04亿元,第一次超过了农业总产值,成为农村经济的半壁江山。这是农村经济结构发生的令人振奋的重大变化。19944中共涪陵市委、涪陵市人民政府为了加大发展乡镇企业的力度,决定采取新的措施和发展战略:(一)重奖冲关,坚持奖惩兑现;(二)做好项目规划,确保落实,使乡镇企业“快速、持续、健康”发展;(三)突出重点,坚持“三区”、“三沿”路线(即建设以荔枝水泥厂、蔺市机械加工厂、黄旗、百胜的榨菜食品加工厂为龙头的3个工业小区,突出沿江、沿公路、沿集镇发展乡镇企业),鼓励集体或个人到“三区”、“三沿”地带办企业;(四)优化政策环境。412为了发展经济,涪陵市江东街道办事处征用高石居委会62公顷土地,建设私营经济一条街。1994年,全区乡镇企业总数达101418个,固定资产达13.26亿元,务工的农民达33.4万多人(占农村劳动力数的18.5%),总产值达79.51亿元,付出工资总额达5.54亿元,利税达24448万元,分别比1979年增长23.72倍、28.28倍、4.46倍、96.64倍、33.77倍和31倍。

1995年是涪陵地区历史上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最快的一年。全地区个体工商户达70542户,私营企业达1058户。19978月涪陵市李渡区被重庆市人民政府确定为全市5个个体私营经济示范区之一,是涪陵市惟一的个体私营经济示范区。1998年中共涪陵区委、涪陵区政府召开全区乡镇企业工作会议,作出今后5年涪陵乡镇企业的奋斗目标。1999年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涪陵区政府作出《关于加快涪陵区乡镇企业发展的决定》:一、确定了乡镇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工作思路;二、加快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三、扩大乡镇企业的对外开放;四、提高乡镇企业的管理水平;五、加大对乡镇企业的扶持力度;六、切实加强对乡镇企业的领导。为了进一步加快涪陵区乡镇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步伐,创新机制,增强活力,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共重庆市涪陵区委、涪陵区政府提出《关于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确保涪陵区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2000年,涪陵区乡镇企业787个,比上年增加11个,从业人员28772人,增长5.7%;固定资产原值达86130万元,增长16.9%。在企业结构调整上成效明显。一是在布局结构上,乡镇企业发展适度集中,园区建设初见成效。荔枝蒿枝坝工业园区、李渡私营企业工业园区等初见成效。二是在所有制结构上,个体私营企业发展迅速。全区787家企业中,个体私营企业为458家,占60.5%,同比增长了3.5个百分点;个体私营企业实现总产值7.06亿元,同比增长2.3个百分点;个体私营企业职工11223人,同比增长9.5个百分点。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为乡镇企业注入了新的活力。三是在产业结构上,开展了小煤矿的关井压产和小水泥厂关闭工作,通过整顿保留下来的13个煤炭企业经验收合格获得生产许可证;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小集镇建设,全区乡镇企业总产值上亿元的乡镇有6个。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28772人,支付务工人员工资总额达到11589万元。乡镇企业承担支农建农每年社会性支出达100万元。乡镇企业在农业产业化中发挥了龙头作用,一大批企业崛起带动了农村种植业、养殖业的发展。全区乡镇企业总产值已相当于农业总产值的1.7倍,成为农村经济的主体。乡镇企业每年实缴税金3863万元,相当于乡镇财政收入的l3强,为地方财政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1年,全区乡镇企业实现总产值2045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在产业结构上,进一步加快了国家明令禁止淘汰和落后的工艺产业结构的步伐。在所有制结构上,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快了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改革,全年对7家改制企业产权进行了界定,对9家企业改制进行了规范和完善并已完成改制。在布局结构上,加大了对工业园区建设和规划、指导和服务工作。全区乡镇企业系统完成新产品开发22项。2002年继续抓了重点乡镇和500万元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全区500万元以上的乡镇工业企业达43个。2003年区委、区政府把乡镇企业发展纳入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组织召开了全区乡镇企业片区工作会;组织了20个重点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到渝西考察学习;开展了乡镇企业工作的调研督查;制定了乡镇企业的五年发展规划(2003--2007年);确立了未来五年乡镇企业发展的“135”123”工程。2003年是涪陵区乡镇企业发展的第二个“春天”。至2005年乡镇企业总产值56.06亿元,占计划的106%,增27%;增加值14.3亿元,占计划106%,增26%;工业总产值31.97亿元,占计划111%,增31%;工业增加值8.5亿元,占计划107%,增30%;营业收入54.51亿元,占计划106%,增29%;利润总额1.24亿元,占计划117%,增28%,入库税金1.63亿元,占计划112%,增22%。乡镇工业规模企业达到109户(已进入区统计局规模企业字典库的60户),增加44户,其中年收入上千万元的101户,增加8户;上5000万元的17户,增加10户;上亿元的6户,增加2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24.53亿元,增长37%,占涪陵区乡镇工业的比重提高17个百分点。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江北乡镇为主的榨菜加工产业带,涪陵榨菜加工基地已被命名为国家级农产品加工示范基地;以长江沿江乡镇为主的造船工业产业带;以江南后山、坪上乡镇为主的粮食加工产业带;以长江桥头两岸和乌江北岸为主的建材工业产业带;以长江东岸乡镇为主的企业化养殖产业带等5大特色产业带。5大特色产业带的产值预计可达20亿以上,占了涪陵区乡镇企业总产值的13以上。

