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綦江新时期农村变革

2017-05-16 10:25:19来源:重庆党史网

 

中共綦江县委党史研究室

 

19781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从此,全国开始了农村改革的步伐,农村经营管理体制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农民生产积极性得到极大提高。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綦江县同全国各地一样,农村改革全面展开,农业和农村经济得到了迅速发展。

一、农村各项改革的起步和推进

(一)农村土地包产到户

1979年上半年,綦江县开始推行在坚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统一调配劳动力、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前提下,进行分组作业、联产计酬、包工到组的生产责任制。但是,由于农村长期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管理体制,不少村社干部受到左倾思想的束缚,对推行“包工到组”的生产方式心有余悸,不少地方仍进行集体生产的大呼隆模式。这种生产形式占全县5856个生产队的30%左右。

针对这种情况,县委及时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生产队集体经济的意见》,明确提出生产责任制可以多种形式并存,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个别边远、分散的山区,可以实行包产到户。19803月,县委在召开全县多种经营会议上又提出农业生产“三包一奖”(包工、包干到组、包产到户、超产有奖)和多种经营实行“四专”(专业队、专业组、专业户、专业人)责任制,农村干部和社员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927,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进一步指出: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通知》下达后,包产到户在綦江正式出台,干部群众的思想疑虑逐渐消除,大张旗鼓推行包产到户。到11月底统计,全县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队有1619个,占生产队总数的27.6%。包产到户发展的势头正在蓬勃兴起。此时,四川省委有“包产到户、到此为止”的指示,在县委召开的三级干部会上,中共重庆市委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公开纠正包产到户,没有搞的不再搞了。县委个别领导在会上也强调:坚决执行省、市领导的指示,包产到户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著作中找不到这几个字,大家不要继续搞包产到户了。包产到户由公开推行转入乡村队暗中进行。

19813月,中共四川省委发出〔198111号文件,放宽对包产到户的限制,省委领导指示“包产到户,一包就灵”。县委及时传达了省委的指示,再次推动包产到户的发展,5月,包产到户的生产队已达到2034个,占34.7%,包产到户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势不可挡。6月,县委举办骨干培训班,并在全县有关部门抽调900多名干部,深入区、乡、村、社落实农业生产责任制,工作组到村社后,召开各种会议,指导农民丈量土地、制定土地分配方案,联系产量、土地面积按现有人口,就近划地方方便生产的原则,把土地落实到农户。当年,县委还先后制定了《綦江县农业生产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的试行办法》、《綦江县实行包干到户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文件,确保农村包产到户责任制的顺利推进。12月底,全县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生产队达到5624个,占生产队总数的96%1982年春,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包产到户生产责任制,县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中央〔19821号文件和省、市的有关政策,731发出《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明确了农村中多种经营、工副业、农机水利、林业等方面建立相应的包干到组、到户、到人的责任制;并对保管室、耕牛、农具等公共设施及生产资料折价保本变卖给农民。年底,全县包干到户的生产队已达到5814个,占生产队总数的99.4%,全县完成了由集体生产到包产到户责任制的过渡,迈出了农业生产责任制改革的第一步。

綦江的各项改革首先是从农村开始的。全面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綦江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起步和农村第一步改革的胜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全面落实符合广大农民的利益和愿望,使农村生产力得到了空前的大解放,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到1983年底,全县粮食产量达到3.5亿公斤,比1978年的2.85亿公斤增加0.65亿公斤,五年间增长18.6%,年均增长3.7%;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78年的65元提高到1983年的188元,增长1.5倍,年均增长57.8%。实现了綦江县提了多年的闯“农纲” 目标(全县粮食总产突破7亿市斤,亩产达到862市斤,农村人平纯收入188元)。

