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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南方局的审干工作及其启示

2017-12-01 15:43:21来源:红岩春秋杂志社

 

刘志平

 

抗日战争时期,为适应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和第二次国共合作新形势的需要,中共中央向国民党统治中心重庆派驻了区域性领导机关——中共中央南方局。在渝8年间,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中央南方局创造性地贯彻执行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诸多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其中,关于干部审查工作,更留下了弥足珍贵的历史启示。

 

审干工作的社会历史背景

 

19391月南方局成立之时,正值国民党五届五中全会确定“溶共、限共、反共”方针之际,两党关系迅速恶化。从1939 年到1940年,国民党掀起第一次反共高潮,先后制造了“岷山惨案”“博山惨案”“深县惨案”“平江惨案”和“成都抢米事件”等一系列反共事件,逮捕杀害我党重要领导干部、众多八路军新四军战士和无数进步群众。其中,1941年皖南事变甚至导致两党关系濒临破裂,国统区各级党组织时刻处于万分危险之中。

皖南事变发生半年后,1941 7月到19426月,又发生南委事件,中共江西、广东、广西省(工)委、南委机关及几个主要交通站遭受了自皖南事变后又一次大破坏。在国民党严酷的特务统治和极其艰苦的地下斗争中,党员质量成为关系国统区党组织安全和党的事业生死攸关的大问题。

但另一方面,恢复和重建后的南方各省党组织和党员状况,严重不适应日益严酷的斗争形势。19383月,为适应抗战进入相持阶段和第二次国共合作新的政治形势,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大量发展党员的决议》,指出,“大量的十百倍的发展党员,成为党目前迫切与严重的任务”。从19383月到19394 月,仅南方局所辖10个省区,新发展党员就达5万之多。

在党员数量迅速增长的同时,党的组织出现了严重的隐患,其主要表现之一:只注重党员数量,忽视党员质量。新党员中混进不少不良分子,甚至有曾经叛变自首的人员。这对于身处国民党统治中心而又肩负重大使命的南方局来讲,不啻是严峻的挑战。

因此,严格审查干部,坚决清除不合格党员;加强党员和干部的管理,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成为南方局党的建设刻不容缓的任务。

 

审干工作的具体做法

 

1、坚决清除不合格党员, 纯洁党的队伍

19391月南方局成立伊始,周恩来便不断地强调和敦促南方局所辖各省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指出组织发展“质重于量,巩固重于发展”。并于518日、629日就整顿党的组织和清理党员队伍,先后发出《关于秘密工作的决定》和《关于组织问题的紧急通知》。

与此同时,鉴于两党关系的迅速恶化,19398月,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扩大会议,专门研究时局和国统区党的工作,周恩来和博古回延安参加会议,并对南方局成立以来几个月的工作和南方各省党组织的情况向会议作了汇报。25日,中央作出《关于巩固党的决定》,要求“为着巩固党,必须详细审查党员成分,清刷混入党内的异己分子(地主、富农、商人),投机分子,以及敌探奸细”。在1940422日《中央关于湖南工作的指示》、54日发表的毛泽东关于《放手发展抗日力量,抵抗反共顽固派的进攻》一文中,都极其坚决地强调国统区各级党组织必须自上而下地审查党的各级干部和党员,清除自首分子、投机者、动摇者,要求各级领导机关要极审慎地运用干部,“使用干部必须是阶级意识坚定,对党绝对忠实,否则宁缺毋滥”。

根据中央的指示,南方局及其所属各省党组织一级审查一级,彻底审查干部。对于不合格的党员,或予以放弃,或劝说其退党,或作为同情分子对待;对叛徒、奸细则坚决开除出党, 并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其对党有破坏行为。同时,在党内进行深入的反内奸教育。据南方局档案记载,从19398月到1940年底,南方局所辖各省党组织,共清除不合格党员6500名,密查了县一级以上的干部882人(八路军新四军办事处的干部尚未计入其中),这在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

通过队伍清理和组织整顿,南方各省党组织得到纯洁和巩固,提高了应变能力。当皖南事变突然发生之时,南方局所辖各级党组织在精神上、组织上和工作上都有所准备,从而大大减少了损失。

2、开展经常性审干工作和党内锄奸教育

党在国统区的各级组织所面临的环境是极其险恶的。事实上,在南方局历史上不仅有张文彬、罗世文、车耀先、何功伟、苏曼等众多为党英勇献身的英烈,也出现了不少叛徒。其中典型事例,如南委组织部部长郭潜、宣传部部长涂振农,江西省委代理书记颜福华等高级领导干部被捕后,随即叛变。

众多叛徒,特别是曾经在党内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的叛变,给国统区的党组织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大破坏。因此,1939年在《关于巩固党的决定》中,中央要求,要“在审查党员特别是审查干部的经常工作中去发现和洗刷混入党内的敌探奸细托派分子,叛徒和堕落分子。对于反奸细斗争的麻木不仁的忽视态度和宽大为怀的姑息观念,以及可能发生的张皇失措现象,都是极端有害的,应该迅速地加以纠正”。指出:“为着巩固党,必须加强党内锄奸教育与党的警惕性教育,使保卫党的任务与反奸细的斗争成为全党的工作。”因此,经常性地审查干部成为南方局组织部一项常规性工作。