乡镇企业的大发展,是农村发展变化的巨大推动力。它不仅促进了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有效转移了富余劳动力,壮大了集体经济和农民现金收入的显著增加,而且有力地冲击了农民陈旧的小农经济意识,增强了农业现代化的观念,一大批农民企业家、企业管理人才和各种技术能手脱颖而出,成为农村发展商品经济和奔小康的“领头雁”。它增强了地方经济实力。六五期间全市社会经济、工业经济、财政税收的大幅度增长,实得力于乡镇企业经济增长。乡镇企业已成为全区国民经济中一支重要力量。它改变了农村经济面貌,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乡镇企业发展给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开辟了广阔的就业门路。乡镇企业的发展,增加了广大农民收入。乡镇企业的发展,促进了农村商品生产和城乡市场的繁荣兴旺,乡镇财政收入增长,兴办集体福利和扶持贫困户的资金也有所增加,同时农村文化教育、场镇建设面貌也逐渐开始改观。乡镇企业发展,干部和群众的观念、行为发生新变化,又给经济改革增添活力,成为更大的社会财富。

七、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一)农经体系

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体系(简称农经体系)包括地(市)、县级农经站和乡镇农经站,原来属于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列入农业服务体系范畴。农经体系几经演变,到1992年,基本上形成了一支机构健全的管理农村经济的队伍。

1980年,为全面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强农村经营管理,由原生产队设会计改为联队会计,随后又改为村设专业会计,接着乡一级又分期分批地建立农村财务管理办公室或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设总会计、总出纳。地、县级农业部门设立经营管理科,1985年经批准实施科改站,由经营管理科改为经营管理站。1988年初,涪陵市(原县级市,现涪陵区)完善双层经营合作制,重新建立起农业社,乡镇改为“农村经营管理站或技术综合服务站”,1990年又改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到19927月,全市从事农经管理服务的人员(包括村级)已达5783人,基本上形成了一支机构健全的管理农村经济的队伍。19928月,涪陵市搞机构改革,成立涪陵市农工商总公司,市农经站改为涪陵市农经服务公司,各乡镇设经营分公司。19951月取消涪陵农工商总公司及农经服务公司。19987月,重庆直辖,涪陵设区,原涪陵市、枳城区、李渡区农经站合并为涪陵区农经站。全区除崇义、敦仁街道外的44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农经站。2001年涪陵区乡镇机构改革,将乡镇农经站与企办室合并,乡镇仍为农经站,街道办事处改名为经济服务所。20057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重庆市编办等职能部门关于做好重庆市乡镇农村经营管理职能调整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527号),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不再列入农业服务体系的范围,原有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事业机构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等职能调整为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不再保留乡镇农村经营管理事业机构,在乡镇人民政府明确一个综合办事机构承担农村经营管理职能,配备与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编制。到20059月,江东、江北、荔枝3个街道办事处经济服务所继续保留,并承担农经管理职能。33个乡镇撤销了农经站,其农村经济管理职能有8个乡镇并入了党政办、有16个乡镇并入了经济发展办、有9个乡镇并入了社会事务办。余下乡镇也将陆续撤销农经站。

乡镇农经站是乡镇从事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宣传落实国家在农村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承担农经行政执法、行政管理和行政监督职能,承担农民负担监督和农民权益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农业产业化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负责农产品产量统计,农村经济统计和农村审计等工作。2001年乡镇机构改革,将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和并到农经站,增加了乡镇企业管理、农村价格监督管理、农村劳动力转移、招商引资等工作。

(二)农技体系

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农机等行业的技术推广部门,以及区(县)和乡镇(街道)公益性的技术推广站和经营性的技术服务组织。在1988年以前,各乡镇聘有农技员、植保员,未设立专门机构,主要负责两杂良种为主的农业新技术推广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1988年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相继成立,同时成立了农业技术经营服务部,农技推广体系逐步建成。至1992年基本形成了一支机构健全的乡镇农技推广队伍。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的颁布实施,明确规定了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各自的管理职责,乡镇农技站管理得到逐步规范。2001年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乡镇农技站与林业站合并,成立了农林站。2003年乡镇农、林两站又分设。2005年乡镇农业服务体系改革,公益性与经营性职能分离,乡镇农技站、林业站、水利农机站合并成立农业服务中心。