(三)农村税费改革

198212月,全县5856个生产队全面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主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业生产又回到以户为单位生产经营,生产关系和经营模式改变后,农业税收政策、结算和征管办法也作了相应调整,以适应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营方式,改变过去以生产队为核算单位统一下达农业税征收计划,征购由生产队统一交纳粮食为主的实物,生产队与粮食部门、粮食部门再与财政部门结算的办法。县财政局将当年应征税额、稻谷指标以正式文件下达到各区,区下达到各乡镇,村、社按乡镇下达的农业税,以该户所承包的耕地面积、常年产量和税率,分别计算出应交农业税。张榜公布,通知到户,由农户自行缴纳,实行“户交户结”办法,有的实行“户交社代结”办法,但都没有改变“户交户结”的实质。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198258在《关于当前农业税征收工作中几个问题和意见的通知》规定的精神,县委为了确保农业税税款及时入库,强调各区、公社要加强领导,做好工作,本着“先国后社”、“先征后购”、“先税后贷”的原则。首先将应交纳的农业税价款结算入库,不允许先扣其他款项,也不允许等统购、派购任务基本完成同生产队、社员结算价款时再交农业税。而是按照农户交粮进度,原则上510天财政部门与粮食部门划拨结算一次农业税,保证农业税任务的足额完成,当年农业税293.8万元,在1230日前全部征收入库。

1985年,国家宣布取消粮食征购,改为合同定购,每年由粮食部门直接与农民签订粮食定购合同,农民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数量、价格交纳粮食。当年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农业税改为粮食“倒三七”比例价折征代金问题的请示》,农业税改为按粮食“倒三七”(30%按原统购价、70%按原超购价)比例折征代金。綦江县农业税改为现金,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或委托粮食部门在收定购粮时代征代扣。当年农业税额1635.59万公斤,按每50公斤稻谷16.5元与农民结算,除农业税减免外,实征收农业税329.5万元。

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干部误工补助等开始向农民摊派,当年全县农民负担为622万元,人平8.50元;1984年,各级对农民负担的项目开始限定,当年全县提留452万元,人平6.22元,比上年减少172万元,人平减2.40元。1986年,綦江县农民负担开始实行限额管理办法,对各乡镇政府的农民负担标准,除农业税外,控制在上年人均“五业”(农林牧副渔)纯收入的3%以内,绝对金额不得超过人平7元,当年实际收取人平负担金额3.56元。1987年至1990年期间,农民负担呈上升趋势。1989年农民负担总额1727万元,人平23.66元,占纯收入5.62%1990年共提取1530万元,人平20.86元,占纯收入4.66%1991年农民共负担2172万元,人平21.45元,占纯收入5.91%

县委对农民负担“两金两费”收支情况十分重视,从1992年至2000年,每年由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县纪委、县监察局、县农业局、县审计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57个乡镇的农民负担收费项目、标准及使用开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将审计情况报县委、县府,对全县农民负担进行有效监督。

20016月,市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1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渝办发〔200144号)。綦江县当年进行乡镇、村社建制调整、机构改革、清退临时工、取消农村屠宰税、教育集资费和“两工”(义务工、积累)。农村“两费”收取继续执行第三轮收费标准,共收取2877.84万元,人平41元。

20024月,按中共重庆市委、市府的统一部署,全县全面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农民只承担农业税和农业税附加,人均负担45.56元,农村“两金两费”收取随税费改革而取消。同年12月,县府制定《綦江县农村“一事一议”暂行办法》(綦江府发〔2002169号),禁止村社借公益事业项目之名乱收费。当年綦江县经过测算,调整基数,核定计税面积和常产,依率计征税额2750万元,农业税地方附加550万元,附加率为20%2004年,綦江县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农业税收政策调整工作的通知》(渝财农税〔200410号)的规定,对农业税率降低一个百分点征收,在上年农业税收2750万元的标准上,降为1728万元,减少1022万元,减征37.16%。农业税附加由上年的550万元降为474万元,减征76万元,减征13.8%。农业税由农户自行到镇财政所现金结算缴纳,农税完成率达97%以上。2005年,綦江县人民政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部免征农业税的通知》(渝府发〔20054号)文件的规定,全部免征了2005年的农业税及其附加。2005129,全国人大第十九次全体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11起在中国大陆废止。至此,綦江县农民彻底告别在中国农村实行了2600年之久的农业税征收历史,农业税体制改革走完了光辉历程。