据川东特委书记廖志高回忆:被捕出狱的党员,不能立即接关系,需先送南方局审查,搞清情况;凡失掉关系的,不经上级审查批准或未经查明无问题者,绝不能恢复组织关系;凡政治动摇或言行可疑的,即割断联系,从旁考察;凡叛变者一律开除党籍;凡有同志被捕,与被捕者有联系的同志一律通知加强防备,并不与被捕者来往,其住处亦不要去,以防敌人设计盯梢,设圈套。

3、将干部审查工作作为了解干部推动工作的重要途径

由于国统区恶劣的社会政治环境,派往南方局工作的干部,都经过组织的精心遴选。怎样使审干工作既达纯洁组织之目的, 又爱护好使用好这支干部队伍? 周恩来和他领导下的南方局很好地处理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

南委事件发生后,1 94112月至19421月间,南方局连续召开会议,总结自南方局成立以来的工作,周恩来在会上作了重要发言。其中,就反奸细和干部审查,一方面他要求“这项工作还要继续做下去”,指出“反奸细的斗争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经常的工作”。另一方面,就干部审查他提出了12条具体意见,其主要思想和原则是:第一,要深入了解干部并研究干部。他指出:“要研究每个干部的社会关系、政治倾向、工作能力、历史经过”;“要从研究干部中懂得爱护、教育、培养、选择、引进、使用干部及纠正他的错误倾向,帮助他进步”;“从研究干部中发现人才,发现专门的、能够造就的人才,并培养他们”;“研究干部必须使干部得到一定的适当的工作岗位,让他发展——这是最后要达到的目的。”第二,要将研究和审查干部作为审视党的工作,从而推动工作的途径。他指出:“要联系到研究社会、研究历史的情况,从个人身上研究出地方的发展情形及政治环境”;“要由研究干部到了解党的力量及党与群众的联系”;“要由研究干部到了解领导机关的工作推行的程度”;“从研究干部中懂得怎样联系群众及发展此种联系”;“从研究干部中教育自己,学习领导工作的艺术。”

秉持这样的原则,在1943年南方局的整风审干工作中,以周恩来为首的南方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方针,既对严酷的斗争环境可能给党的队伍带来的危险保持高度的警觉,又注意从国统区复杂的斗争实际出发,严肃、严格而又审慎地审查干部。国统区特殊的社会政治环境,使南方局的审干工作有着比根据地更特殊的困难,但由于南方局始终坚持审慎而又严肃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既通过审干教育了党员干部,纯洁了党的队伍,巩固了组织;又通过审干深入了解了干部,审视了自己的工作,为培养和更好地使用干部、推动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避免了延安整风审干出现的偏差,为完成中央赋予的重大使命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几点启示

 

1、坚定不移地、经常性地清理不合格党员,是保证党的队伍先进性的必要措施。一个先进的政党如果不能体现其先进性,将产生叠加的负面效应。

2、在革命战争年代,经常性地审查干部是斗争的需要。党执政以后,经常性地警示干部也是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的需要。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尤其是在社会大变革时期,社会的复杂性不可避免地反映到党内,影响党员干部的思想,难免有人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因此,经常性地警示干部,既是爱护党的干部,更是爱护党的组织。

3、了解和研究干部,是爱护和教育干部、发现和造就人才、使干部得到发展的工作方法和工作路径,也是审视党的工作的实践路径。党员干部的背后是社会,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反映的是党的工作状况。深入了解和研究党员干部,有利于审视党的工作,从而推动党的工作。

 

 

周恩来同志在南方局两年工作总结会议上的发言(节选)

              

1.要研究每个干部的社会关系、政治倾向、工作能力、历史经过。

2.要联系到研究社会、研究历史的情况,从个人身上研究出地方的发展情形及政治环境。

3.要由研究干部到了解党的力量及党与群众的联系。

4.要由研究干部到了解领导机关的工作推行的程度。

5.要从研究干部中懂得爱护、教育、培养、选择、引进、使用干部及纠正他的错误倾向,帮助他进步。

6.从研究干部中懂得怎样联系群众及发展此种联系。

7.从研究干部中发现人才,发现专门的、能够造就的人才,并培养他们。“干部决定一切”在半殖民地的中国的意义是更大的。不仅要有党内人才,而且要有党外的干部。

8.从研究干部中教育自己,学习领导工作的艺术。

9.研究干部必须彻底,务使这次研究得到确切而又适当的结论。

10.被审查的干部必须向党公开一切,即使是他过去的罪恶也应如此。这应受到奖励,因为这样可以防止不公开的危险,还可以相互督促。

11.审查干部的材料必须是可靠的。如还未得到确切证据和反证的,只能阙疑,一般并应告诉本人。

12.研究干部必须使干部得到一定的适当的工作岗位, 让他发展——这是最后要达到的目的。研究得到确切而又适当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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