八、建设乡村中心场镇和农贸市场

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全面深入发展,地委、行署把建设乡村中心场镇和农贸市场作为带动农村商品经济和乡镇企业发展的一条纽带。经过调查研究,制定出“依托原来的场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多渠道集资,分期进行实施”的建设原则,并同乡镇企业的发展布局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各县委、政府加强领导和协调,由区、乡镇党政领导牵头,地、县有关部门大力支持,逐步把乡村的中心场镇和农贸市场建设好。1992年以后,又先后争取到国家建设部和省建设委员会进行农村建镇试点10个,促进了乡村场镇建设速度的加快。至1995年,投入资金达1.4亿多元,新建和扩建乡村场镇168个,其中建制镇69个,集镇99个(有乡政府驻地的82个),占地面积达3050公顷,比1991年增长了36.58%。新建农村农贸市场213个,占地达166235平方米,平均每个乡镇有1.4个。一些场镇规划合理,建筑物错落有序,街道整齐,水泥路面,河堤坚固,桥梁美观,输电线路、自来水、下排水道、路灯和公厕等配套设施俱全,店铺和货摊鳞次栉比,接近县城水平。

乡村的中心场镇和农贸市场已成为农村区域性的政  治、经济、文化中心,为繁荣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乡镇企业发展、扩大城乡商品交流、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加强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6个“功能”作用:一是吸纳功能。扩大了农村富裕劳动力的转移空间,引导乡镇企  业向场镇相对集中发展,吸引农民从土地上转移到场镇进  入乡镇企业务工和从事经营二、三产业。至1995年,在农村场镇上居住和经营非农产业的人口达33.07万人,比  1991年增加1.15倍。二是流通功能。由于有集中进行交易的农贸市场,进一步打开和拓宽了城乡商品流通渠道,尤其方便了农民直接获得商品信息和掌握合理的价格,及时购进和售出,大大减少了过去因不了解行情而受到的损失。三是促进功能。乡村中心场镇和农贸市场的建成,有力地促进了多种所有制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到场镇上来经营二、三产业者,大部分是个体和私营业主,使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全区农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四是辐射功能。从多方面方便农民到场镇读书,学技术,看病抓药,打电话拍电报,看电影、看电视、看展览、看球赛、看文艺表演,做衣服和理发等等,推动了农村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增强了农民的现代化意识,推动了农村的精神文明建设。五是增税功能。由于二、三产业依托场镇和农贸市场得到很好的发展以及商品流通量的增长,为国家开辟和扩大了税源,增加了税金的收入。1995年,全区在农村以场镇为主收缴的税金(工商税和企业所得税)达4120多万元,比1980年增长5.63倍。六是反哺支农功能。由于农贸市场的日益繁荣,乡镇企业依托场镇得到快速的发展,乡镇的财政收入和农民的现金收入不断增加,促进了对农业生产资金投入的增加。1995年,乡镇财政投入支农的资金达792万元,比1990年增长72.1%19959月四川省扩大试点镇规划建设检查(川东片区)会议在南川市召开,涪陵地区行署就涪陵地区的区情及小集镇建设情况作了汇报。19971月重庆市副市长甘宇平、中共重庆市委常委辜文兴到涪陵检查指导工作。视察了丰都县高家镇、兴义镇,枳城区南沱乡、清溪镇等地的移民区和新场镇建设,考察了李渡区的工作,就涪陵市的发展提出了意见。1020重庆市城市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团赴涪检查工作。检查团一行对涪陵市“两法”贯彻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希望涪陵进一步处理好发展经济、三峡库区移民与保护耕地的关系,继续抓紧对小城镇规划的编制工作,力争把涪陵建成环境优美、经济发达、规划合理、人民安居乐业的库区城市。199871中共涪陵区委、区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负责人,在南沱镇召开小城镇建设现场办公会。会上确定了全区1998年~2002年村镇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九、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全区农村在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收入逐年增加的大好形势下,一些领导机关和部门对农民的富裕程度估计过高,办事贪多图快,要求过高过急,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区、乡镇的机构和人员也随着增加,同时资金普遍缺乏,于是政出多门,四方八面向农民“伸手”,巧立名目,进行乱收费、乱集资、乱加价和乱摊派,甚至乱罚款,使农民的负担迅速增加,大大超过了农村经济发展的速度和农民的承受能力。全区自1985年以来,农民纯收入年增长率10%左右,而各项负担年增长率却在25%左右。据1989年的统计,农民的负担项目一般在3040项,人均年负担金额3040(不含税金),占人均年纯收入的9%左右,少数乡镇、村达60项以上,人均负担金额达5060元,占人均年纯收入的15%以上。广大农民对此过重的负担,反映十分强烈,已经给农村工作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地委、行署根据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府的指示精神,经过调查研究,于198912月作出《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决定》,严肃指出,“农民负担过重,这不仅仅是个单纯的经济问题,同时也是个严肃的政治问题。这个问题已在相当一部分地方成为损害党群、干群、工农关系和影响党的农村经济政策全面落实的突出消极因素,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程度”。为了落实《决定》,地委、行署和地级有关部门分别召开了专门会议,学习中央和省的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研究实施的具体意见,于1990年取得了在一定程度上遏止了农民负担不断增长势头的初步效果。但从总体上来看,工作的进度是很不理想的。