二、逐步完善农村管理体制

(一)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198212月,包产到户为主的农村经营管理责任制完成后,县委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了一系列的稳定和完善工作,其核心是:继续稳定承包土地,防止和避免掠夺式经营,克服怕变的思想。预留机动地解决新增人口的责任地;未留机动地的采取上交提留任务的办法解决新增人口的口粮,不动承包地;农村社员死亡、迁出人口交出承包地,新增人口“候轮补缺”依次排队;工副业多的生产队,拓宽就业门路,参加工副业项目增加收入;并提出在社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分散、零星的承包地;允许农民自愿转包责任地,做到不搞一刀切。19842月,县委召开农村工作会,传达贯彻中央〔19841号文件,对农业生产责任制进一步稳定和完善,会后县委制发了〔198411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中央〔19841号文件的意见》,明确宣布延长土地承包期15年以上。要求各级党组织认真抓紧完善承包土地工作,在“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下,允许土地转包、允许承包山林竹木、荒坡荒山造林谁造谁有可以继承;对今后人口正常变化采取“生等死进等出”依次候轮或调整征超购任务和集体提留以及多数社员同意的其他办法。当年底,全县实行“生等死进等出”依次候轮补缺办法的有5450个生产队,占93.6%;调整征超购和集体提留的有304个队,其他办法的有102个队;宣布土地承包期15年不变的5548个生产队,占94.8%;宣布20年不变的308个生产队,占5.2%;生产责任制完善后农民改土15000亩,种果树4166万株。19845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人民政府的通知》精神,改人民公社为乡,改大队为村,改生产队为村民小组,綦江县各农村人民公社改为乡镇人民政府的政治体制,全县共设9个区、55个乡、3个区级镇、2个乡级镇、592个村、5925个村民小组,22个居民委员会。人民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为主体的政治体制走完了特定时期的历程,“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格局已结束。

1985年至1988年,县委把完善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深化农村改革、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为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来抓。19879月,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在宣传贯彻中央〔19875号文件的基础上,由县委农工部牵头,会同县级有关单位、区乡农经干部共103人,在永新区永新乡永新村进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责任制的试点工作,试点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围绕承包建立健全了土地、计划、财务、水利和经济发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正确处理统和分的关系,对农田水利、植物保护、农技推广、成片果园、林木等实行统一管理、专业承包,充分发挥统的功能;社员承包地继续实行包产到户,分散经营。在试点的基础上,19883月,县委组织1700多人的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工作队,印发12000多份宣传资料,对全县5855个生产队统一更名为农业生产合作社,制定社章,民主选举社长和社委会成员,原生产队长选为社长的有3575个,占61%,新选社长2280个,占39%,增设了会计和现金出纳;进行清产核资,公布账目、追收欠款179.3万元;追回公共财物117143件;处理包产到户以来的各种遗留1500多件;有5200个合作社重新建立了土地登记档案;完善茶园、果园、山坪塘、山林等承包合同7700多份;完善和签订土地承包合同17万份;乡村级企业中有505个实行承包、租赁,占企业的87%;农口各局企业中有11个实行了承包、租赁,全面落实了双层经营责任制,进一步深化了农村管理体制。

(二)完善土地一轮承包

199111月,綦江县在全县已经全面落实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开始实施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县委首先在永新乡开展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的试点工作,并及时批转了永新乡试点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的基本作法,即在“大稳定小调整”、“生等死进等出”依次侯轮补缺的大前提下,主要采取了“账面双田制”、“等份制”和“双地制”等形式进行完善,解决土地承包到户以来农村中出现的人地矛盾和各种提留、社会负担的问题。1992年上半年,全县有395个村(占67.5%),3760个社(占64.2%),开展了此项工作,其中实行“账面双田制的社有3051个占81%;实行等份制的社有619个占16.5%;实行“双地制”的90个社占2.5%;全县有2096个合作社继续实行原有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通过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减少了人地矛盾造成的纠纷,增加了农民对土地的投入。