1992年春,地委、行署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指示要求,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农民负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四川省农民负担条例》,指示地区农委党组进行调查后,向地委、行署作出《关于控制和减轻农民负担情况的报告》,经审查同意,由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转发各县市委和地级各部门贯彻执行。1993年,地委、行署对此项工作加大了力度,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于3月印发了省委办公厅、省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的通知》,于4月发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紧急通知〉的意见》地委于10月《批转省人大常委会涪陵地区工委党组〈关于贯彻减轻农民负担条例及其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12月发出《关于进一步贯彻省委省府有关规定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等重要文件,同时全面清理了自1985年以来所下发的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文件2056件,经过审核,宣布废除197件,停止执行137件,加以修改的145件,共减少农民不合理负担2400多万元,人均7.6元。经过19941995年的继续努力,尤其是地、县市进一步加强了宏观的控制和对基层的监督,至1995年,全区农民负担降到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4.15%,分别比1990年、1991年、1992年、1993年、1994年下降了3.29个、2.50个、1.30个、O.55个和0.31个百分点,实现了中央和省规定的正常标准。

1996616中共涪陵市委、涪陵市政府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的通知》。1227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出通知:对涪陵市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从199711起执行。19981126涪陵区物价局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了认真清理,取消不合理的收费53项,减轻社会各方面负担660万元,其中涉及企业 11163.3万元,涉农7145.6万元;降低收费标准35项,减轻社会负担 624.2万元。124涪陵区物价局、财政局根据1028重庆市政府决定取消省、市制定的2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经自查公布取消20项自制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另外降低3项收费标准。

十、加强土地延包及承包管理

(一)开展二轮土地延包

1982年全面实行的家庭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一轮15年的承包期已到,为了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根据中央和重庆市委的布署,涪陵区于19988月开展了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再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即从1998年至2028年。经过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小调整,发证等四个阶段的工作,到199812月底,全区45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开发区(除桥南外)已全部完成,746个村已完成713个村,已发经营权证书或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713个村,承包耕地面积97.7万亩,原承包地不作调整直接延包的145个村,调整后延包的568个村,未完成的33个村主要是三峡库区移民搬迁和大的建设项目待定的村。

(二)清理完善二轮土地承包

1998年二轮土地延包中,一些地方走过场,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没有落实到户,因此引发不少土地纠纷和矛盾,给农村税费改革和退耕还林等政策的落实造成一些障碍。为此,涪陵区委办、区政府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涪区委办[2003]243号),明确要求从20039月到2003年底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的清理和完善。涪陵区农业局制定了清理完善的实施方案,通过几个月的清理完善工作,到2003年底,全区清理完善工作基本结束。

全区涉及土地承包的4515个农业社都开展清理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工作,已经完成清理完善工作的有4441个农业社,共发包农村集体耕地87.5万亩,占集体应发包耕地的98.3%,承包土地农户23.4万户,占农户总数的99%,承包土地人口78.8万人,占应承包土地人口的98.5%,共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231090份,颁发《土地经营权证》证书229976本,整理完善4438个农业社的土地承包档案,在清理过程中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或遗留问题326件,引导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4448宗,面积38290亩,涉及10506户农户,流转收益842万元。通过清理完善工作,基本做到“四到户”农民承包地块核实到户,承包面积计算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颁发到户。

(三)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1987年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后,从乡镇到市(区)级农业局都建立了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乡镇叫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市(区)级叫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198919901995年随着委员会成员变动作了相应调整。1998年第二轮土地延包后,机构职能有所弱化,20039月涪府函〔2003108号规定,由涪陵区农业局指导各乡镇、街道恢复建立农村合同管理机构,主要负责农村承包合同的咨询服务,指导承包合同的订立,办理承包合同的签订,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调解、仲裁承包合同纠纷。建立健全了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

十一、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是继土地改革,家庭承包经营后农村的又一次重大改革,是规范农村分配制度,把农民负担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长治久安的一次治本之策。涪陵区农村税费改20011月开始试点,6月重庆市政府指示暂停,从2002年起又全面展开。

1.主要内容。取消乡镇统筹和村提留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政策。

2.实施步骤。1)宣传发动。全区农经系统抽调150名技术干部参与农村税费改革,通过召开农村干部社员大会,板报专栏,广播电视,标语条幅等宣传改革政策;(2)调查摸底。根据农经站提供的大量基础性资料,摸清情况;(3)确定常产,计税面积,计算到户。根据不同的经济条件,农民承受力,兼顾基层组织正常运转需要,在调查摸底基础上确定农税税率、附加比例、计税面积;(4)制定实施方案。