19939月,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发〔1993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稳定土地承包责任制的意见》、四川省颁发了川委发〔199335号文件,提出“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变”,对土地实行“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的政策。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指示精神,19945月,县委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和搞活土地经营权的意见》,其主要内容是:(1)土地承包期到期后,决定再延长三十年不变;(2)重新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新承包期内实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办法;(3)农村社员承包土地一次终结,不再实行“侯轮补缺”办法,允许社员少承包土地,退还给集体的土地实行招标承包或专业承包;(4)对原已实行承包地“生不补死不退”办法的,维护其原有合同,继续实行原有承包办法;(5)对长期外出务工、经商和举家外出户口未迁出的农户,允许自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利,但要签订书面协议;(6)对开发性的荒山、荒坡和滩涂,承包期可以延长到50年甚至更长年限;(7)农转非或自然消亡户的承包地集体收回重新发包。

1995年上半年,中共綦江县委又作出《关于稳定完善农村以户营为主的土地承包责任制、放活土地使用权的决定》(綦委〔19951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责任制。县委农工部在全县15个乡镇进行了土地责任制完善方面的调查,了解农村承包土地存在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归纳后向县委作了书面汇报,引起了县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县委决定在县级机关和乡镇抽调110名干部组成试点工作队于当年1031日至1110,在篆塘镇进行完善农村土地一轮承包责任制的试点工作。1218,县委及时以綦委〔199532号文件批转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试点工作的情况报告》,全县各乡镇参照执行。1996年,全县紧紧围绕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进行了一轮完善。全县33个乡镇中有31个乡镇扎实开展了此项工作,三会、石壕2乡镇及少部分村社走了过场,留下了许多矛盾未解决,土地纠纷时有发生。在这轮完善土地承包中共填发集体土地承包使用证书16.15万份,占农户总数的85%

19986月,县委、县府在全县深化农村改革,加速土地流转,大力推进集体“四荒”(荒滩、荒山、荒水、荒地)拍卖、承包“几小园”(茶园、桑园、果园、药园)、小型水利设施租赁、转包、入股等形式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土地流转的实施办法》(綦府发〔199898号),使土地流转做到有章有循、公平竞争、保护土地所有权者和使用权者的合法权益。由于完善了土地流转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了管理体系,加速了土地合理流转的进程。当年,全县农村土地流转950宗,总面积10.2万亩,有偿转让金额940多万元。其中耕地2.3万亩,“四荒地”5.4万亩,“几小园”2.5万亩,山坪塘拍卖113口,小(2)型水库拍卖2座。流转严格按县里规定的程序进行,做到双方自愿,互利互惠,有利开发,农村土地经营权搞活了,土地开发利用率提高了,农村经济在连续5年增收的基础上粮食总产量达4.65亿公斤,人平粮食637公斤,创历史新高,农业总收入突破30亿元,其中多经收入20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

(三)完善土地二轮承包

2004430,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綦江县按照文件要求迅速展开了完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同年624日,县委成立了“綦江县完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县级部门抽调19名领导和各镇分管农业的领导、财政所长、农经站长共60多人,组成试点工作队,选择不同特点、类型的6个镇6个村进行试点,在为期7天试点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綦江委办发〔200427号)以及《关于做好完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的通知》(綦江委办发〔200424号),指导全县开展完善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工作。

接着,县委组织19个工作队930名工作队员深入19个镇314个村开展二轮承包工作。二轮承包历时8个月,在2002774741亩农业计税面积的基础上,按政策实事求是清理核减土地70719亩。但清理核减后又增加47576亩(主要是自留地、机动地),使农村的总耕地面积达751589亩,其中农民承包经营耕地面积750655亩,占99.9%;农业计税面积704022亩,占总耕地面积的93.7%。农户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书209043份,占农户211679户的98.8%;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209043个,占农户总数的98.8%。在开展此项工作中,共接待群众来访250多人次,调查回复来信196件。处理各种遗留问题1350件,调解土地纠纷712起,完善土地互换手续245宗,重新签订土地流转合同214份,土地流转集中开发3500多亩。