3.税费改革前税费尾欠的处理。对税费改革前农民的税费尾欠,先进行核实、登记,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予以撤销,不再向农民追缴;对符合减免规定进行了减免,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采取挂帐的办法,待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农民承受力明显增加后再作处理。

4.两税附加及村级筹资筹劳的管理。涪陵区农业局联合区财政局、区农办转发了《重庆市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征收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两税附加的资金性质,管理要求,实行了村有乡管,制定了《涪陵区农村村级范围内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规范了村级筹资筹劳行为。

    农村税费改革后,涪陵区每年减轻农民负担3300万元,人均减少近40元。

5.农业税率的调整及取消。按照中央和重庆市的统一部署,2004年涪陵区农业税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20051月起,全部取消农业税及农业特产税。

十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新农村建设”的历史沿革和时代背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一个历史的话题,也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新课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凝聚着我们党几代人为发展农业、造福农民付出的心血和智慧。早在20世纪50年代,在制订国民经济发展“二五”和“三五”计划时,中央就曾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强调在农村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促进农村蓬勃发展。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一些中央文件也有过相同类似的提法。

1978年,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启了中国农村改革开放的新征程。改革开放首先从农村开始,随后迅速向工业、城市等各个领域推进。通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农业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工业和城市得到了快速发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同时,工农差距、城乡差距日益拉大,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日显突出。为此,200211月,党的十六大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2003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五个统筹”的要求。20049月,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提出了“两个趋向”的重要论断,制定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2005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了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随后,2006年中央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2007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建设的意见》。

(二)涪陵区新农村建设的新实践

200510月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后,20062月,重庆市委、市政府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了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重庆市委、市政府于2006317下发《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0611号),明确了“三建四改五提高”的建设任务和工作重点。2006414,涪陵区委、区府召开了全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推进村工作动员大会,标志着全区新农村建设正式拉开序幕。

1.积极探索。开展示范。

组建工作机构:区委、区府于2006412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涪区委〔200651号文件明确了组长、副组长以及区级27个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并明确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各乡镇街道也于20064月相继建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了分管领导和专人负责,同时对示范村和推进村的每个村民小组落实一名以上领导负责联系,一名以上站所办负责人为驻组指导员。

强化工作部署:200611,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统筹城乡发展加强“三农”工作推进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意见》(涪区委发〔20061号);200621415日召开了全区农村工作会,对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200633315410,区委三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示范村、推进村建设问题。2006414召开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推进村工作动员大会;2006429召开了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进行再一次动员部署和规划编制培训;2006619926,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两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和对有关工作进行具体落实。

深入调研抓示范先行: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涪陵区组织一系列的调查研究。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063月,涪陵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和经济信息中心汇总了《涪陵区新农村建设调研报告》,此报告对涪陵区农村现状作了较深入细致的调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初步分析,结合实际对涪陵区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了建议意见。涪陵区根据渝委办发〔200611号文件精神,在各村按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推进村的标准自愿申报、乡镇街道同意、区级部门初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现场反复比较筛选的基础上,区委常委最后确定并上报(涪区委〔200645号)经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渝委农组〔20061号),将荔枝街道鹅颈关村、李渡示范区两桂村和南沱镇睦和村3个村列为涪陵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同时确定了清溪镇平原村、百胜镇八卦村等43个推进村(其中市级30个),在全区43个涉农乡镇街道普遍开展新农村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并以此为突破口,推动全区新农村建设的广泛开展。

广泛宣传发动,充分调动积极性:20064月,区委、区府对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进行了安排部署。为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发动力度,区委宣传部组织《巴渝都市报》社和涪陵广播电视台制定了新农村建设宣传方案,开辟了新农村建设宣传专栏,要求每周有1条新农村建设新闻。200669,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又发文(涪新农发〔20065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加大宣传力度,书写永久性宣传标语20幅以上,并纳入目标考核。2006414全区新农村建设动员会后,各乡镇、街道及时传达了会议精神,制定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在各乡镇、街道进行了新农村建设的宣传发动,加强对农民主体地位的认识,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帮助其克服等靠要思想。