三、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一)大力发展乡镇企业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綦江县农村工副业称为社队企业,县设立社队企业管理办公室。19786月,县委为加强对农村工副业的管理、指导,成立“綦江县社队企业管理局”,撤消县社队企业办公室。到1981年底,綦江县相继建成了一批电力、煤炭、化工、机械、建材、食品、建筑、运输、商贸、种植、养殖等企业,全县社队企业达996户,其中公社级企业269户,大队级企业229户,种养殖业企业39户,工业企业241户,交通运输企业53户,建筑企业50户,其他企业115户,从业人员11381人,当年完成总产值2770.68万元,营业总收入2638.62万元。农村社队企业的发展为振兴綦江经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起了重要作用。

随着全县社队企业发展迅猛,异军突起,公有和私有企业同步发展,逐渐形成规模,成为全县农村经济支柱产业。19846月,社队企业局更名为“綦江县乡镇企业管理局”,各区、乡分别成立乡镇企业管理办公室,加强对区、乡、镇级企业和村、社级企业管理,从县到乡镇形成完整的管理体系。198512月,全县乡镇企业发展到9002户,从业人员44225人,其中:乡镇级办企业403户,村办企业635户,村民小组和联户、户办企业7964户,完成产值9983.5万元。

1986年,县委提出“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积极发展、加强管理”的原则和“五个轮子”(乡、村、组、联户、个体户)一起转的方针。县委集中力量抓东溪啤酒厂、羊叉水泥厂、北渡麦芽厂等投资在50万元以上的新、扩建企业;对一批投资在50万元以下的企业进行技改;帮助一些企业打开产品销路,增加流动资金。623,县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范围,完善管理机构,加强乡镇企业管理的意见》,县委成立乡镇企业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强化对乡镇企业的领导。198710月,县委召开深化乡镇企业改革工作会,全面推行乡镇企业租赁、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经营体制改革,至19883月,全县905户乡村级企业有548户实行了租赁、承包责任制。同年12月底,全县继续、扩建、新建乡镇企业30户,总投入1055万元。1988年县委加大对乡镇企业的投入,共投入资金1003万元,新建三江冶炼厂、盖石电石厂、岔滩机械厂、三会酒厂及扩建、新建企业22个、技改项目42个。

19922月,县委聘请双溪机械厂、庆江厂、綦江齿轮厂、四钢厂等8户市属以上企业和8户县级企业的厂长,成立“綦江县乡镇企业发展顾问团”,对綦江县乡镇企业的发展出谋献策。6月,县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搞活乡镇集体企业的若干政策规定》,放宽了乡镇企业发展政策。同年12月,县乡镇企业局更名为“綦江县乡镇企业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对乡镇企业的领导。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的全体领导,实行“挂一个乡镇、联一个企业、包一个项目”的责任制。12月,全县有890户乡镇企业实行租赁、承包责任制,乡镇企业产值连续两年翻番。1993年乡镇企业实现跳跃式超常规发展,完成总产值30.18亿元,营业收入27.16亿元,税利1.32亿元。19962月,县委在全县农村工作会上提出:乡镇企业要以30%50%的年增长速度发展,力争总产值达到100亿元。同年524日,县委在全县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会议上要求:年内基本完成乡镇企业产权改革的任务,加快改造、兼并、转让、拍卖乡镇企业的步伐,年底,实现改制的企业达到67.1%1997218,綦委〔199712号文件提出加快产业化进程,突出个体经济地位,努力实现第二次飞跃,促使乡镇企业发展再上新台阶。当年,拍卖乡镇企业30户,收回资金3000多万元;总投入达66751万元;新上发展项目442个,开发新产品77个,其中22个获重庆市乡镇企业科技进步奖,綦江县冶炼厂开发的“铅鼓风氧炉”和“旋转式热炉”获国家专利。