2.编制规划,制定标准。

编制示范村推进村发展规划:为切实搞好规划编制,根据渝委农组〔20066号文件的要求,20063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带领区级有关部门到3个示范村推进村实地考察、现场办公,定思路、定目标、定重点;其他区级领导也分别深入各自所联系的推进村调查研究。在此基础上,区委、区政府召开了示范村推进村规划编制培训会议,提出规划编制的总体要求、规划时段、规划内容、规划编制程序和要处理好几个方面的问题等,强调要加强对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区农办、区发改委于2006410联合下发了《关于示范村和推进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涪府农办发〔200639号),进一步明确了示范村规划由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区级有关部门负责分村编制12个专题规划,再由李渡、南沱、荔枝3个乡镇和两桂、睦和、鹅颈关3个村据此编制村级发展综合规划;推进村的规划由各乡镇自行组织编制,区上从发改委、农办、建委、交委、民政局、水电局、农业局等部门抽调部分人员,分片负责指导各推进村的规划编制工作,并从行业角度提出规划编制的工作要求和标准。区交委在具体做好3个示范村交通建设规划的基础上,又于20065月专门召开了推进村交通建设规划培训会议,就如何搞好推进村的道路建设规划作出了安排。全区分别于20066月份和9月份编制完成了3个示范村和43个推进村发展规划,并上报了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示范村的规划通过了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编制全区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2006718,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搞好全区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涪新农组发〔20063号)文件,该文件明确全区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分农村优势产业发展专题规划、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专题规划、全区乡镇企业发展专题规划等16个专题,分别由有关部门负责编制,以上16个专题没有涵盖的内容,由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与区级相关业务部门衔接,收集有关情况。《涪陵区新农村总体规划(2007-2020)》由区规划局牵头组织编制,于2007831完成,并经区政府审定同意,以涪府函〔2007216号批复实施。

制定示范村推进村创建标准:区委、区府于2006412下发了《关于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推进村发展的实施意见》(涪区委发〔20069号)文件,明确了示范村的标准(到2008年)包括生产发展、生产条件、收入水平、人居环境、农民素质、农村道路、社会事业、农村社保、文明风尚、民主政治等10个方面32条;推进村的标准(到2008年)包括除农村社保外的9个方面28条。

3.制定政策,明确重点。

区委、区府为了切实抓好新农村建设,20064月先后出台了《关于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推进村发展的实施意见》(涪区委发〔20069号)、《关于成立涪陵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涪区委〔200651号)、《关于涪陵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推进村工作区级部门责任分解的通知》(涪区委办发〔20068号)、《关于涪陵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推进村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涪区委办〔200690号)等文件,明确了示范村推进村建设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组织领导。全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任务是:三建,即建优势产业、建基本农田、建公共设施;四改,即改建乡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改进居家条件、改善人居环境;五提高,即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提高社会保障能力、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提高乡风文明程序。

4.建立机制,合力共建。

建立区级领导和部门(重点企业)联系、帮扶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推进村工作制度。涪区委发〔20069号文件规定并建立了联系、帮扶全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和推进村工作制度,明确了区级领导和部门(企业)联系帮扶示范村推进村的目标任务。每位区委常委联系2个示范村或推进村,其他区级领导每人联系1个推进村,3个市级示范村分别由区委书记、区长和区委分管副书记联系,以协调解决新农村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督促检查乡镇和区级关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全区组织了78个区级部门和单位帮扶43个推进村,3个市级示范村由区委办、区政府办、组织部、民政局、交委、建委、水电局、农办、涪陵烟厂、太极集团和化学工业公司重点帮扶。要求每个区级帮扶部门和企业每年必须为帮扶村组织一批资金、落实一个项目、办好一件实事。20065月,区计生委出资5000元完善石和乡大山村办公室、出资6720元购剥麻机4台支持该村贫困农户发展苎麻生产、出资1500元改造人行便道1000、出资9000元解决该村1户无房户的住房问题。20069月,区司法局在今年抗旱救灾期间,积极筹措8000余元支持马武镇民协村的抗旱救灾工作。20067月,涪陵卷烟厂对口帮扶联系睦和村,该厂领导带队到村上座谈,共同研究发展思路,并为该村赠送物资,帮助发展,20068月干旱发生后专门为睦和村捐款3000元购买肥料,支持积极开展生产自救。涪陵化工利用企业优势,帮助两桂村积极引进项目,为该村经济发展培植造血功能。20062007两年,所有区领导和区级部门都深入联系帮扶村开展了调研和动员,同乡镇街道和示范、推进村一道,共同研究示范村、推进村的建设问题,力所能及地给予帮助。

建立区级部门抓新农村建设的责任制度。按照新农村建设五句话的要求,区委、区府2006412印发了《涪陵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推进村工作区级部门责任分解》(涪区委办发〔20068号),该文件从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考核三个方面作出了规定和要求,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分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民主管理和面上工作等六个方面,共36条。生产发展方面:按照市场需求和区域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推进“一村一品”,培育支柱产业等7条;生活宽裕方面: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以及对农民的直接补贴政策、加大扶贫力度,完善管理机制,拓宽农民就业空间等4条;乡风文明方面: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开展农业技术技能和政策法律培训、做社会主义新型农民等9条;村容整洁方面:建设和改造村级公路、建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的田间道路和出行道路、积极实施“农村康居工程”建设、配套完善住房设施等9条;民主管理方面2条;面上工作5条。并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共(36条)分解到区级46个部门,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求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人员,制定部门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建立新农村建设目标考核奖惩制度。按照涪区委发〔20069号文件要求,各级建立了新农村建设定期报告和例会制度,及时上报建设情况,定期分析和研究解决建设中的有关问题。2006411,区委、区府下发了《关于印发涪陵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推进村考核办法的通知》(涪区委办〔200690号),建立健全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制定了考核办法,建立了考核奖惩制度,规定了考核程序。把新农村建设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凡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减当年综合目标考核得分3分,取消该乡镇街道推进村的资格和当年各种评选评优评奖;凡考核得分9095分的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当年综合目标考核中加2分;考核得分96年—100分的区级部门和乡镇街道,在当年综合目标考核中加3分。