2000年,綦江县乡镇企业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部分企业改为股份制合作企业和民营企业,企业总数达到5455户,从业人员61478人,完成工业总产值30.56亿元,营业收入35.7亿元,入库税金6296万元,并涌现出“重庆川江针纺有限公司”、“綦江县赶水水泥厂有限公司”、“重庆海汇织布厂”、“綦江县古华畜产品有限公司”、“重庆杨子冶金粉末厂”等15户骨干企业和自营进出口企业。这些骨干企业成为綦江县工业强县的重点企业。20014月,县委召开乡镇企业工作会,进一步强化乡镇企业在工业强县中的地位和作用,表彰了古南镇等16个发展乡镇企业先进镇及县委办公室等18个帮扶乡镇企业发展先进单位。5月,县委提出乡镇企业产值达60亿元,营业收入68亿元,利润9000万元的奋斗目标。同年8月,县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县乡企委并入綦江县经济委员会,挂县乡镇企业局牌子。当年完成总产值32.12亿元,营业收入38.74亿元,实现利润6929万元。

2004年,全县乡镇企业通过“二次创业”吸纳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4357人;完成新建项目47个,投入12692万元;创办一批农产品加工企业、机械配套企业、资源型企业,经济增长速度进一步加快,当年完成总产值59.15亿元,营业收入68.05亿元,上交税金15025万元,同比增长41%。在县委的领导下,乡镇企业得到健康、长足发展,优越的政策、宽松的条件,各种体制、形式、项目的乡镇企业迅速崛起,至200612月,乡镇企业达到1133户,其中集体企业51户,股份合作制企业51户,私营企业956户,其他企业75户。固定资产原值206998万元,净值165172万元;从业人员97146人,当年完成总产值883796万元,营业收入1065179万元,首次突破100亿大关,出口产品交货值4718万元,上交税金35121万元,实现利润33466万元。

(二)发展农村专业大户

19823月,县委制定了《关于专业户、重点户的标准和进一步发展专业户、重点户的意见》鼓励农民向专业户、重点户和各种经济联合体方面发展。伴随着包产到户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到12月底,全县出现各种专业户、重点户8809户,占总农户的5%。其中养殖业7213户,运输业830户,饮食服务业385户,修理业381户。

1983年,县委加大对农村专业户、重点户的扶持力度,制定奖励、表彰等优惠政策,并从资金、信息、技术方面予以支持,规定各级不得向各种专业户、重点户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严禁勒索财物,保护其合法权益。当年在1.5万户专业户中评选出席市的表彰大会3户,其中东溪区永久公社永久大队新龙湾生产队的王秀容(女),全家4人,爱人在永久公社农机站工作,她在家兴办经营加工业,贷款150元,借款220元,购买310型打米机一台,从事粮食、饲料的生产、加工,年收入2489元。

1984年,县委在发展专业户、重点户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专业村、专业队的标准:(1)年人平收入500元以上的村、队;(2)年人平工副业收入占人平总收入70%以上的村、队;(3)林业收入连续五年平均收入100元以上的村、队;(4)生猪圈存量人平3头以上或出槽肥猪人平1.5头以上的村、队;(5)栽种良桑人平200株,养蚕人平0.5张以上的村、队;(6)栽种果树人平50株以上的村、队;(7)乡村企业(商业)人平收入在300元以上的村、队;(8)人平产粮1000公斤以上的村、队;鼓励专业村、社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当年评选出专业户、重点户13769户,占农户的8.2%,其中人平收入600元以上的4573户,人平收入1000元以上的3588户,生产周期长的开发性专业户5608户。

198511月,县委在经过各区、乡层层评选、推荐的基础上,召开了表彰专业大户、重点户、万元户大会。各区乡出席表彰大会的代表,戴大红花,佩授带,受到县城群众敲锣打鼓的欢迎,与会代表受到极大鼓舞,进一步推动了全县专业户、重点户的发展,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增添了活力。

(三)全面实施农业综合开发

19904月,綦江县列入重庆市农业综合开发和长防林一期工程建设项目县。为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的领导,编制计划,实施项目,检查验收,成立了“綦江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与綦江县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合署办公。从19904月开始到200712月止,农业综合开发走过了17年历程。全县共投入7350万元,改造低产田13.73万亩,“双千田”(粮食1000斤、经济收1000元)3.7万亩,先后建成永新凤凰山万亩优质梨园、太公山农业综合开发园、通惠休闲观光农业科技园、永丰河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园区。在项目区改造低产田13.73万亩、发展果园1.5万亩、发展“绿艺园”、“绿洲半岛”、“通惠山庄”、“翠竹山庄”、“万兴果园“、”文龙果园”等近200家农家乐和休闲山庄,建成了3.7万亩优质粮油基地、2000亩木瓜示范区、5500亩优质杂柑基地、6100亩香椿基地、1余万亩蔬菜基地。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大大地改善了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挥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为项目区农民年人均增收近400元。

(四)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

2004年至2005年,县委、县府坚持城乡统筹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紧紧围绕重庆市“百万产业化工程”项目推进,重点突出三大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一是10万亩优质加工型辣椒基地,其中无公害示范基地2.1万亩,种子繁育基地800亩。在郭扶、东溪、永新、古南等镇建立5000亩示范片。其中郭扶镇建新村优质辣椒基地于200312月动工至2005年春竣工,总投入98万元,其中国家投入42万元,农民自筹56万元,投工1.2万个。基地建设2000亩,核心区1000亩(田800亩、土200亩)。主要种植“朝天148(朝天椒)”、“辛红2号”(子弹头),年产鲜椒120万公斤,产值840万元,基地农民人均增加纯收入450元。全县基地年产鲜椒1000万公斤,年产值1500万元。二是20万亩优质商品蔬菜基地,以平坝精细菜和高山反季节蔬菜为重点,结合各镇实际建立具有特色的示范种植1.6万亩。其中古南滕菜、稀有菜种植示范4000亩;永新瓜类示范种植2000亩;石角茄子、豇豆为主的反季节蔬菜种植2700亩;东溪早熟黄瓜为主种植4500亩;永城韭菜、大白菜为主种植3000亩;年产蔬菜2500万公斤,年产值2500万元。三是10万亩优质木瓜基地,在全县原有1.5万亩的基础上,新发展3.5万亩,两年的木瓜发展超过前10年发展2倍以上,重点在打通、石壕、安稳、郭扶集中成片发展2万亩。

綦江县在重点抓好三大农业产业的同时,还抓了优质瘦肉型商品猪、优质山羊、南部烤烟、扶欢杂交水稻制种、万兴生姜、东溪花生、新盛蚕桑、隆盛春芽、永城杂柑等镇域特色项目发展。

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的迅速发展,润育了农业龙头企业的滋生。从2001年起,县委、县府把培植龙头企业作为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培育了五大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和50家县级龙头企业。其中,重庆市美乐迪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市双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郑胖子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古华畜产品有限公司、綦江县横山米业公司五大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被称为綦江县农产品民营企业五朵金花。

(五)大力开展小城镇建设

1985年,綦江县开始对区、乡镇的集镇发展进行粗线条规划。19877月,县城乡委组织全县46名乡建员在郭扶搞规划试点。199212月,綦江县完成了48个乡镇的初步发展规划。1993年初,县建委依据国务院颁布的《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对32个小城镇的“总规”和“详规”进行进行调整修编。1996年完成17个,1997年完成15个。