5.统筹项目,增加投入。

设立区级专项资金。涪陵区为了搞好新农村建设,设立了区级专项资金。2006年区财政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200万元,2007年增加到300万元,主要用于3个示范村建设。

大力向上争取资金。2006年,涪陵区争取到市级项目打捆资金382.15万元,用于3个示范村建设;2007年市上又下达涪陵区“千百工程”专项资金70万元,用于示范村和推进村人行便道建设。

搞好项目整合。要求区级部门用于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都要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的原则,在项目申报前报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集中用于示范村和推进村建设。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全区安排到示范村和推进村的项目资金达1460余万元;2007年安排示范村和推进村的项目资金5000多万元。

积极争取社会资金参与新农村建设。200648,重庆金科集团捐资义和镇100万元,支持家乡的新农村建设;涪陵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捐赠12万元支持涪陵区新农村建设;义和镇80多岁的老人黄学会将自己十几万元的积蓄,购买了50台耕整机送给村民发展生产;区电信公司投入近千万元资金在全区各乡镇建设村域网,改善农村通信条件;20067月,渝中区对口支援农村学校建设100万元、村级社会公共服务中心建设150万元;20068月,浙江省教育厅对口支援农村学校资金和物资161万元。2007年又争取到浙江省对口支援涪陵区10个村新农村建设,资金500万元。

(三)全区新农村建设取得的成效

涪陵区新农村建设,自2006414正式启动以来,紧紧抓住“三建四改五提高”的建设任务和工作重点,以示范村、推进村建设为突破口成效显著。

“三建”工作加快推进。一是优势产业建设成效明显。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是根本,培育优势产业是首要任务。涪陵区继续坚持以农业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为主线,大力实施“双十百万”工程,首力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设,促进优势主导产业加快成长。2006年全区种植榨菜50.3万亩;出栏生猪83.6万头,家禽858万只;桑园面积达到9万多亩,产茧7.4万担;在地麻面积4.2万亩;种植蔬菜23万亩,其中商品菜15.5万亩;果园面积达到13万亩;发展中药材8万亩,种植烤烟1.1万亩,水产品产量近万吨。2007年预计全区累计出栏生猪86万头,家禽出栏1000万只,牛羊出栏8.6万头只。全区共发蚕种133756张(含原种),同比增长14.57%,占年计划的89.17%;产茧439.1万公斤,同比增长18.58%,完成年计划的97.58%;实现蚕农售茧收入6152.39万元,同比增长2.36%。发种、产茧、蚕农收入仍高居全市第一。10个重点乡镇完成苎麻移栽5100亩;产量250吨;全区青菜头种植面积为502620亩,社会总产量1053625吨,实现青菜头销售收入26085.7万元,纯收入为14495.8万元。全区产销成品榨菜33万,实现销售总收入10.5亿元,利税1.7亿元。种植蔬菜24.5(不包括青菜头)万亩,同比增加18.36%,产量31.8万吨,同比增加15.6%。二是基本农田建设步伐加快。新农村建设启动以来,尤其是全区2007年度农田建设过程中,各地认真吸取大旱的经验教训,切实把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大力推进。2007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呈现出“建设投入大幅度增加、重点项目骨干支撑作用增强、群众组织发动工作呈现新气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机制逐步建立”四大显著特点。截止200711月底,全区各类水利投资1.67亿元,投资总量较年度增长了近一倍。水利建设方面:完工龙潭水利工程桃子沟水库大坝;整治病险水库大坝枢纽18座;人饮安全项目新建集中供水工程17处、改扩建场镇供水工程3处,扶贫项目建设农村人畜饮水池18口、5750立方米,解决了3.2万人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顺利实施烟水配套工程1800亩。基本农田建设方面:完成库周绿化带基本农田建设1.58万亩;农业综合开发改造中低产田1.3万亩;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整治土地1.63万亩;移土培肥一期工程完成取土面积690余亩,覆土培肥面积1360余亩。农村公路建设方面:通达工程完成投资5982万元,改造187公里;通畅工程完成投资2.76亿元,硬化307公里;扶贫道路项目投入1120万元,修建村社公路284.3公里。生态建设方面:完成退耕还林补植2.4万亩,库周绿化补植1.8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5平方公里;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新建沼气池3747口;利用欧盟无偿援助项目改善3000余人饮水条件,新增卫生厕所1200户;新建优质果园示范园4500亩。2007年,区委、区政府相继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项目统筹管理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投入支持机制和政策扶持体系,项目统筹整合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三是公共设施建设提速。切实加强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启动以来,全面完成了中央危改库中尚存的20个危改项目,消除库内D级危房22523平方米和新增的中小学D级危房4610平方米,改扩建校舍4360平方米,完成了3所、新开工8所寄宿制学校建设,全区农村学校实现了远程教育“校校通”;共创建市级规范化卫生院21个,市级规范化卫生室23个,全区村卫生室达到357个,乡村医生1072人。共建成标准文广站33个,村文化活动室88个,有15个乡镇、81个村实现了与涪陵广电宽带联网。新建设村级公共服务中心32个,改扩建11个;新建“五保家园”30个。

“四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一是改建乡村道路。两年来,全区农村公路共完成通达工程158795.27公里,其中去年完成通达工程76378.97公里;完成通畅工程881.58公里。今年又启动了300余公里农村公路通畅工程。3个示范村硬化人行便道90.8公里。扶贫道路项目投入1120万元,修建村社公路284.3公里。二是改善人畜饮水。积极争取国家人饮解困资金和扶贫资金,多形式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目前,全区已解决了15.08万人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今年又争取到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项目990万元,拟解决3.16万人饮水安全问题。三是改进居家条件。两年来,依托扶贫开发项目,改造贫困户住房、高山移民和农村扶贫安居工程建设452户,基本消除了住岩洞窝棚现象,其中去年实施易地搬迁扶贫和贫困户严重危房改造285户。采取国家补助方式,去年在3个示范村改造农房120户。四是改善人居环境。引导农民开展了“四清”工作。去年以来,新建沼气池3358口,完成“一池三改”1504户,新建养猪场沼气工程5627立方米。全区大多数村建成了电话“村域网”。

“五提高”工作有新的进展。一是提高农民收入。把农村劳动力转移、乡镇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农民增收的重点来抓,200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854元,较上年增加74元。今年前三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313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1.2%。二是提高农民素质。20064月以来,在26个乡镇35个村启动了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去年“阳光工程”培训农民4200人,培训转移3739人;扶贫培训2193人,绿证培训农民党员1600余人;评定农村实用人才355名,农民技术职称112人。三是提高社会保障能力。继续面向农民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农村劳动力培训补贴、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启动了种粮综合直补、水稻良种补贴、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等,全部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达79.36%。今年在全区农村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四是提高民主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了村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协调运行机制,李渡两桂、荔枝鹅颈关、南沱睦和、焦石光华村被重庆市命名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创建区级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83个。五是提高乡风文明程度。去年全区共评选文明农户1500户,十星农户2500户,十星级农户标兵10户。

示范村推进村建设顺利推进。一是优势产业发展初具规模。全区3个示范村和43个推进村建成桑园面积1.2万亩,果树面积1.6万亩;出栏生猪12.2万头,禽免121.2万只。目前,在3个示范村中有2个村通过了特色村达标验收;在43个推进村中有4个村通过了特色村达标验收。二是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快。据不完全统计,去今两年全区示范村和推进村新建和改扩建农村公路466公里,其中硬化村道公路114.3公里;修建硬化人行便道307公里,其中3个示范村硬化90.8公里;改造农田1.7万亩;整治山坪塘356口,排灌渠道366公里。三是人居环境逐步改善。示范村和推进村两年新建和改造住户3348户,新建集中供水点53个,人畜饮水打井599口,解决自来水5232户;建成沼气池4271口,新通座机电话916户,新通广播电视1951户;农村电网改造1.9万户。四是公共服务得以加强。去年分两期对示范村和推进村干部进行了培训,建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37个,村五保家园27个,村卫生室53个。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参保人数5903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8.7万人。五是农民收入稳步提高。今年示范村和推进村转移农村劳动力4万人,实现劳务收入2.58亿元。各示范村和推进村农民收入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沈晓飞)

资料来源:

 

1、中共涪陵地区农业委员会党组编《党领导涪陵地区农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四十五年历程》。

2、涪陵区档案馆存,涪陵地委、县委1978年至1998年档案资料。

3、重庆出版社《中共涪陵地区历史大事记》1949.111978.11

4、重庆出版社《重庆市涪陵区改革开放二十年大事记》1978.12-1998.12

5、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中共涪陵地方党史大事记》1949.111993.12

6、四川人民出版社《涪陵市志》。

7、重庆出版社《涪陵辞典》。

8、涪陵地区地方志编纂《涪陵地区简志》。

9、《涪陵地区组织史资料》1926.21988.6

10、《涪陵市组织史资料》1926——1988

11、《涪陵市农业发展史》1949.121995.12

12、涪陵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

13、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政府《涪陵年鉴》200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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