20019月,第二次撤乡并镇之后,县建委依据市府批准实施的《綦江县县域城镇发展规划》要求,重新对调整建制后的18个镇的规划进行修编。200612月,已完成了三江、赶水、东溪、安稳、打通、郭扶、横山、永新、三角、永城10个镇的修编,规划用地面积16.38平方公里。计划2007年完成了丁山、石壕、篆塘、扶欢、中峰、石角、隆盛7个镇修编。2008年完成新盛镇修编。规划具体内容为:三江以机械加工、冶金为主,人口4.5万人;赶水为渝南黔北边贸重镇,人口3.2万人;打通为资源型工矿重镇,人口5万人;东溪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人口1.95万人;永新为观光、休闲、旅游重镇,人口2.8万人。其他13个镇为因地制宜、布局合理、人口集中、管理有序的新型集镇。

县委、县府在县建委编制小城镇规划的同时,19946月,成立“綦江县小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并发出《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古南镇工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规定》,开始在古南、三江、赶水、打通、东溪、永新等镇进行试点建设。199912月,三江、赶水、打通、东溪、永新等镇的小城镇建设已初具规模。全县小城镇居住人口达到18.36万人。200612月,全县5个重点小城镇新建桥梁5座,长611;道路26公里,路面硬化达到99%以上。同年,东溪镇被国家建设部、文化部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除重点镇发展较快外,其余13个镇均不同程度有所发展,小城镇街道道路总长达25公里,硬化率达80%以上。小城镇居民人口发展到28.3万人,年递增率为6.6%。全县18个小城镇建有日供水量3000吨的水厂8座,日供水6万吨的4座,所有小城镇实现自来水供应;建有公共厕所86座,镇平4.6座;安有路灯288盏,镇平16盏;镇镇建有垃圾站及垃圾处理场地,环境卫生得到极大改观;其他公共绿化、广播电视、邮电通讯、文化教育、医疗保健、消防设施、体育锻炼等公共设施,日趋完善,小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六)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061月,中央出台1号文件,全国开始实施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为目标要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綦江县委、县府根据中央、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部署,成立了“綦江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启动了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全县确定了3个(古南镇新兴村、打通镇吹角村、永新镇石坪村)市级示范村和28个推进村,按照重庆市“三建、四改、五提高”(三建: 建优势产业、建基本农田、建公共设施;四改:改建乡村道路、改善人畜饮水、改造农民房舍、改善人居环境;五提高: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素质、提高社保能力、提高民主管理水平、提高乡风文明程度)的要求进行试点示范。当年全县掀起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高潮。全年投入建设资金2000万元,农民集资500万元,投工3.5万个,建设的主要项目是:(1)巩固和新发展木瓜、梨子、蔬菜、水产、农产品加工、农家乐等农民增收项目6个;(2)开挖人行便道59591. 8公里;(3)安装过水管道676;(4)硬化人行便道52173. 1公里;(5)整治维修公路50公里;(6)房屋改造60户;(7)改建院坝1.2万平方米;(8)“一池三改”390户,其中安全饮水达标103户;(9)启动建设村小学、办公室、卫生室、文化活动室、警务室、五保家园等公共服务项目。农民新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綦江县农村经济得到了长足发展。“十五”期间,全县农业总产值年均增长8.7%,2005年达到24.9亿元,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2%,2005年达到20.3亿元。农业稳定增长,粮食产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成长,农业产业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的比重逐年增加,2005年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达16万人。农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新修乡村公路650公里,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农村客车通达率达60%。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7%,2005年达到3397元,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3平方米。清理兑现建设领域工程欠款7686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1]

同时,綦江县农村经济发展还面临着农业基础薄弱,农民持续增收难度大,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等困难和问题。为此,綦江县委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和农民增收这一目标,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带领全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突出重点、搞好试点、循序渐进,进一步扎实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业产业化进、大力发展劳务经济,让綦江县农村面貌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逐渐发生变化;让农业生产水平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不断提高;让农民收入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不断增加。[2]

                               ( 撰稿:赵加伟、封大明、潘克荣总撰:陈平 审核:董祥全)



[1] 《政府工作报告》——2006215綦江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2] 《坚持科学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 为实现綦江全面融入重庆主城而共同奋斗》——中共綦江县第十一次代表大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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